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就在他烦躁的时候,阿余回消息了。
—因为你喊了外甥媳妇,他心里高兴,变相承认你是他舅了。
—还有,不用等我了,阿宋等会儿开车来接我。
—对了,以后早餐什么的都不要再送了,阿宋吃够了。
总共三条消息,除了第一条,剩下的两条都是让沈泰景心梗的程度。
他知道那个阿宋,阿余的在山村里的小竹马也就是阿余现在的男朋友。
阿余离开自己以后偷偷回了一趟家,把已经没有一个亲人的阿宋带离了山村。
想起自己知道阿余的消息连夜赶到青市,看到他的宝贝和别的男人相拥相吻的画面时,内心有多想杀人。
但他忍住了,整理衣服,模样体面,面色和善的走上前,分开了两个难分难舍的人。
以为自己会迎来重逢的沈泰景,听阿余红着脸和他介绍,这是他的男朋友阿宋。
而他是前炮友。
甚至连前男友都不算。
于是沈泰景疯了,他第一次在爱情里做三。
男人不当三,孤独一万年。
就这样,早餐他准备双份,上下班接送他当两个人的司机。
他以为他能苦尽甘来,没想到他的追妻路就像苦海一样漫漫无边。
—
“衣服换下来,我去洗。”
楼煜手里拿着和昨天一样的白衬衫,走到床边。
林敬靠在床头,目光无声的盯着窗外,巨大的玻璃窗映着蓝天和白云,还有他暂时得不到的自由。
见人不说话,楼煜俯身,凑过去,捏了捏林敬的脸:“那我帮你。”
说完手下滑搭在林敬的衬衫的领口,危险十足。
“不用了,我自己来。”
林敬一把打掉楼煜的手,拽过他手里的衬衫。
手上有一道鲜红印子的楼煜轻嗯了一声,慢慢直起身,拉过一边的椅子欠身坐下。
好瑕以整的样子。
林敬看的一阵气结:“请你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又不是没见过,你这儿换呗。”楼煜吊儿郎当。
林敬知道自己说再多也是无用功,垂下眼,把扣子一颗颗解开。
因为屋里还有另一个人存在,林敬换衣服的动作很快。
快速脱下,然后立马穿上新的那件衬衫。
等扣子全部系好,他目光冷淡的看向楼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