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次能够同时邀请到戚暮和闵琛同台,想来对于普莱耶音乐厅来说,也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更何况,不久之前才曝光了某件“大新闻”啊……
想通了这件事以后,戚暮便没有再去犹豫,但是当他回过神的时候,却感觉到一双炙热宽厚的手正在自己的腰间轻轻摩挲着。那动作暧昧旖旎,甚至使坏一样地在他腰间的软肉上按搓,让他生理性地便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啪——”
用力地将某个男人的咸猪手拍掉后,戚暮抿了嘴唇:“别动手动脚的,继续看一下关于特邀嘉宾的事情,知道吗!”
被狠狠训斥了一番的闵琛:“……”
过了半晌,在书房昏黄温缓的光线中,闵琛再次凑不要脸地伸手揽住了自家青年,并且在对方即将再次伸手拍打的时候,突然低声呢喃道:“我很喜欢巴黎。”
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戚暮倏地一愣,一下子也忘了自己该拍开某人的手了。
晕黄的光线从天花板的吊灯上照射下来,让男人本就深刻的五官更显得立体了几分。虽然父亲是德国人,但是闵琛的长相却几乎完全随了他的母亲,很难看出一点西方人的踪迹,大概也只有在微微深陷的眼窝和高挺的眉骨上,才可以看出一点日耳曼的血统。
“两年前的那天,我从伦敦赶到了巴黎,我当时还在犹豫……我对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
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是黑胶唱片在唱片机上嗡嗡低唱,非常好听:“从伦敦到巴黎,再从戴高乐机场到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我的心里非常踌躇。”
顿了顿,闵琛语气郑重地说道:“我以前从来没喜欢过任何人,戚暮。”
伸手拉住了男人修长的手,戚暮也轻轻颔首:“嗯,我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人。”
和罗遇森只是因为对方苦苦纠缠了三年,自己年龄也不小了,便打算找个人好好过日子算了。戚暮心里明白,他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人,而闵琛……或许真的是第一个。
“我在想,那种奇怪的情绪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想要把机会都介绍给他,为什么总是不自觉地去关注有关他的消息,为什么会想要在半夜发一条短信过去,即使……只是说上一句‘晚安’。”
这些话戚暮之前从来没有听过,但是他却不由联想起了两年前某个男人确实喜欢半夜发一条短信,有的时候甚至简短地只有“晚安”两个字。回想起当初的情景,戚暮情不自禁地勾起唇角,低笑着“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