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咬断了两根脚指,倒霉的家伙,到现在他的走路都不利索。”
“照顾他的家伙一定倒霉了吧。”马林问道。
对此科恩有些尴尬地摇了摇头:“并没有,那天他的母亲与父亲心血来潮地想要亲手照顾自己的孩子,结果两位喝下午茶的时候把他们的孩子给忘了,我的表弟从后花园的铁门那儿走了出去,然后一直都走了两条街,穿过了城门走进了平民区,那一天正好是他血脉觉醒的日子,觉醒的又正好是隐藏气场的一类超凡能力,可是人类注意不到它,巨鼠却能够嗅到味道,于是追上了他。”
说到这里,他对着马林双手一摊:“他被咬了之后一哭,立即就被平民孩子们发现了,他们帮着他赶跑了巨鼠,只不过脚指是找不回来了。”
“真是倒霉。”
“可不是吗,不过他倒是没什么事,反正他现在供职于调查科,是内部勤务部门的。”科恩一边说,一边收好了弩箭,卡西在前面招了招手。
于是队伍继续前进。
“我小的时候也这样探索过外面的世界,然后差一点被揍死。”英格玛如此感叹道。
“我也一样,只不过那个门是父亲与母亲给我做的陷阱,我没有听从他们的话,然后挨了一顿打。”柳金表示自己受到过钓鱼执法。
然后马林发现这四个家伙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不得不承认,好奇心一直都是人类平均寿命最大的敌人,外国人少不是没有理由。
“对了,你们能帮我介绍一下这座地下城吗。”在准备下二楼的时候,马林一边调整面具的过滤芯,一边问起他们关于这个地下城的故事。
“这得让英格玛来,他是最清楚的,毕竟他是我们之中唯一在王都第一学院读历史系的。”科恩一边说,一边丢了一个过滤芯模块给马林:“这是备用的,先给你。”
“谢了。”马林接住了它,然后点了点头。
“不客气。”马林这么说道。
“哈,提到这个鬼地方,当然是我最熟了,说起来这个地下城还是在托尔王朝的时候就被发现了,不过那个时候我们人类还在衰退期,那是距现在差不多四个百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一层全是毒雾,人类根本下不来,最后只能将这儿封闭起来。”英格玛接过了话题,一边走,一边和玛林科普这个地下室的往事。
在英格玛的介绍上,这里是直到一百年前才开始开发,一开始是使用术式硬扛毒雾,下一个二层跟用装有五发子弹的六巢转轮枪玩大转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