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雷崇点头道。
不买的话,他明日去书院便没有书本,而且他相信,自己可以将这本论语的钱赚回来,以后,他的书本费他也都能靠自己赚来。
盛清欢觉得雷崇这个少年,比盛兴景好多了,最起码,他不会心安理得的享受家人的劳动成果,更不会自私的只想着自己,他还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赚钱。
走出书铺,盛清欢突然出声道:“对了,我阿娘还给你做了一个布袋,你跟我去一趟胭脂铺吧。”
雷崇点头,“麻烦伯娘了。”
盛舟和雷鸣以兄弟相称,盛舟年岁比雷鸣大,雷崇一直都管蒋氏叫伯娘。
不过盛清欢却从未叫过雷崇叔叔,只因为两人的年岁所差不大。
两人一直都是以名字相称,对此,盛舟和雷鸣都没有说什么。
倒是蒋氏曾经私下里说过一次,盛清欢当时应下,可下次见到雷崇的时候,依旧直呼大名。
在她的严重,雷崇就是个小屁孩,让她叫叔叔,她可张不开口。
要是有亲戚关系,那就按照辈分叫,她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可雷崇跟她八竿子打不着。
她才不叫叔叔呢。
蒋氏平日里在胭脂铺,没有顾客的时候,她都会做一些绣活儿。
比如说荷包、帕子。
还会打络子、做扇坠。
对面面馆的马嫂子没事总爱过来,“妹子的手是真的巧啊,哪像我们,一看这双手,这辈子就拿不了针线了。”
蒋氏笑着说道:“嫂子面条做的好吃,没人规定咱们妇人家的手到底要做什么,只要凭借这一双手,能赚钱,吃惯穿暖就好。”
马嫂子拍了一下大腿,很是赞同的说道:“妹子说话我就是爱听,句句都说在我的心坎上。”
蒋氏笑了笑,“嫂子前几日看的胭脂,我可还给你留着呢。”
马嫂子虽然长得五大三粗,但到底是个女人,心里也是喜欢胭脂的,只是她又觉得胭脂太贵,买一盒她要卖出多少碗面才行,便一直下不定决心。
“说起来也不怕妹子你笑话,我家里出了老娘要养,还有三个待嫁的女儿,两个要等着娶妻的儿子,胭脂虽好,可还是狠不下心来。”马嫂子也不扭捏,“所以我才日日寻了空便来你这里坐坐,闻着胭脂的味道,就只当我也用过了。”
蒋氏听了好笑,却不是看不起马嫂子,而是觉得她这个办法也未尝不可,既然不舍得买,那来看看总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