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年轻时候长期在山林打猎,林有运有着远超常人的长跑耐力。
一遇到警察抓捕,就朝着小巷小道跑,利用复杂的地形和速度甩开警察。
这一次也一样,自从陈大民几人出现后,林有运就知道大势已去。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暴露的,但是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丢下同伙跑路。
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娃偷。
...
呼...呼...
黑暗的小巷中,林有运拿着猎枪,快速逃窜。
和其他人面对警察追捕时的惊慌失措不同,林有运一边跑,一边保持着自己的呼吸节奏。
长跑,是林有运的保命技能,也是他的爱好。
在还没有成为在逃通缉犯前,林有运甚至经常参加一些城市当地的马拉松活动。
林有运的半马最好成绩是75分钟,进了前十。
当然,如果有警察在后面追的话,这个成绩应该会提高不少。
林有运一边跑,一边思考着如何东山再起。
精明如他,每次挣来的钱都会换成黄金,藏到老家山上,等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当创业资本。
甚至准备再拉哪个熟人入伙,他都考虑好了。
流程熟得让人心疼。
跑着跑着,林有运还掏出一包粉末,洒在自己经过的路上。
徒步跑最怕什么,怕警犬,两条腿毕竟跑不过四条腿,就算跑远了,警犬也能通过嗅觉追上来。
林有运撒下的粉末,具有非常刺激的味道,能够暂时麻痹警犬的嗅觉神经。
这也是林有运长期逃跑总结下来的宝贵经验。
甚至,林有运可以自豪的说一句。
所有通缉犯里,他可能不是罪厉害的。
但轮逃跑,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能抓住他的人,还没生出来。
足足跑了两公里,林有运才减缓速度,伸长了耳朵静静听着,并没有脚步声追来。
“呼...呼...”
林有运这才张嘴开始调整呼吸,控制心率,看着后面空荡荡的巷口,一股豪气之情,油然而生。
他很喜欢薰红磊演的电视剧征服,看了不下二十遍。
用他自己的话说,如果他是征服当中的男主角,这部电视剧起码能拍三百集。
能跑赢他的,不是警察,是年龄。
能征服他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