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
“这位主管是个颇有经验的人,他明确地告诉我为何他如此渴望知道我的结论。凭借经验,他越来越觉得这个犯人非常特别,直说了,他觉得这个男孩儿并非凶手。他认为他不属于杀手那一类人,完全不像他之前见过的杀人犯。他认为这个男孩儿是不可能改过自新的,无论你怎么教他,对他说什么话,都无济于事。然而,与此同时,他也越来越觉得针对男孩儿的判决是错误的。他不相信这个男孩儿杀了一个女孩儿,先勒死她,接着毁容,并把她的尸体推进水沟。他无法让自己相信这一点。他翻阅了卷宗,证据似乎非常充分。男孩儿认识女孩儿;案发前,两人在很多场合被人们看见;人们猜测他们上过床。还有几点:在现场附近有人见过他的车,他本人也被认了出来,等等。判决公正。但我的朋友对此非常不满。他一向对正义有强烈的直觉,他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想要——说白了,他想要的不是警方的结论,而是从医学角度出发的专业意见。那就是我的领域了,完全归我。他让我去见那个年轻人,跟他交谈,对他进行专业的评价,并告诉他我的想法。”
“非常有趣,”马普尔小姐说,“是的,我认为非常有趣。毕竟,您的朋友——我是说那位主管——是个有经验的人,一个热爱公正的人,一个您愿意听从其意见的人。您大概听从了他的意见吧。”
“是的,”旺斯特德教授说,“我很感兴趣。我去见了研究对象——我这样称呼那个年轻人,用不同的方式接近他。我跟他谈话,和他讨论审判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我告诉他哪些部分可能对他有利,从而打倒一位御用律师。我像个朋友一样去接近他,有时又像一个敌人,以便看到他不同的反应。我还对他做过很多体能试验,如今这些都很常见了。我不会跟您深入谈论这些的,纯属技术问题。”
“那么,最终您得出了什么结论?”
“我想,”旺斯特德教授说,“我的朋友可能是对的。我不认为迈克尔·拉斐尔是凶手。”
“您之前提到的更早发生的那个案子又如何呢?”
“当然对他很不利。但那不是陪审团的意见,他们不会听陪审团的意见,重要的是法官的最后陈词,那是法官的意见。情况对他很不利,但之后我自己做了一番调查。法官说他侵犯了一个女孩儿,试图强暴她,但他并没打算勒死她,而且在我看来——在巡回审判之前我翻看了很多起案子——它并不是一桩典型的强奸案。别忘了,和过去相比,现在的女孩儿更容易‘被强奸’。她们的母亲会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