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最后,女孩气汹汹离去,我还张大嘴巴惊愕中,芝兰推了推我,从包里拿出钱来给我:“你的报酬。”
我想开口致谢,她立马打断我的话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别问我问题,别开口说话。你除了保持沉默,没有必要开口说话。再见。”她起身走出门口,在门口停住,用侧面无奈目光给我一个冷艳的离别礼,我知道,这是我与她永别前的‘再见’了。这个长发飘扬的女孩,以后不能再见到她了,心里涌起一阵失落惘然。
找一个陌生人假扮她男友,给两万报酬,其原因居然是害怕别人知道自己是同姓恋的事。看起来是多么的可笑又不可思议,而我手里,的的确确握着两万块钱。是不是圈套?既莫名其妙又不可理喻,想到这,我把钱塞进衣服里,飞奔出咖啡店,回到‘天堂之门’夜总会的宿舍,扔个辞职报告给其他同僚。收拾东西走人。反正有两万块钱,工作的事情也有了着落,夜总会剩余的当月工资和押金不要也罢。
把这两万块钱寄给了父亲,和父亲说电话的时候,明显感觉到父亲如释重负的轻快,我自己也高兴了几分,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刚挂掉,手机就响起了铃声,这铃声,专门为林魔女而设定,谁料我来湖平市那么久,打我电话的人最多次数的竟是她了,心情愉快,接了:“你好。”
“喂。那个那个,我在广州街红茶馆。”她的声音那么好听,声线那么迷人,但说出来的话语总让人那么厌恶,根本就是命令我。
“你在广州街红茶馆?这关我事吗?”我是要回去仓库做地头蛇,不希望与林魔女再起冲突,可她容得下我吗?我倒是想知道她找我做什么。
“你过来一下,在二楼飞凤阁这儿,我有话跟你说。”挂了电话。
莫非,林魔女请我喝茶表示歉意?有这个可能,去。干嘛不去。反正以后还是要长相厮守,躲也躲不掉的。况且我是多么期待她说‘对不起’时的模样啊。省省吧,就是拿刀架她脖子上她也未必会说‘对不起’的啊。
这次,我看她的眼光不再是闪烁不定,直勾勾的望住她,她倒是害羞了,脸上的桃花惊鸿一现。我继续直勾勾的看,研究她的眼睛,真的是碧绿色的眼珠啊。是不是杂交产品?她很少让人见到她不戴墨镜的样子,难不成就和这勾人魂魄的碧绿眼珠有关?确实如此,你一闭眼我死了,你一睁眼我又活过来了,你闭眼睁眼,我死去活来。
林魔女晃了晃头,把墨镜戴上,实际上,是害羞了。她也有羞耻之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