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这次自己必须要认真,必须要全力以赴了。
拿对方主将的人头,来送给主公作为礼物。
。。。。。。。
金沙江!
这里作为吐蕃与宁州的交汇处,也是少有可以通行的地方。
夜色下,一支骑兵正在悄悄朝着金沙江而去。
他们自然不是寻死,而是寻找了一处河水较浅的地方,准备强行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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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领兵的乃是吐谷浑的钦刻名王,他曾经多次率兵劫掠大唐,所以对于入侵很有经验。
为了避免被发现,他甚至让人包裹了战马的马蹄。
“名王大人,这是不是太警惕了?”
“对啊,这里的蛮子据说都打了起来,恐怕没时间盯着这里。”
“马儿脚上绑着布带,很是不舒服的。”
一群手下多少有些不满,这样太鬼鬼祟祟了,不像是吐谷浑的风格。
咱们不都是看到目标,然后就嗷嗷冲上去干嘛!
钦刻直接给了为首的一巴掌,怒道:“你们知道个屁,最好的战斗就是出其不意,这才是我们游牧民族战斗的精华所在。
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可以减少自身伤亡,更可以扩大战果。
这是本王从大唐的书中学来的。
将战马马蹄包裹后,声音可以降到最小,这也是本王从书中学到的。
这次本王就要利用大唐的知识,来让大唐付出代价!”
他颇为自得,看着这些一个个眼神愚蠢的手下,整个人都有种智商上的优越感。
他心里清楚,自己的一万人虽然强大,但是想要针对整个南蛮部落,还是有些不够。
唯一的办法,就是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才能最快最大杀伤敌人。
看着茫茫夜色的对面,他眼中不禁是闪过一丝残忍。
“现在我辛苦一点,等到老子杀过去,你们可要遭老罪了!”
老子要杀光,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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