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婚女人加入不婚俱乐部,事情变得有点意思。我对韩斌说:“你得去找警署的酒友聊聊天了,我要去牢里看看老板娘。”
韩斌问:“你觉得她杀了人?”
我递给他一根飞马烟卷,说:“有可能,但不一定。”
遇到好奇的怪事儿,我总爱这么说。对于直觉,我向来自信,但从来不敢随便下结论。自从三年前那次错误,我便知道,结论可能害死人。
我告诉十三,第二天去小酱房胡同拉拉活,打听一下洪兴头铺的事儿。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0/1-200410132210a4.jpg" /> <h6>金木在笔记本上描下的徽章,这是女子不婚俱乐部的标志,中间是个甲骨文的“女”字</h6>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0/1-200410132210D8.jpg" /> <h6>京师第一监狱,又叫京师模范监狱,建于宣统年间,是民国最早启用的新式监狱,位于南城姚家井地区(现在是清芷园小区)</h6>
18日清早,韩斌到警署,打听出那老板娘的情况。这女人姓田,原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嫁过人。辛亥年闹革命,男人剪辫子去了南方,再也没回来,她便改嫁给了洪大福。
早上10点,我们去了京师第一监狱,这座监狱是宣统新政时建的。韩斌给了看守两块大洋,看守带我们到了女犯区。那老板娘正和一群女犯坐在那儿糊火柴盒,这是监狱工场为女犯安排的日常劳作,不管判不判刑,都要先干活。
老板娘被看守押出来,穿着灰布囚服,一脸木讷,脚上戴着城墙砖大小的镣铐,走路像只鸭子。
看守对韩斌说:“这女的可能疯了,喊了一宿,早上还撞墙要自杀。”
我戴上眼镜,拿出笔记本,说自己是报社的,可以帮查案子。田氏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地说:“还告什么状,是我自己害了男人。”
我问:“你怎么害了男人?人是你杀的吗?”
田氏急了:“我怎么会杀他?就恨我自己怎么没跟着死了!”
韩斌便按我教的路子,扮演起律师。他告诉田氏,若有冤屈,可以帮她申诉。田氏摇头,不说话。
我接下韩斌的话,说:“不用你出钱,状子钱已经有人帮你付了。”警署的情况,尽人皆知,若苦主无钱,抓到真凶也难判。一个小案子告到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