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仅有这两个池塘,而是一大三小四个池塘,目前他们看到的,是其中两个小的。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这一片儿绝大多数是农田和荒地。
大山村的三个村民承包了这个池塘来养鱼,期限三十年。
2010年的时候,有个开发商拿到这个地块,要建一个小区,自然也包括了这片池塘。谈前两家的时候很顺利(一大一小),给了补偿人家鱼塘也就不要了,你爱咋整咋整,填了人家也不管。
但按照规划,小区是想留出两个池塘改成小区内的景观池塘的,也就是最后一家承包的那两个面积相对小的池塘。谈到他家的时候,出问题了。
也不知道是开发商有意控制成本,还是他们另外有其他的想法,给的补偿款并不一致。因为之前两家的鱼塘是要填了盖楼的,所以给的补偿要高一些,而剩下两个小池塘,人家想要改成景观,基本上不动你原来的样子,所以,开发商就不想给同样多的补偿款。
如果另外两家人不说的话,事情也不会那么麻烦,可人总有个攀比心里,无意间得知另外两家人得到的补偿款居然比自己家的多,那他能干吗?
原本谈好的价钱,被承包鱼塘的村民粗暴地推翻了,你不是想要我家鱼塘改景观吗?心态失衡的村民明确地表示,除非你给我的价钱比他们两家高,否则,我就不卖了!
开发商那会儿也意识到自己因为一个小心思造成这样的局面十分不美,索性打落门牙肚里咽,捏着鼻子忍了,只是合同还没签呢,得了便宜的村民就跑去跟另外俩人炫耀。
这一下,上两家又不干了!
都是一个村的,拖家带口老少齐上阵,一副你不给我加价,我特么就跟你没完没了的架势。
这事儿闹的就有些大了。一个两个飙着要钱,开发商也受不了。
因为闹事的人多,一度导致工程进度受到了影响。
到最后,开发商也烦了看反正合同也没签,吾去彼娘之。以前的合同签了,钱也给了,你们都回去给老子消停的,至于后面那两个鱼塘,你自己留着吧!老子不要了!
闹事的时候,三家村民是可以结成不太紧密的联盟的,但开发商这招一出,无异于釜底抽薪。原本已经拿到钱的两家一看事已至此,并不能再获得更大的利益,也就偃旗息鼓了。毕竟谁也不是真的闲的没事儿。
至于最后拥有那两片鱼塘村名就杯具了。
说道做到的开发商,真的就不再打理他们,哪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