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弹衣整件都是黑色的,充满了强烈的金属感,样子和警匪电视剧上看见的差不多,有点像小马褂的形状,可以从外面套进去。我试着提了一下,很重,具体的得有好几公斤了。
“我草,什么玩意儿你都能弄到?”
我心里还是很震惊的,毕竟防弹衣这种东西在国内,一般只有公务人员才会配备,正常人谁弄那东西?市场本身就决定了这种东西的产量,很稀少,就算有也是不正规的。
鹌鹑笑着开口:“稳妥一些好,你们俩把外套脱了,然后穿好防弹衣,只要不是什么大口径的枪械,基本可以救你们一命。穿好的时候,用外衣给包起来,别让人家看见了。”
我本能问了句为什么?
鹌鹑没好气的往我脑袋上拍了一巴掌:“你这他妈不是废话吗?要是让别人看见你穿防弹衣了,他还往上面打么?我说你小子平常也机灵,关键时候就不开窍。你当真别人是傻逼不?”
还真是这个道理,我要看见别人穿着防弹衣,也不会傻呵呵的往上面打。
鹌鹑接着说:“这些东西,只能小程度保证你们的安全,谈妥了还好,要是谈崩了,到了动手那个时候。人家往你胸口打,能不能活,得看你自己的运气。点子背,让人家爆头了,那也没辙。”
“我再最后重申一遍,现在柳爷已经穷途末路了,最多还能挣扎一段时间。就算不去参加这个饭局,咱们也有把握把他吃掉,柳爷一死,剩下的就是宋薇立了,一个丫头片子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没必要用自己的人身安全去冒险,豪哥,真要去吗?”
我哥两个大眼睛炯炯有神,他轻轻点头,语气带着不可拒绝的威严:“去,一定要去,区区柳爷,就算是鸿门宴又能如何。能杀我尚豪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本来心里有些害怕,但是看见我哥这么胸有成竹的样子,顿时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照着鹌鹑说的,我把防弹衣套在里面,接着又穿好外衣。只感觉全身沉甸甸的,充满了厚重,正常走几步就有些累。成天带着这玩意儿,真的能把我弄疯了。
接着快速检查一番手枪,确认没有什么问题,别在腰上,跟我哥两个人就出门了。皇朝大酒店外边停着一辆崭新的宾利,非常高档的轿车,我很少看见。
印象中,我哥的座驾不固定,一会儿大路虎,一会儿X6越野车,还有就是被我要来的那辆玛莎拉蒂,以及停在面前这辆宾利轿车。他是真有钱,特别吞并了柳爷这么多的产业后,我都想象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