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地把它丢在那里了。”
“对极了。”康斯坦丁大夫说。“当她发觉手帕失落时,就立即采取措施,隐瞒他的教名──”
“你想得真快,我还来不及想,你已经得出了结论。”
“还有其它的结论吗?”
“当然有。例如,假设你作了案,但希望使其它人受到怀疑。好吧,列车上就有这么一个人── 一个女人,与阿姆斯特朗家的关系非常密切。假设,那时, 你留下她的手帕……她就会被传讯,她和阿姆斯特朗家的关系就会暴露无遗──就是那样。作案动机──以及一件与谋杀案有牵连的物证。”
“可是,在这个案子里,”大夫反驳说,“她是无罪的。因为她没有打算隐瞒自己的身份。”
“啊,真的?你是这样想的吗?这正是警察当局的意见。可我懂得人性,朋友,告诉你吧,一个人要是因谋杀而突然面临审讯时,虽然是最无辜的,也会失去头脑,做出最荒唐的事来。不,不,油迹和重贴的标签并不能证明有罪──它们只能证明安德烈伯爵夫人,由于某种原因,急于隐瞒自己的身份。”
“那么,你认为,她和阿姆斯特朗家有什么关系呢?她说,她从来也没有到过美国。”
“确切地说,她的英语是不标准的。她的异国外表也太过分了点。然而,要猜出她是谁,并不困难,刚才,我还提到过阿姆斯特朗太太母亲的名字──琳达·阿登。她是一个很著名的演员──而且,最拿手的是演沙士比亚的戏。想一想《皆大欢喜》──阿登和罗沙林德森林。她就是从那里获得灵感,而给自己取艺名的。大概是戈尔登伯格──在她的血管里,很可能有中欧人的血液──也许还有点儿犹太人血缘,而流落到美国去的,有许多不同国家的人。先生们,我提醒你们注意,阿姆斯特朗太太的妹妹是海琳娜·戈尔登伯格,琳达·阿登的小女儿。拐骗悲剧发生时,她比那小孩大不了多少。后来,她跟安德伯爵结了婚,当时他是在华盛顿当专员。”
“可是,德雷哥米洛夫公爵夫人说,她是跟一个英国人结的婚。”
“可她记不得他的名字了!我问你们,朋友,这可能吗?德雷哥米洛夫公爵夫人爱琳达·阿登,就象贵妇人都爱名演员一样。她是琳达一个女儿的教母。她真的会这么快就忘了她另一个女儿的夫名吗?这不太可能吧。不可能。我可以肯定,德雷哥米洛夫公爵夫人撒了谎。她知道海琳娜在车上,而且见到过她。她一听到雷切特地本来面目时,就意识到海琳娜会受到怀疑。因此,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