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拿了出来,仔细认真地为青年带上。
这手套一共只开了三个口,除了手腕那个最大的口外,只有四只手指的口和大拇指的口。戚暮戴左手手套的时候还是非常适合的,只是稍微大了一些,并没有太多的差异,但是当他戴到右手的时候,那大拇指的口却紧紧地卡住了。
戚暮的手指已经是削瘦修长了,并不粗,能够让他都卡着无法进入,只能说明这织手套的人……水·平·太·烂。
但是偏偏闵琛还和这手套较上劲了,他目光幽邃地盯着那细小的口,到最后干脆试图用手指将那口撕得大一些。
不过细细的羊毛线怎么可能这么好撕?
在尝试了半天后,没等闵琛放弃,青年就已经伸了手覆在了对方的手上,轻声问道:“这副手套……是你自己织的吗,闵琛?”
能够让对方重视到这样的程度,戚暮已经察觉到一丝不对了。再联系到“这手套除了高档昂贵的材料,其制作工艺简直是差到不忍直视”的现实后,戚暮也大概猜测到了——
或许,这手套是闵琛亲手做的?
面对青年的疑问,闵琛手中的动作滞了一瞬,接着他轻哼地摇头:“不是我做的。”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是丹尼尔做的。”
隔了小半个地球依旧躺枪的丹尼尔:“……”
见到对方竟然都别扭起来了,戚暮更加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如果说是买的,他还能稍微勉强说服自己去相信。
……虽然他也不怎么相信谁会卖这么丑、连戴都戴不上的手套。
但是如果要说是丹尼尔亲手织的,戚暮可是一点点都不相信了。先不说他曾经见过丹尼尔用针线将一颗掉下的衬衫纽扣熟练地补好,就是说这个男人能让他戴丹尼尔做的手套……
这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吧!
不过当这家伙傲娇起来的时候,戚暮只得笑着顺毛:“嗯嗯嗯,不是你做的,绝对绝对不是你做的。”
被当作小孩子一样哄着的闵琛:“……”
虽然手套是真的无法戴上了,但是戚暮还是勉强套上了手套——只是手指没有探出来而已。
两人一起乘着电梯向顶层而去,在电梯里的挂式电视上,竟然正在放这两天维也纳发生的大事件。
闵琛今天下午刚刚抵达维也纳,这些天他一直忙于柏爱的巡演,竟然也没有注意到维也纳发生的事情。看着电视下方显示的“里昂·扎耶夫”和“罗遇森”两个名字,男人危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