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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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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有数不清的分分秒秒而后悔,我从中什么都没得到,甚至连唤醒意识的摇晃都没有。但是感谢上帝,总有例外。时不时地,尽管很少,但总有那么几小时带来了我想要的震撼,推倒壁垒,将我从彷徨中拽进活生生的世界的心脏中。忧伤又深深感动的我放任自己回忆这最后的经历。这次经历就发生在一次温馨的古典音乐会上。我快速飞跃天堂,看到忙碌的上帝。我经受着神圣的痛苦。我放弃了一切抵抗,在这世上无所畏惧。我接受了一切,而为了一切我放弃了我的心。这段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或许只有一刻钟吧,但是它却在夜晚把我带回梦里;而且自从那次以后,通过所有沉闷空洞的白天,我偶尔会抓住它微弱的光亮。有时在一两分钟间,我能清楚地看到它,像一则寓言那样穿过我的生命,留下金色的痕迹。但几乎每次它都会被世俗的秽物和尘土所玷污。不久之后,它又闪烁起来,发出金色的光芒,好像我永远不会再失去它一样,尽管很快它就再次消失了。有一次,当我在夜里醒着躺在床上时,它再次出现,我突然出口成章,吟诵出很美但陌生的诗句,太美了以至于我不想冒险停下来去把它写在纸上,到了早晨我脑中一片空白,即便我知道它们仍然躲在我内心深处,就好像果壳内部最硬的核心一样。然而一旦当我读一首诗,或者思考笛卡儿、帕斯卡尔的思想时,它就会浮现出来,闪耀着,发出金灿灿的光芒,直射云霄,只要我跟我深爱的东西在一起时它就会回来。啊哈,但是我在我们的中产阶级生活中就很难发现这种神迹,或者在这精神匮乏的愚蠢乏味时代的建筑、贸易、政治人们本身都很难发现。我如何才能不做一只荒原狼,或者一个粗笨的隐士呢?因为我无法分享它的目的,也无法理解它的任何欢乐。无论是在音乐厅还是画廊,我都无法让这种快乐持久。我几乎不能看报纸,很少阅读当代书籍。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快乐促使人们拥进已经过度拥挤的地铁和酒店,进入包装一新的咖啡厅——充斥着令人窒息、深感压迫的音乐——进入酒吧和形形色色的娱乐场所,进入世界博览会等。我无法理解更别提分享这种快乐,尽管它们也是我想得到的东西,在我千百个力求争取的事情当中。另一方面,在极少的快乐时光中,那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对我来说都是生活,都令我欣喜若狂、销魂神迷,大体上,世界大多在想象中寻觅;在生命中它则显得荒谬。事实上,如果世界是对的,如果咖啡馆里的音乐、那些大众所追求的快乐和那些轻易被取悦的美国化的人是对的,那么我就是错的,我疯了。我活在荒原狼的真实中,我就是这么叫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