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自从与维克多那次你死我活的搏斗以后,他就一直在单独流浪。眼下这位不知怎么跟上了他,他甩了好长时间都摆脱不了。不过这一个同伴并非和维克多同一类型,而是位去过罗马的朝圣者,年纪轻轻的,身穿修士袍,头戴朝圣帽,名叫罗伯特,老家在波顿湖边上。此人是个手艺人的儿子,曾在圣伽鲁斯修道院念过书,少年时代就产生了去罗马朝圣的念头,年纪越大越是入迷,等到抓住一个机会便实行起来。他的父亲一死,他的愿望才得以实现,他本是在父亲的工场里做细木匠的。老头儿刚一下葬,罗伯特就向母亲和妹妹宣布,现在任何事情也别想再拦住他去实现自己的宿愿,即动身前往罗马朝圣,以便补赎他自己和他父亲的罪过。两个女人叫苦连天没有用,破口大骂也没有用;罗伯特固执己见,未曾得到母亲的祝福,也不考虑两个女人日子是否过得下去,便在妹妹的怒骂声中走出了家门。促使他这么干的首先是对游荡的兴趣,其中也掺杂着某种表面上的虔诚,即是说想在宏伟的教堂和圣地呆一呆,尝尝参加弥撒、洗礼、葬仪、燃点圣香和圣蜡的滋味。他也会少许拉丁文,但不是想做学问,而是渴望在教堂穹顶的阴影中去嘀咕嘀咕,自我陶醉。小时候,他很热衷于当作弥撒的辅祭。歌尔德蒙并不怎么瞧得起他,但对他也还喜欢,觉得在狂热地迷恋漫游和向往异域方面,自己和他颇有些相似。罗伯特自称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家,还真到过罗马,受到无数修道院和神父的殷勤款待,亲眼看到了许多名山大川和南国风光,在罗马的大小寺院和教堂中间感到身心舒畅,听了数百台弥撒,在最神圣的地方做过祷告,领过圣餐,吸进的圣香之多,已经超过了赎补他年轻人的小小罪过以及他父亲罪孽的需要。他在外流浪已一年多;当他终于返回故乡,踏进家门的时候,人家对他却不像迎接一个归来的游子似地亲热。原来妹妹已经垄断家中的义务和权利,在工场中雇用了一个勤快的伙计,嫁给了他,一个人把家庭和工场管理得井井有条,使归来的罗伯特没住两天便发现自己是多余的人,而且当他马上又声称要出走的时候,谁也不曾劝他留下。他呢,也并不难过,只求他母亲拿出一点点积蓄,重新做一套朝圣服穿起来,便踏上新的旅程,漫无目的地横穿了整个德意志帝国,一半像流浪汉,一半像教士。他身上挂的朝参著名圣地的纪念铜牌和念珠丁丁当当响个不停。
他初次碰见歌尔德蒙时两人只同行了一天,相互交换了一些流浪的见闻,到下一个小镇便走散了。后来他又不只一处遇见歌尔德蒙,终于完全留在他身边,成了他一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