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相似,才十四周岁的小姑娘,却在会所当服务员。
黎莎低下头,她当然不敢说出实话,“我是打寒假工,我妈妈去世早,爸爸生病了,我想给家里减轻一些负担。”
她知道,长辈都喜欢孝顺乖巧的孩子,而她早早出社会,懂得看人眼色,分辨人。
很多白手起家的暴发户,觉得自己有钱有地位的,尤其瞧不上她们这些打工的。
而真正豪门的人,有涵养,素质,他们很聪明,没必要跟阶层计较,那样只会拉低自己的身份。
所以她赌,夜泽不会看不起她。
这不,简单几句话,倒让夜泽有些动容,“你倒是个孝顺的孩子。”
“夜叔叔,我刚才不小心听到…你们说夜修堇同学失忆了,怎么会失忆呢?”
黎莎懂得凭借跟夜修堇是同学的关系,借机拉近距离,就好像,她只是单纯的询问同学的事情。
不过,她把夜泽想得太简单。
夜泽好歹吃过的盐比她走的路还要多,曾经浪迹各种圈子,经历过大风大浪,也见证过人心难测。
何况夜修堇失忆的事情,本来就是夜家的事,面对这小姑娘的询问,夜泽脸色稍稍沉下,“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
黎莎一怔,她觉得自己没有把意图表现出来啊。
她低眉顺眼,“对不起,我知道我多嘴了。”
夜泽没再说什么,坐进车厢,示意司机开车。
望着车子驱离的方向,黎莎垂在身侧的手拧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