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
洛秋一听,顿时激动的热血直冲脑门,这简直比洛倾城的婚事还要让他开心。
作为一名镇守边陲的将军,他的梦想就是击败突厥,而现在,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双喜临门啊!
今天晚上,一定要喝个痛快。
宴席上,气氛达到了顶点,觥筹交错,热闹非凡。
启凤楼。
大红的帘子,玫红色的地毯,窗上的喜字还没有取下来,所有的装饰一如几个月前,仿佛从来没有变过。
坐在绣床前,看着那张全新的鸳鸯被褥,仿佛时光倒流回了那一天一样。
咔嚓。
房门被推开,洛倾城捧着一只冒着热气的木盆走了进来,她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累不累?
李想连忙站了起来,伸手接过她的手,嗔怪道:“这种事怎么能让你做呢?”
洛倾城看着李想严肃的表情,低着头,捏了捏自己的裙摆,怯生生的开口道:“你该不会是觉得我笨,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办不好吧?”
李想摸了摸她的头,笑道:“当然不是,我只是不习惯被人服侍而已。”
“真的?”
“比金子还真!”
“比星星还真不行吗?金子这等俗物又算得了什么?”
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李想摇头失笑,心中却也明白,这丫头从小在书香世家长大,养尊处优惯了,哪里会做这种事情。
现在,大概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个贤妻良母。
两人刚刚坐下,小丫头就像是一只小猫一般,将头靠在肩膀上。
李想刚喝完酒,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待遇,眼睛都红了。
呼出一口气,转头一看,外面传来一声鹰啼,窗户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烁。
洛倾城被这诡异的一幕吓了一跳,她下意识的躲在了李想的身后,低声道:“这是什么?”
毫无疑问,这是小白来了!
好家伙,小白不仅能传信,还能监视自己!
一想到阿史那如烟那迷人的笑容,李想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真是个妖精!
“别怕。
“那只鹰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洛倾城好奇的眨了眨眼。
“额,我养的宠物。”
李想咧嘴一笑,对着门外喊道:“小白,你给我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