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上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说前海镇的这两个项目工程的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属于违规项目,必须立刻停工完善手续,并且要接受后续处罚。
从理论上来讲,这个文件上的内容并没有任何问题。
有人统计过,在20006年这会,一项工程想要开工,大概需要三百多个各种有关部门的签字盖章。
这三百多个签字盖章里面,但凡少了一个,那么这个工程就属于违规了,不能开工。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三百多个相关部门或者相关办事人员相关领导,三百多套手续,想要一下子全都跑下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或者说,这三百多道手续中,任何一个人想要卡你一下,都可以轻松找到理由,然后直接给你卡住。
所以,这个时期想要开工程,最重要的是在事前摆平这些问题。
而摆平这些问题所需要花的钱,自然就是企业的公关费用了,很多工程,光是这个公关费用,就要占到总成本的很大一部分!
不过,这种事也不是没有例外的。
一些政府部门的重点工程,或者上头直接安排下来的工程,是不太需要理会这些东西的。
哪怕他们也会因为某些原因手续不全,但是这并不会妨碍他们开工,也没有人会因为这些理由就让他们停工。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些工程的手续是一定会补全的,那些所谓的有关部门有关同志不可能不要命了敢在这些事上设置障碍。
李华手里的这两个工程就是如此。
港口项目是全市的重点工程,是在市委常委会上讨论并通过的。
而且港口集团也是直属于市政府管理的正处级国企单位,他们的工程,正常来说,肯定是要从优从速,一切按照最简便的方式来的。
先上车后补票,先开工后补手续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太正常了。
而另外一个,炼钢厂的工程,虽然不如港口项目这么强势,但这也是市委林书记十分看重的重点项目,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强调过这个项目的重要性!
所以,李华对这两个项目的态度都是先上车后补票。
尤其是那些可有可无的后世都会给简化掉的手续,他更是不觉得有必要在开工之前办完。
当然,这段时间,他也一直在给这两个项目跑手续的事情,对于工程的合法性他还是十分看重的,既然现在有规定要求这些手续,那么该办的他肯定都会办到,无非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