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是你绣的吗?真好看。”何芳菲低头便看见了盛清欢腰间的那个绣着翠竹的荷包。
不等盛清欢回答,何芳菲又问道,“别的姑娘都喜欢牡丹、梅花之类的,你为何喜欢这翠竹?”
盛清欢轻笑,“竹枝杆挺拔修长,四季青翠,傲雪凌霜,文人多用来形容正直、不屈的人物。不过我呢,却不是因为喜欢竹子,而是喜欢竹笋,凉拌或者是炒肉都好吃。”
何芳菲闻言愣了一下,随即发出了爽朗的小声,看向盛清欢的目光比之前又多了几分真诚道:“你真有趣,我喜欢你这样有趣的人儿。”
随后又压低了声音道:“等到十月,我与妹妹一起去挖冬笋可好?”
盛清欢笑了笑,颔首道:“好。”
何芳菲坐在马车中,嘴角噙着笑意,芸姐姐的病情不算严重,很快会好,今日还遇见了一个长得好看又有趣的小娘子。
“冬梅,上次盛姑娘来家中给娘亲瞧病,你怎么没叫我呢。”若是早遇见,她们说不定早就成为朋友了。
“小姐忘了,还不是老爷罚你在屋中抄书……”冬梅毫不留情的说道。
何芳菲哀怨的叹气道:“哎,爹就是对我要求太严苛了,我一个小女娘,不喜欢读书习字又有什么错?大不了找个状元郎当夫君不就好了。”
冬梅闻言,抿唇笑了,自家小姐性子疲懒,不喜欢读书习字,更不喜欢女红,最爱的是厨艺,可老爷和夫人却非要小姐成为琴棋书画无所不能的闺阁小姐。
这就导致了小姐从小就下定决心,未来的夫君一定要是个状元郎不可。
“先不回去,去百川书院。”何芳菲说道。
难得出来一次,她才不想早早回去读书写字呢。
冬梅作为小姐的丫鬟,还能不明白小姐的小心思吗,笑着打趣道:“小姐不是去寻陈姑娘的吧。”
何芳菲也没有否认,只是笑着看了冬梅一眼。
到了百川书院,何芳菲刚走进后院,冬梅便拉了一下她的隔壁。
何芳菲抬头,不远处,正站着一个眉眼冷漠浑身钟灵毓秀之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雷崇。
这两年他个子突然窜了起来,而且也变了声音,在书院待的久了,浑身都是书卷气,若是不认识他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竟然住在府城最差的贫民区中。
还以为他是哪个世家子弟呢。
雷崇抬眸,也见到和何芳菲主仆二人,他目不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