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林霄不会说什么情话,但会直接作出实际行动。
她喜欢林霄说,要让她幸福时候的自信。
她喜欢在自己被秦星宇他们欺负时,林霄为她出头,所带来的安全感。
她喜欢……
她真的喜欢。
只是这一次,她把林霄搞丢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把你弄丢了,把你弄丢了……”
秦婉秋缓缓起身,走到林霄睡过的床上,然后轻轻躺下。
此时,她仿佛感觉,林霄就在她身边躺着。
这种感觉,又害羞,又让她感到很安心。
……
此时。
金陵佳苑。
双子别墅内。
林霄离开秦家,自然是要住进这个地方。
诺大别墅,只有林霄一人。
听说了这件事情的袁征,本来要亲自过来照顾林霄。
但,都被林霄拒绝,他想独处。
林霄坐在主卧内,灯光被他调的有些昏暗。
这别墅内,无论是装修还是摆设,都称得上是富丽堂皇。
比秦婉秋家中那老房子,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可是,林霄总觉得,这心里面空荡荡的。
房间很大,装修很高档。
可却少了那种,让林霄无比熟悉的氛围。
别墅内的水暖恒温系统,让林霄自己洗脚,都很方便。
但林霄还是忍不住想起,秦婉秋坐在小板凳上,认真给他洗脚的场景。
“你这么喜欢这里的房子。”
“现在,却让我一个人住在这里么。”
林霄缓缓仰头,看着天花板上高档水晶灯,喃喃自语。
沉默半晌,林霄缓缓拿出银针盒。
动作极其熟练的,分别将九根长短不一的银针,扎进穴位之中。
那极其清晰的刺痛感,再次被林霄清楚感受到。
人体穴位极其玄奥,可杀人,也可救人。
而林霄对于人体穴位的研究,可以说无比透彻。
因为,他不仅是一名医者。
在战场上,他还是一名刽子手。
所以,对于承载着生命的人体,他真的无比熟悉。
此时,腿部九个穴位同时受到刺激,让林霄的两条腿,传来阵阵胀热。
而两条原本使不上力气的腿,也是逐渐恢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