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二楼会议室,正在召开纪委常委会。
会议由县纪委书记杜洪刚主持,通海县纪委常委会一共七人,包括副书记姜有才和五名常委组成。
杜洪刚道:“下一个议题。”
案件审理室主任吴起速汇报道:“我汇报一下关于大山镇政府林辰违纪的拟处理意见。”
“我们接到孙家庄矿主丁二麻子对林辰的实名举报后,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林辰的违纪事实主要有两点:第一,涉嫌在青山矿入股分红。林辰入股青山矿,是为了更好地盘活青山矿,事先经过青山镇党委批准,有党委会议记录,秦海龙证实了这一点。但会议记录明确记载,入股款项不领工资,不取分红,不计利息。根据丁二麻子提供的线索,我们查到了以林辰名义开具的银行帐户,每月领取分红和工资5000元,共计一万元,存折在矿上会计林月山手中保管。”
“大山镇党委真是胡闹!竟然开党委会支持党员干部入股!”副书记姜有才不满地说。
姜有才年纪比杜洪刚大,在纪委工作时间又比杜洪刚早,经常在杜洪刚之前发言,这也是杜洪刚向张江明提出,要早早把他调出去的原因。
杜洪刚看了姜有才一眼,又问:“对相关人员审理结果怎样?”
“林辰拒不承认领取分红和报酬,称事先一无所知。林月山称,是矿工王大强和王二楞提出,为了感谢林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为他办了存折并发放工资及分红,我们讯问了王大强和王二楞,他们俩也证实了这一点。鉴于林月山、王大强、王二楞的证词细节高度一致,并且这一万元,林辰并没有实际上动用,我们倾向认为林辰并不知情。”
见杜洪刚点了点头,吴起速又汇报道:“第二个违纪问题,就是众所周知的挑动矿工攻打孙家庄矿,差点酿成流血事件一事,这个事实清楚明确,林辰本人没有否认,但不承认是他挑动,只承认事情发生后,他前去阻止,当发现犯罪线索后,才和矿工站在一起。”
办公室主任段成田是兼职常委,本来在这种会上极少发言,但事情涉及到林辰,上次张江明为青山矿停电,一怒之下办了供电公司总经理孙明的事犹历历在目,斟酌再三,他发了言:
“坊间传言,林辰是被丁二麻子摆了一道。根据县里要求,大山镇要收回三个小矿做招商引资用,其中就有丁二麻子一个。丁二麻子用钱贿赂林辰,要求把他的矿移出回收范围,林辰拒绝了。丁二麻子寻了个外地女人叫孙美丽,谎称自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