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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真是坏蛋啊,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七年,见过比这还惨的情况,整座城市中的人类因为几个人的私欲而面对死亡……人类真是一个奇怪的种族啊。
与这个小孩子一起流浪,虽然没有以前那么自由,但跟随着他,总能看到这个世界的人们令自己意想不到的另一面。
会追着他跑的面包店老板其实是故意跑不过他。
每天都会强迫他洗衣服,但每次都故意在衣服兜里留下几毛钱的无赖。
每次因为盗窃等罪行而把他抓起来的警察先生,其实都是看他饿的不行的时候动手,这样的话,有牢饭吃就至少不会饿死了。
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他也好,大家也好。
流浪的日子过了好几年,有一天,他回来,没有选择去面包店,而是坐了下来。
我要去当兵了。
兵是什么,可以吃吗?
我非常好奇,跟着他进入了兵营,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还有一些人愿意去和混沌战斗。
第一次训练,他没跑多久就跑不动了,那个老先生和大块头在讨论要不要把他赶走。
我想帮助他,于是……最终选择他作为主人。
我们圣巢之子,从被制作出来开始,就是为了这一刻,只不过以前的大家在等待着主人,而如今的自己,选择了主人。
第二天,他完成了训练,非常优秀,那个老先生与大块头都这么说。
太好了,可以帮助他,让我发现,原来帮助一个人类,看着他开心,是那么令自己高兴的事情。
从那一天开始,他的命运改变了,我的命运也改变了,我们一起去了北方,打倒了好多好多的混沌,杀掉他们,砍下他们的脑袋。
圣巢的老爷爷总是说,人类都是彼此通往幸福的阶梯。
以前的时候不知道,来到这里之后,明白了过来,混沌也是人,要不然它们怎么可能变成他升职的阶梯。
只不过混沌是坏人,而打坏人就一定是好人。
那是最无忧无虑地一段时光,最开心的日子,我总是会给他唱歌听,他总是会微笑着看着远方。
如果这样的日子能够一直如此,那应该有多好。
只不过老爷爷也跟我说过,幸福的日子愈长,不幸的苦难越多,那一次,他碰到了一个很大个的混沌,很难打,为了帮助他,我受了很重的伤,而他伤到了他的腿。
我们打死了那只混沌,他升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