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晚我住在了明珩宝宝家里。
虽然离订婚还有一段日子,但我今晚还是打算厚脸皮地赖在他房间里。即便我不能对他做什么,但过过眼瘾也是蛮不错的。
我随意地躺在床上看剧,里头正是一段洗澡的戏,男主角身材健壮,腹肌八块,水流顺着胸膛缓缓流下,我看着看着,只觉得热血沸腾,关键时刻,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不防地说:「好看吗?」
我抬头——
哦,法克。
我连忙将手机关掉,藏在身后,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不是在工作吗?这么快就完了?」
明珩宝宝自然不会被我如此拙劣的手法蒙骗,他冷笑一声,「你在我房间里看别的男人?」
我:「……」
「真有你的啊,沈千千。」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名字。
我一愣,嘴比脑子快,「你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明珩宝宝的脸色更黑了。
察觉到不妙,我连忙解释刚才的事,「宝宝,虽然我刚刚在看别的男人,但是在我看他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都是你。」
「那八块腹肌,腰身,还有胸肌,虽然很结实性感又匀称,但哪里比得上你一丝一毫啊,你是我眼中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明珩宝宝沉下脸,「……你看得倒挺仔细的。」
我:「……」
「回屋去吧,太晚了。」他说。
回屋?
怎么可能?
我贱兮兮地一笑,「我今晚,要在这儿睡。」
明珩宝宝:「……」
最终在我的死皮赖脸和软磨硬泡之下,我终于如愿和明珩宝宝躺在了同一张床上。
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上次旅行我俩就是一起睡的,但什么也没有发生,这次自然也会是。
唉。
明珩宝宝也太洁身自好了。
不过我的电视剧是不敢看了,虽然心里跟猫抓似的,也只能转移注意,玩起了斗地主。
明珩宝宝的习惯是睡前看书,我凑过去想看看他在看什么,他却一手抵住我的头,说:「保持距离。」
切。
我稀罕啊。
不过我好像是真的很稀罕。
舔狗没有尊严。
唉。
今晚手气不好,一直输,我玩了一会儿就没心情了,接着又刷小视频,但很快我就困得睁不开眼,然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