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又嫩。
一双眼睛,又黑又大又勾魂。
随便抛一个眼神,都能让人心跳加速,血脉膨胀。
整个五官,只有一个词儿能贴切形容:精致!
最让李轻媚满意的,是那腰,那腿。
旗袍上身,盈盈一握的腰身,没有丝毫的赘肉。
这腰够细。
还有那腿,又白又直,开衩到大腿处的旗袍,将身上所有的优点与美好,都展露了出来。
原主骄纵恶毒,但非常会打扮自己。
知道自己身材好,容貌好,所以准备了满柜子的旗袍。
正好,李轻媚自己也喜欢旗袍。
上辈子没有这样的好身段,她想穿旗袍,都穿不出这样的韵味。
如今,居然能随便穿了。
出了房门,正巧碰上住在隔壁的吴春花。
对方将李轻媚露在外面的那条腿狠狠地瞪了一眼,然后,冷哼一声,头一扭,端着手上的盆进屋了。
顺手,还将家门用力的关上,似乎害怕李轻媚进她的家门。
后面,传来低低地议论声:“看到没有,那个狐狸精打扮成这个样子,是又要出去找她的相好。”
“可怜陆连长,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摊上了这么一个不着调的女人。”
“不顾家就算了,还给陆连长戴绿帽子。”
“哎哟,这样的女人赶紧离了算了!这么拖下去,只会连累咱们陆连长。”
“也不知道陆连长打算什么时候跟这个女人离婚。”
李轻媚听到身后那些女人议论,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原主嫁给陆时年,随军来到这个军属大院,依旧不安分。
跟同住军属大院的军嫂闹得鸡飞狗跳不说,还在外面有一个相好的。
这个事情传开之后,大家劝她好好过日子,她反而骂别人多管闲事。
来到这里没一个月,就把军属大院里的所有人,都得罪完了。
原主留下来的烂摊子,李轻媚还能怎么着?
因为陷害女主,抢夺女主未婚夫一事,李家对她痛恨至极,已经不承认她这个女儿。
亲生父母在何处,她又不知晓。
想要在这里活命,她就必须接下这些烂摊子,洗白原主人设,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李轻媚这一次出去,是要见一个叫做陈克军的男人。
这个男人就是李轻媚经常来往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