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都会得的小病,没什么特殊或异常的,能吃能说。能说对她没什么不好,但是太能吃让她时不时受过去被称为胆汁病的折磨。她得过腮腺炎和水痘,就这些。”
“但是她可能在某个场合说得太多了,像您提到的那样,有可能吗?”
“这就是你调查的方向?我听到过类似的说法。就是‘男管家看见了什么’之类的情节——这次的悲剧是这样吗?”
“这很可能成为一个动机,一个理由。”
“哦,对,我同意。不过还有一些别的理由。如今常见的答案就是精神分裂。至少,在曼彻斯特法庭上经常这么宣布。没人能从她的死得利,没人恨她。但是我觉得在现在这个社会,你不必在孩子身上找原因。原因在别的地方,藏在凶手的心里。在他错乱的心智、邪恶的灵魂还有扭曲的心灵里。不管你怎么形容吧。我不是心理学家,我有时候都听腻了什么‘建议让心理医生做个鉴定’之类的话。一个小伙子闯进了什么地方,打碎了镜子,偷了几瓶威士忌或者银器,砸了一个老太太的头,等等。是什么动机都不重要了,反正都会让他们去看心理医生。”
“在这个案子里,您觉得谁应该去看心理医生呢?”
“你是说那天晚上在现场的人吗?”
“对。”
“凶手当时肯定在现场,是吗?否则也就不会发生谋杀了吧?他可能在客人之中,在帮手之中,或者有预谋地从窗户跳进来了。他可能熟悉那栋房子窗户的锁扣。也可能以前就去过,四处查看过。不管是男人还是男孩儿,他就想要杀人。这并不罕见。曼彻斯特有过这么一个案子。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儿,他想杀人,于是他杀死了一个九岁的孩子,偷了一辆车,开到七八英里外的一片矮林,把她埋在那儿,然后走了。直到他二十一二岁之前我们一直以为他清清白白的。不过我们只是听他这么说,他可能准备那么做,也可能已经干过了。我们发觉他爱杀人。别以为他杀了很多人,或者以前警察找过他他就不干了。他时不时就有杀人的冲动,心理报告说他是在精神错乱期间杀的人。我想说有这样的一个案子,这一类的。我不是心理医生,谢天谢地。我有一些做心理医生的朋友。他们有的很理智,还有的——哦,我得说他们自己也得去看心理医生了。杀死乔伊斯的那个家伙可能有善良的父母、正常的举止、英俊的外表,没人认为他有什么问题。一口咬上一个多汁的红苹果,咬到了苹果核,一个邪恶的想法就摇头摆尾地冒了出来。很多人有这种情况,我不得不说,现在比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