我将脸朝镜子凑了凑,眨巴了一下眼睛,没眼屎。
随后我有龇了龇牙齿,比黑人牙膏上的黑人牙齿都他娘的还要白上几分!
然后我又很臭屁的转了一下身子,西装不带丝毫褶皱,穿在我身上那叫一个帅气!
看到这里,我很得意的从嘴里崩了两个字出来,“贼帅!”
不过当我视线继续向下时,我发现刚才自己为什么会生出异常的感觉了。
我这么形容一下,虽然不太贴切,但意境却也相差不多了。
穿西装打领带,手提一把小白菜!
嗯,就是这句话,用这话来形容很是贴切,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我脚底下穿着的那双拖鞋!
哎哟我去,那叫一个死亡搭配啊,我如果这么走出去的话,那保准是这条街上最拉风的靓仔啊!
想到这里,我一张老脸顿时拧成了苦瓜,嘴里哼哼唧唧的说到。
“妈的,昨晚这么就忘记让李思思给我买双皮鞋了呢!”
之所以造成这一切,我并不怨李思思心思不够细腻,我只责怪自己昨天为什么要穿双拖鞋出门,哪怕是一双休闲鞋,我现在也不至于这么左右为难啊!
“铃铃铃……”
正当我踌躇不前,准备要不要开门去迎接世人嘲笑的眼光时,兜里的手机,不合时宜了响了起来。
掏出手机一看,是陈莉打过来的,我立即就接通电话,放在耳边说道:“莉莉,什么事儿!”
“好,我马上过去!”
“拜拜!”
挂断电话之后,我头也不回的除了李思思的别墅,是那般的毅然决然,丝毫不顾形象!
从半山腰走到卧龙雅苑那富丽堂皇的大门时,我果真成了这条下山道上最拉风的靓仔。
甭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反正只要我一出现,他们的视线立马就会被我吸引,而且侧重点还是在我的脚下。
并不是因为我腿长一米二,而是因为我那双沙滩拖鞋真他娘的吸引眼球,再配合上我那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瞬间便引爆了卧龙山上的眼球!
说实话,我这一辈就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但此刻我的心中没有任何的喜悦,因为我并不是那些行人眼中最靓的仔,而是最傻的仔。
这种高低落差,我就不在够多形容了,因为我怕自己一个搞不好会羞愤欲绝,而我这个故事也就因为要戛然而止了,所以为了给你们好好的讲讲故事,我也只能忍辱负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