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赵文领着中军走出宣镇的时候,宣镇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前来欢送赵文的百姓。
他们占据了街道两旁,不停的冲着赵文这边欢呼着。
其中还有不少百姓在街道上放着鞭炮,祝贺赵文能够旗开得胜。
赵文骑在战马上,一脸笑意的冲着他们不停的挥手。
“大人万胜,宣镇万胜!”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几个呼吸之后,所有的百姓都欢呼了起来。
他们看着赵文,脸色激动的欢呼着。
“这就是华夏的百姓,他们要求的并不多,只不过是安居乐业罢了。可惜,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朝廷都满足不了。”赵文长叹一口气,随后抽出腰间的长刀,斜指苍天,大声喊道:“宣镇万胜!”
“宣镇万胜!”
赵文每喊一句,百姓就欢呼一句。
整个宣镇中到处都是兴奋的百姓。
“娘,我也要看总兵大人,我也要看总兵大人?”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拉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的手,不停的冲着赵文方向垫起脚尖,想要看看赵文。
可年龄太小,个子太低,男孩无论怎么样都没办法看到赵文。
妇人将孩子抱了起来,指着走在最前方的赵文,一脸激动的道:“走在最前方的那个就是总兵大人。”
“总兵大人万胜!”
男孩被妇人抱在怀里,冲着赵文大声喊着。
稚嫩的声音传到了赵文的耳朵中,赵文回过头,看向男孩。
“宣镇万胜!”赵文冲着男孩点点头,同时大声喊着。
男孩一脸激动的对着妇人说道:“娘,总兵大人看到我了,我以后也要当兵,就像父亲那样,为总兵大人效力。”
“好好好,好孩子,以后你要是当兵,娘绝对不拦着。”妇人吧唧一口亲在男孩的脸蛋上。
宣镇中的百姓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宣镇士兵的亲属。
他们的目光在队伍中不断的扫视着,倘若看到了自己的儿子或者父亲又或者丈夫,当他们看到之后,这些百姓就会激动的冲着他们大声喊着要好好效力之类的话语。
王三娃骑在战马上,走在赵文的身后。
王三娃是亲卫营的,亲卫营乃是赵文的嫡系,所以人人有马。
王三娃穿着新式军装,戴着军帽,上面有一枚铜制圆形帽徽。
帽徽通体为蓝色,上面用小篆写了一个赵字,颜色为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