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织毛衣的手段很高明,或许是年轻人的审美观不同,同样是织出来的毛衣,云琅织出来的毛衣要比云婆婆织的受欢迎。
尤其是复杂的麻花辫子花色的毛衣,云琅织出来的能卖到两百块,云婆婆织的只能卖八十。
好毛线织成的毛衣,孤儿院里的弟弟妹妹们是没有资格穿的,婆婆把云琅织的毛衣卖掉之后,才有钱给弟弟妹妹们买十块钱一件的毛衣。
没有发财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是云琅最大的遗憾……
苏稚双手托着下巴蹲在云琅面前已经很久了,她发现云琅沉浸在编织的快感中不可自拔。
她非常的奇怪,仅仅用四根小棍,那些毛线就会变成一片整齐的料子,虽然很疏松,看看厚度就知道应该很保暖。
毛线在手底下变成了料子,应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云琅的下巴上却挂着眼泪。
这让苏稚非常的心疼。
这个聪慧的男子应该这世上最幸福的人,搞不懂他为什么会流泪,流露出来的表情让人心酸。
所有关于贫穷的记忆,是云琅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生怕自己忘掉,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拿出来晒晒。
这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心有生命的人,而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在这个过程中,仇人的面孔逐渐淡去,包括那个要强拆孤儿院的家伙,也忘记了自己想要阻止强拆,冲上去跟那个人撕打,然后身上被踩上无数只脚的感觉。
如果在那个世界有现在的能力,云琅并不介意将他碎尸万段,哪怕用来做活体解剖他也能下去手。
世上最可恶的就是喜欢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人的家伙,他们喜欢在这些绝对的弱者身上寻找高高在上的感觉,从而满足自己近乎于变态的荣耀心。
云琅喜欢让长虹贯日的聂政,喜欢让苍鹰扑击在宫殿上要离,也喜欢让彗星袭月的专诸。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些人都成了云琅的偶像,如果当时不是因为年幼体弱,无法胜任任务的要求,他一定会成为这群人中的一个。
激烈,激烈,尽量想的激烈一些,只有激烈的事情才能永远存在脑海中,这是一种不错的保存记忆的方式。
我们可能记不住自己拯救过的人,却一定会记得自己特意伤害过的人,这是一个真理。
云琅一气不停地编织了两个时辰的毛衣,苏稚就蹲在他前面看了足足两个时辰。
“什么时候来的?”云琅摩挲着食指外侧发红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