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等我能够打败我的父亲,我会回去成为狼王。在这之前,我会带着他们一起保护你,你可以让我们一起为你干活。我很能干的,西伦之前一直夸奖我,艾伯也夸奖我,我也会教他们一起干活。”
奥姆自信地拍了拍胸脯,他是个有用的狼,雌性一定不会后悔将他留下来。
春晓失笑,“这么勤奋?”
“西伦和我说过,领主不养吃白饭的,所以我不会让他们在这里吃白饭。”
说到这里,奥姆顿了顿,“他们吃不了土豆,我会让他们去岩山自己捕猎。可是我能吃的,我很好养。”
“你喜欢吃土豆?”春晓挑了挑眉,“我听说,你在回到狼族不久,就病倒了。”
奥姆一下子有些慌乱起来,“没有,没有!是他们将我关起来,不允许我去找你,我我……我装病的,我没有生病!我很喜欢的,我很好养!”
春晓抱着胸,忍不住逗他,故作严肃:“你可不要难为自己。”
“不会的!”奥姆斩钉截铁,但是看着春晓的目光,像是一只害怕被抛弃小狗狗。
春晓失笑,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算了,几顿肉我还是能养得起的。”不吃肉,哪有力气干活。
顿了顿,她又补充,“你和那些狼一起去捕猎吧,可以吃饱了回来。”她对他的饭量,没什么信心。
奥姆的耳朵一下子耷拉了下来,过了一会又竖起来,“我会努力捕猎,给你带来最凶猛的猎物!”
虽然春晓不吃野味,但是,“也可以将它们带到集市卖掉,然后赚一些金币,去买你喜欢的东西。”
比如更合身的衣服和鞋子。
她要是花卡西欧钱养男人,估计卡西欧能暗戳戳恼得让她下不来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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