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对,是胸襟。
再说了,搞不好阿泰斯特以后会成为自己的小弟,也该提前和他搞好关系了。
前世的他,会在09-10赛季加入湖人,然后帮助湖人赢得那场举世瞩目的黄绿大战。
“额……我……没事……”
阿泰斯特伸出微微颤抖的双手,与林浩的右手相握。
脸上还露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好像在说:
“哇!大佬居然主动跟我握手了耶!”
嗯,你没看错。
现在的阿泰,就像是一个刚进公司的小萌新,或者刚进红星的小菜鸟。
而林浩则是董事长,或是浩南哥。
现在,阿泰斯特已经彻底被林浩打服了。
不服不行啊!
打球和打架都输了,就连小伎俩都不管用,他还能怎么办?
赛后,在新闻发布会上,早已成了林浩迷弟的阿泰斯特如是说道:
“林浩是NBA第一小前锋,这一点毫无疑问。”
“我必须承认,他今晚在进攻和防守端完全把我爆了。我拿他毫无办法。”
“至于你们说的皮尔斯、詹姆斯,我送你们两个字——‘呵呵’!”
“他们要想跟林浩比,先在我头上拿40+再说。”
阿泰斯特的这番话,让所有和林浩不对付的媒体和球星们全部沉默了。
这一战,让林浩真正迈入了巨星行列。
一开始,大家只认为他是一个3D型球员(当时还没这个说法,作者君为了简洁才这么写的);
再后来,人们把他当成了弱化版的皮蓬;
而到了现在,大家终于把他视为和詹姆斯、皮尔斯同一级别的球星了。
……
一回到公寓,林浩就瘫在了床上,连打开系统面板的力气都没了。
他在其他人面前表现得若无其事,实际上自己比阿泰强不了多少。
他耐力满分,还有汉密尔顿的持久耐力技能。
但他几乎整场比赛都在全速奔跑。
而且,时不时还来个拉杆、空中漫步、隔扣、以及滞空三分。
要知道,拉杆、空中漫步所花费的体力是扣篮的几倍。
不仅要跳得够高,还要停得够久。
此外,还要运用腰腹部力量,将身体拧成麻花,躲避防守后再上篮。
这种强度就连马拉松运动员也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