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加权计数法就克服了这种弊端,即不管你家多少人多少张选票,只按一个基数选票计算,即一人一户算一张有效选票;在此基础上加权,两人一户算一点一张有效选票,以此类推,最多只能按一点五张有效选票计算。
也就是说新方案坚持“一人一票”原则,却又保证了“户户平等”,这里的户按照派出所户籍系统最新数据,实际已分家但未分户,或实际已分户但没分家的都不考虑在内。
关于选票加权问题,党委委员们都啧嘴皱眉,凭感觉还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又说不出新名堂。选举就是如此,不可能十全十美,看在包育英反复强调“市领导结合兄弟省份贫困地区民选经验”的份上,也就无可无不可地默许了。
二是坚持村委会人员组成比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村主任一言堂现象,具体有三方面措施:
首先严格遵循村委会人员配比规定,过去要求村委会里必须配备“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年龄低于40周岁”人选,很多村就挑位四十岁以下少数民族女干部,一个人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就算完成任务。现在不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都必须配齐,年龄低于40周岁的必须达到两人以上,不准打马虎眼。
其次为突出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中心任务,村委会要有一名本村种植、种粮、林业等大户入选,积极参政议政,增加他们在本村具体决策规划中的发言权,带动贫困户尽早脱贫走上劳动致富的路上去。
最后则严格甄别三个不允许——不允许同一村组两人以上入选村委会(含两从、含村主任);不允许村委会成员之间存在三代之内亲戚关系;不允许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列入候选人。
好像就是具体操作环节比往常严格些,也没什么动筋动骨的变化。
党委委员们都谨慎地保持沉默,不发表反对意见,也不明确支持——其实在等简刚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