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最点了点,“刚才我们在楼下听到黄女士用邹明朗来吓唬小孩。”
何先生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黄女士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让二位见笑了。”
何先生说道:“邹明朗就住在23楼,他这个人……有点奇怪。”
“怎么奇怪?”姜楠好奇地追问。
“他对小孩的关注格外强烈,有时候可以一整个下午待在小区楼下盯着玩闹的孩子。”何先生说道。
黄女士立马补充说道:“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他盯着几个小孩,脸上的笑很古怪。我当时就被吓了一跳,然后拉着我的孩子走了。”
陈最问道:“那小孩为什么会怕他的名字?”
“就一年前有一次,邹明朗不知道发什么疯,抱起一个小女孩就到角落。要不是小女孩哭得太大声,正在玩手机的家长发现了,恐怕真要遭殃。”
黄女士给陈最和姜楠说一年前的事情,绘声绘色,“邹明朗竟然把那小女孩的裤子给脱了……”
“当时,小女孩家长发现的时候,差点都要崩溃了。等带着孩子去做检查,发现邹明朗还没来得及对小女孩做什么之后,小女孩的家长才带了一群人到邹明朗家,把人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把他告上法庭。”
“只不过,因为那个角落是监控死角,监控里只能显示他把一个小女孩拉走了。而且,小女孩的裤子被脱的画面,也只有小女孩的父亲看见。再加上他们还把邹明朗打进了医院。于是,这个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姜楠听得眉头紧皱。
“再后来,小女孩那家人见没办法让邹明朗坐牢,就干脆用了点手段,到处宣传他是恋童癖。小孩子们虽然不知道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但就跟我们小时候家长总是用狼外婆和警察叔叔来吓唬我们一样,对邹明朗产生了惧意。”
黄女士继续说道:“后来邹明朗还反咬一口,把那些平时会说他的人一起告上法庭,说是损坏他的名誉权。这件官司之后,大家就把邹明朗喊成‘邹叔叔’,没有连名带姓,避免惹上麻烦。”
姜楠:“……”
如果黄女士没有撒谎,那这个邹明朗又是一个变态。
她顺着幸福之家案的思路去想,这会不会是……亲人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如果是这样,那个差点被邹明朗得逞的女孩的家长,会不会就是凶手?
姜楠觉得思路有些顺得过分,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她自己的猜测。
于是,姜楠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