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的,现在见了罗遇森……该死,你们华夏人的名字怎么这么难念……你见了他之后,怎么又不说话了?”
一片蜷曲枯黄的梧桐叶随着秋风缓缓飘落,闵琛下意识地伸手接住,良久,他望着那片不再富有生机的树叶许久,忽然开口道:“丹尼尔,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无巧不成书。”
丹尼尔诧异地看着闵琛,有些不解。
“但是事情,真的……会有这么巧吗?”
微凉肃杀的秋风将男人低沉的叹息全部淹没,又过了许久,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驶出了这片街区。满街道的行人们还是那样来去匆匆,只有不断摇曳的梧桐树叶才见证了刚才这里发生了一段什么样的对话。
而此时,远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已经到了下午。
当郑未乔从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居然得到了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机会后,有些意外,但又有些莫名的意料之中。虽然他也知道戚暮是唯一没有得到评委团评价的面试者,但是他莫名地便觉得……
戚暮,可以成功。
郑未乔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戚暮拉奏小提琴了,他也明白八年不去碰触小提琴,戚暮的水平早已不是当初,但是他就是有这个信心。因为他认为,昨天那个能够自信地说出“b市交响乐团没有选择自己、便不过尔尔”的青年,绝对不是在撒谎。
话是这么说,但是当郑未乔开着车赶到戚暮家楼下后,他敲门敲了半天都始终没得到一点回音。等到打了电话以后,只听戚暮惊讶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嗯?郑哥你去我家做什么?我已经到乐团了。”
“……”
怎么有种……
孩子大了,不听娘话的错觉了?!
等到郑未乔赶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他才刚进练习室,便见着业内一个著名的不好说话的老顽固正拿着一杯自己酿制的玛咖酒递给戚暮品尝,而漂亮好看的青年则是委婉地拒绝,一旁的众人又笑闹了几句后,所有人闹成一团。
气氛……
真是刺眼的和洽。
等等,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排斥突然插入乐团、自身带着“天才神童”光环的戚暮,然后给他穿小鞋、故意排挤,让他浑身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发火,最终闹得不可开交吗?!
这怎么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郑未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戚暮一抬头便见着了站在大门口的郑未乔,只见郑未乔脸色忽绿忽白,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叹了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