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红酒一般。
“扑通。”混混倒在地上抽搐几下就不动了。
金姆杀人之后连看也没看一眼,只是低沉地骂道:“没用的东西。”
就在金姆转身之际,几名彪形大汉冲过去手法利落地用地毯将尸体裹起来抬了出去,另外有人拿出新的地毯铺在那里。
从这些人手法熟练的动作不难看出,金姆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这里杀人了。
金姆则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坐回沙发上,伸手端起高脚杯品起美酒。
这时,一名头发向后梳,带着金边眼镜的瘦弱男子走了上来。
他叫法兰克,别看其身无四两肉,好像随便一拳就能打趴下似的,却是金姆的得力助手,已经跟着金姆二十年这久。
可以说,金姆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法兰克在其背后出谋划策。
“大哥。”法兰克凑到金姆面前小声叫道。
“你有什么话就说吧。”金姆开口讲道。
法兰克低沉地说:“大哥,我已经调查过那个家伙了,可是除了知道他叫郭庆之外什么资料也没有。”
金姆眉心微锁,显得不高兴。
法兰克接着讲道:“大哥,我另外查到了一件事,那家伙在和我们的人动手之前和螳螂佣兵团也打了一仗。”
“哦?”金姆有些意外,对于螳螂佣兵团这样的新起之秀他是知道的,和其团长也算得上有几分交情,问道,“结果怎么样?”
法兰克回道:“除了五当家的外,跟随前往的十名佣兵全都死了。”
“哦?!”金姆再感意外。
如果连螳螂佣兵团这么多人都没能拿下郭庆,似乎他手下那十多个没用的混混失败也没有什么可丢脸的,金姆的心情多少好了些。
“这么说那家伙当真是个难缠的人物?”金姆沉声说。
法兰克用力点了点头说:“大哥,这个家伙敢单枪匹马和我们叫板,不得不防呀。”
金姆眉心紧锁,暗自思索之后问道:“依你之看我们要怎么办?”
法兰克回道:“首先,大哥近段时间最好不要离开庄园;其次,那家伙和螳螂佣兵团的梁子算是结下了,不如我们利用螳螂佣兵团来除掉他。”
金姆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件事就由你来安排吧。”
“是。”法兰克轻声应道,转身走了出去。
金姆将酒杯送到嘴边,却没有什么心情喝了,起身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