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眠真的很饿。
他以为自己是可以忍到饭局的最后一刻的,可是好巧不巧的,包厢里有一个很大的水族缸,里面游着很多条鱼,而且其中有一只真的很肥很大。
它很活泼。
鳞片是炽热的橘红色,尾巴纤长而有力量,像是一团在水里烧开的火焰,容眠知道,它的肉质一定是新鲜而有嚼劲的。
他想象着自己的牙齿刺进那条鱼的尾巴的那一刻,会有鲜嫩的汁水在口腔里迸开,就感觉自己的胃控制不住地痉挛起来。
容眠饿得很难受,他想抓鱼,更想吃鱼。
他已经学会了如何以人类的身份来交际生活,也只想在娱乐圈这种人类花样勾心斗角的修罗场中演好自己的戏,本分平安地打好这一份工。
但直到现在,适应人类的饮食对他而言,永远都还是最难的那一关。
容眠嘴馋,但其实现在的他已经可以忍着不适强咽下两根青菜,甚至可以吞下一颗煮熟的土豆,因为难吃的并不是食物本身,而是人类调味的方式。
比如今天这顿饭所有的菜里都放了辣椒。
好在在饭局之前,容眠就提前为自己做了一些准备。
趁着那包厢里的人说笑的时候,容眠从包里偷偷地把罐头取了出来,藏在自己卫衣宽大的口袋里。
他顺手在门口拿了把勺子,溜进了卫生间。
容眠从不在意用餐的地点,只要不被人发现就可以。
于是进了厕所之后,他就站在洗手池旁边,笨拙地用食指钩住拉环,掀开了罐头。
铝制罐头勾环的边缘有一些锋利,容眠皱眉,蜷缩了一下手指。
然后他用勺子挖起一小口鱼肉,送进嘴里,咀嚼,咽掉。
是熟悉的,很好吃的吞拿鱼味道。
容眠有一点开心。
他就这么埋头狼吞虎咽地连吃了好几口,鱼肉冰凉,但是容眠吃的很香,因为这一罐刚好是他最喜欢的吞拿鱼明虾混合口味。
偶尔会吃到很有嚼劲的虾肉,容眠眯起了眼。
——然而就在他咬着勺子,抬起头的那一个瞬间,容眠透过镜子,和那个站在自己身后的男人对上了视线。
钟熠这回是真有点傻眼了。
其实拿勺子和去厕所这两种事儿,不过是两个日常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行为,分开单独来看的话,哪个好像都没什么大问题
但如果当这两事儿很巧合地撞在一起的话——拿着把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