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琳说道。
“如果有人的鲜血,质量很高,那可能就会被血族中的贵族盯上。”
“干嘛?抓回去吸血?”
萧晨问道。
“不是,是把他发展成血奴,签订血奴协议,给大量金钱什么的……”
罗琳摇摇头。
“血族不缺钱,所以如今很少有血族会残虐暴力……世界在变化,血族,自然也要有变化。”
“也就是说,成了血奴,就算踏上了人生巅峰?”
萧晨神色古怪。
“差不多,得看运气如何了,我说的是大多数,像查理……他性子就是残虐的,他喜欢折磨人,看着人一点点恐惧死去,遇到他,只能倒霉了。”
罗琳缓声道。
“好吧,那老家伙……确实该死。”
萧晨点点头。
“以前的血族,是在野蛮发展,而现在……能用钱解决的问题,还是问题么?”
罗琳笑道。
“这话没毛病。”
萧晨也笑了。
“看来,我以前对血族,还是了解不够啊。”
“没事儿,只要你了解我就好了。”
罗琳说道。
“……”
萧晨闭上了眼睛,还是修炼吧。
再聊……又该不正经了。
罗琳看着萧晨,露出一丝笑容,没有再说话。
几辆车,向着阿米亚谷的方向,呼啸而去。
半下午的时候,他们又到了一座大城。
这里,完全就是血族的地盘了。
普通人与血族友好相处,或者说……为血族服务。
“这座城里,很多人,都是血奴。”
罗琳说道。
“嗯。”
因为有了之前的聊天,萧晨对‘血奴’有了新的认识。
他觉得当‘血奴’比当‘社畜’幸福多了,尤其是高级血奴,有钱有闲,还有个好心情。
而打工人……只有996的福报。
至于心情……资本家还管你心情好不好,心理健康不健康?
要不是华夏不太适合,他都想让血族去华夏发展发展了,也算是给年轻人一条活路。
卖血,听起来挺惨,但比卖命……幸福太多。
“这座城,看起来没什么动静……”
阿莫斯说着,看向罗琳。
“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