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双被床板和地面挤压到变形的双腿。
套着丝绸红色睡衣,红得扎眼。
这双腿非常地瘦小,看上去好像小孩子的,肌肉严重萎缩,像是枯萎的植物。
这双腿就那么怪诞地挤在里面,脚趾甲涂抹了艳红的丹蔻,干硬的青筋浮在脚面上。
而这双腿裸露在红色睡衣外的全部灰白的皮肤,用小刀划上了刻骨的纹身——“周旭”。
密密麻麻的、红刺刺的“周旭”两个字,用刀子去划、红线去缝、烟头去烫,将他的名字深深地刻在皮肤上。
他简直怀疑,如果能将她自己的皮肤掀起来,她一定要在内脏上写他的名字。
而胯部的位置,有一个蹩脚的、用口红涂成的唇印,还有眼影盘混杂的星闪。
他想起褚楚被碾碎的化妆包,脑中忽然地有了这么一个画面——
这双腿从床底下蹭出来,把自己的胯部当成脸,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给自己化妆……
不……这绝不是爱慕。
而是疯子的诅咒,是至死不渝的偏执,是爱与恨到了极致失去了自己身为人的面貌……
我爱你!
爱到成了鬼也不放过你!
陈献几乎难以呼吸。
他赶紧站起来,只觉得头晕目眩。
他打开手机,在通讯录中打通一个叫“姜宇”的大学同学的电话。
“周旭?这么晚了打电话给我做什么?”姜宇的声音中带着浓浓的困倦。
“咱们学校有没有个叫林雪穗的人?”
“林雪穗?没印象啊,要不你说说她的特点?”
“……面貌丑陋?”
“你在逗我?我困了,明天再打给我吧。”
“哎别!”他想到床底的腿,赶紧补充道,“喜欢研究虫子,长得比较矮。”
“……虫子?长得矮……你这么说我知道是谁了,但我忘了是不是叫林雪穗了,你打听那个女的干嘛?”
他心中浮现希望:“有急事!快告诉我你知道关于她的事情好吗?”
“我只知道她是个侏儒,身高只有七岁小孩那么高的样子,但头发却很长,能淌到地上,是个很奇怪的人,我听说她因为在宿舍半夜起来偷吃虫子,很早就被舍友举报退学了,我就知道这么多。”
“谢谢你!”他刚要继续问询什么,他的身后,一条蛆做的手臂从他肩膀上伸过来,夺走了他的手机。
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