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晚上吃饭的时候烧了满满一大桌子菜,鲜虾、螃蟹、糖醋肉之类的,还熬制了山药排骨汤,还特意给等等也装了一碗没有放置调料的,等等喝得很欢快,身上穿得还是李阿姨前段时间给她做的小花衣服,是冰丝的,夏天穿很凉快,是陆早早特意给它换上的。
还拍照发给了李阿姨,表示等等穿得正正好好。
李简安给陆早早盛了一大碗饭,因为晚上的菜肴做得确实做得很可口,一天又跑了这么多地方,陆早早乖乖吃完了,然后又被李妈和李简安哄着喝掉了整整两大碗汤。
李爸在一旁不住地点头应和,说陆早早这么瘦、腿还受伤了确实要多喝一点骨头汤。 。
“那只狼说,‘我已经给过你很多次机会了,蠢得无可救药也是种必须要死的病。猎人在迷迷糊糊中转醒,那一刻他的眼睛得以重现光明,却只见狼笑着张开嘴巴,一口气把他的脖颈咬断,然后他又听见狼说‘这是你早该得的报应,一命偿一命是世间最正确的事情了。’”
这短短的故事很快就说完了。
陆清婉的笑意还明晃晃地挂在嘴角,然后她问,“你觉得这个故事好吗?”
“不怎么样。”沈怀瑾评价,“如果发行这样的故事,出版商一定会亏得家底不剩。”
“是的。”陆清婉耸耸肩,看起来并不太有所谓地说,“命运总能在人生里创造更多离奇跌宕的故事,都比这要精彩,也确实算不上什么特别的,你说是吧二哥?”
沈怀瑾也笑了一下,但听起来更像是不屑一顾地冷哼,“是的。”
只有沈熹言垂着头,从头到尾不发一言。
车子终于驶到陆家别墅,几个人纷纷下车,沈熹言和沈怀瑾走在前面,陆清婉在他们两个人身后,慢慢地走着,时不时踩上他们两个人的影子。
走出一小段路,陆清婉的视线落在另外一栋别墅上,那里面空空荡荡的,什么人也没有了。
虽然等会儿她要踏入的那栋人丁倒是充足,时不时出现的管家、保姆阿姨、司机、甜点师还有各种人,不过对她来说也没什么所谓,存不存在都是一样的,陆清婉时常感觉自己有“厌人症”,因此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待着。
距离八月的夏季游学活动还有一段时间,陆早早也不知道何时才能从她那个好朋友家回来,每天看见陆家这些人的嘴脸看多了身心疲倦、火气四溢。
陆清婉决定单独出去旅游一段时间,但是这几天暂时还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