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城万万没有想到,他媳妇儿运气真是爆棚了。
竟然又挖到了人参。相比于上一次那颗,这颗人参明显小了很多,若说具体估算个大概,倒是也能,但是未见得准就是了。姜城和唐妙都觉得,这颗人参得有十几二十年了。
毕竟,这东西可不好长,这样已经算是不小。
上一次挖到人参,姜城已经去收购站问了价钱,他是知道的,这一颗若是二十年,送去收购站,差不多该有三百块了。按理说,这样的好东西该是存着,但是他们还有一只更大的收着,所以也算是有底儿。
唐妙在思考之下主动提出:“我们把这颗人参送给顾大叔吧。”
他们住在镇里的时候,承蒙顾大叔的许多照顾,又以仅仅五十块的惊天大低价买下了人家八成新的自行车。这自行车啊,他们家往外卖,不说二百五,二百二三总是要的上价钱的。
毕竟,供销社的新自行车二百八、二百九,还要好几张工业卷呢!
他的这个,至少八成以上新了。
不说这自行车,两个老人许是儿女都不在身边,对他们家小棠棠和小狼都是极好的,像是小饼干、离别的小水壶,这都不仅仅是花钱的事儿,也代表了许多的情谊。
难得有这样一个合适的机会,若是把这个送过去倒是极好的。
顾大叔因为早年的经历,腿上有伤,没到下雨坏天儿都很明显,虽说他们不懂医,但是总归知道人参是好东西,许是对他的身体有些用处?
送人礼,最重要的是合心意,唐妙觉得这个就算了。
“那就这么定了,你把这个给顾大叔,另外给两个大叔一人拎一只野兔。”唐妙拍板,姜城赞成:“那行!”
他也不是一个很愿意欠人家许多人情的人,真是很难得有这样的好机会。
“哦对,你拎一只兔给爹娘送过去,还有秋梨,自己装啊。”姜城眼看唐妙正在炖野兔,说:“这兔子繁殖的真是太快了,感觉山上最多的就是野兔。”
唐妙白他一眼:“吃了它,你还要嫌弃它?”
姜城失笑,“我是那种人吗?”
他顺手来了一把,惹得唐妙叫唤,姜城飞快的跑了出去,带着笑容。
唐妙唾了一口死鬼,低头继续炖菜。
小棠棠的小脑袋瓜儿这个时候从门缝里露出一点点,她站在炕上,整个人斜着身子,不过倒是也稳当:“妈。”
唐妙:“干嘛,小馋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