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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跟着他,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亲眼看见他被枪杀。」
她微微发抖,下意识端起手边的茶,喝下之后缓了缓,终于开口:「于是我疯了。」
我盯着手里的打火机,并没有接话,因为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些话。
明明我只是个不相关的人。
「那天你把衣服扔到我身上时,我突然想起那一年,他的衣服就是这么轻柔地落下来,遮住了这个世界的脏脏和所有我不愿面对的过往。」
「魂魄恢复记忆回到身体里,人就清醒了。」
见我不吭声,叶橙两手捧热茶抬起头:「人会疯是因为魂丢了。」
「我的魂失去记忆四处飘荡,你知道这些年我去了哪里吗?」
她放下茶:「在地府,陈烟雨手下做事。」
「我是陈烟雨的助理。」
打火机从我手里飞了出去。
6
叶橙告诉我,发疯这种事对人来说,叫劫难。
魂魄离开身体之后会失去记忆,虽然跟身体还有联系,但如果没有契机没有信念、想不起来过去的一切,那么一辈子都会是游魂;身体也会因为没有灵魂失去思考的能力。
而如果想起来,魂魄就会回到身体里,劫难也就过去了。
「如果不是你,我恐怕过不了这个劫难,等到这具身体死去的时候,会被关在地府不见天日。」
「不过这一趟很值得,我见到了他……」
叶橙眼中的希冀让她的声音柔和起来:「虽然……虽然当时我没有记忆,他也不是曾经的样子,可我知道那就是他。等生死簿上死期到了的那天,我按照写好的结局死去,就能留在他身边了。」
「你和烟雨都是我的恩人,有些事不能由身为鬼的她说出来,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她取出一张照片递给我:「这个人叫隋青。」
7
我根据叶橙给的地址找了过去,那是个很脏很旧的小区,每一栋房子都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门口像个巨大的垃圾场,散发着一种腐烂的味道。
我低头看详细地址,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有人从5楼一跃而下,惊叫声充斥着整个小区。我打了医院的电话,又冲过去抱着她上了救护车。
跳楼的就是照片上的隋青。
叶橙告诉我,陈烟雨和地府签了合同和保密协议。
五年之内她如果能凑到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