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活烧死,是极为痛苦的一种死法,因此,时隔多年仍留着一部分死者的残魂在影响此地。那老板娘是八年前搬来这座城的,她来时首饰铺子老板弃店离去,然而她并没提到这场大火。这火起的要更早,恐怕还远在首饰铺子开张之前,至少有十几年了。
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魏无羡道:“所见略同。还有,不光是烟花之地,还是个挺风雅的烟花之地,一楼大厅里总是有人弹琴,弹得还相当好。二楼用来,嗯,办事,所以衣行老板一家看到的搂抱人影都在上层。”
蓝忘机道:“猜测。仍需验证。”
魏无羡道:“那是。不过找谁验证?那老板娘八年前就来了,尚且不知道大火的事,否则她肯定一股脑全说了。问这伙计也肯定是不行的。”
正在这时,一个弯腰的人影迈进客栈来。随眼一看,又是白天那名布衫老者,魏无羡心道:“这人还真捧这客栈的场。”
谁知,那名伙计并不领情,一见他进来,翻了个白眼。
蓝忘机道:“他。”
魏无羡也随即想到了,这名老者年纪够大,若是本地人,必然知之甚多,多半能问出点什么来。
那布衫老头在附近一张桌子上坐了,道:“要一壶茶。”
因为魏无羡和蓝忘机要了二楼的房间,伙计刚才开了锁,临时匆匆打扫了一番,刚做完事,满心不快,假装没听到。那老者又道:“要一壶茶。”
伙计道:“没有茶。”
那老者愠道:“怎么没有?”
伙计讥笑道:“没有就是没有。每次都要一壶茶坐着喝一整天,我们这儿的花生米不要钱很好吃是吧!”
那布衫老者正是因为贪这个便宜才来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又怒又窘。魏无羡忙道:“这里有这里有,老人家您到这边来,我们请你喝茶。”
那伙计瞅他们一眼,不敢再说什么。布衫老者得了个台阶,立刻顺着下了,坐到这边桌上,叹气不止,感谢他们。魏无羡搭讪套话的本事娴熟,往来几句,很快打得热络,问到重点。那布衫老头也拿起了筷子,全然不嫌弃菜里的焦尸气味,边吃边道:“我?我在这条街上都住了三十多年了,谁比我更熟悉这里的事?”
魏无羡和蓝忘机对视一眼,精神都来了。他立刻道:“三十多年?那可真是够久的。这间客栈都没三十多年吧。听说这里开过首饰铺子,开过衣行,这么说您都见过了。”
布衫老头道:“它最风光的样子我也见过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