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她,更应该放她走。”
简延越面容浮显一层嘲讽,像对待迂腐的书生,愚昧念经的僧人,空谈误国的囊臣。
他对沈黎川,总是喜欢这种——沈黎川努力辩解,疏讲道理,最后被他驳倒的场面。
“喜欢她,就应该尊重她的意愿,是放手,是希望她活得顺心快乐——”
简延越这次却连完整的话,都不愿听,摆手打断,“你觉得自己喜欢的很理性,很克制,甚至能放弃她,很伟大?”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伟大,是我发自内心对她的小心翼翼和不忍打扰,我对她一日不曾减少,但我会克制,喜欢一个人,要为她着想。”
“你这是懦弱。”简延越面目不起波澜,眼底郑重,坚定,一往无前,空前自盛,爆发出来的光,像一把灭世的火,悍然,霸道,暴烈,烧起来穷尽一切。
“你爱她,刚才却连一个爱字都不敢提,你想做她的白马王子拯救她,却瞻前顾后,是蒙着眼睛的驴,四年都不敢抗争。”
“你说放手?”简延越眉眼带笑,好笑的,鄙薄的,在这满屋沉黯中,犹如亮锋出鞘,锐不可挡。
“你当然要放手,你冲不破家世困扰,无能。放不下骨肉道德,愚夫。更别说什么尊重她,你不过是怕面对违背她意愿后,她愤怒的目光,你承受不了她厌恶你,怨恨你,却舍得把她后半生交到一个素未谋面,未知的,不如你的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