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度过了烟雨蒙蒙的一整个下午,我们走啊走,丝毫没有停下脚步的打算,直到我看到面前有一对情侣,年轻的一男一女。男孩背靠着树干,将姑娘揽在怀中;姑娘那富于地中海风情的黑发凌乱地披在后背,遮住了他的双臂。他们正在拥吻。
突然之间,我泪流满面。我这人一年到头也就只会因为惊喜或者不快哭一下,但是算算近来这些日子,我都哭过多少回了?
“上帝啊,乖乖。”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感慨,只顾呆呆地看着这对年轻人,全然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这些年来我有多傻啊,我真是个傻瓜。”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感到他当下就理解了我,但对于他的表情却无法予以回应,因为我当时想着的是弗莱迪。弗莱迪,理查德,要是我现在能把他们彻底区分开就好了。理查德搂住我的肩膀,我们和那对情侣擦身而过,朝一家商店的橱窗走去,能看得到橱窗上映出了我们自己的影子。橱窗玻璃上的光线昏暗又富于变幻,使我轻而易举就看到了自己,是个娇美的姑娘,一头拳曲的金发,两眼笑意盈盈;还看见我身边的他,是那年轻人的模样。
我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也不知道他想看到什么。
我们整个下午都在晃悠,停下两次喝了咖啡,就已过了黄昏时分。
他打起了退堂鼓,说:“六点钟,我得离开你了。”那时候我并不感到意外。
他又说:“告诉我—下次有合适的机会的话,我能上你那儿去吗?你不能到我那里。”
我答道:“今天早上,我外甥女凯特,也就是我姐姐乔姬娜的二女儿—她还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上我家了。打算和我一块儿住。”
“你没有孩子。”他指出来了。
“没有。”然后我硬着头皮说,“倒不是因为我—我们决定不要,而是……”
“我不想知道……”他很快又补充说,“我想,我们终究免不了要像一头扎进脏游泳池似的,进入彼此的生活,但是让我们尽量把这样的状况往后拖拖吧。”
“我的生活,”我说道,“这个泳池总体说来一向井井有条,定期加氯气,也经常换水。”
“那正是我所害怕的。”他说,干哑的声音透着痛苦,结果轮到我百般不想知道内情了。
分别之前,我们沿着贝斯沃特路行走,一幢修葺中的大楼跃入眼帘,边上的脚手架有四层楼高,在最上面那层脚手架的平台上,搭了一间猩红色的小屋,供工人们喝茶或者休息之用,小屋门口坐着一个工人,面前搁了一只桶,里头肯定是一把火,因为他叉了根香肠凑在上面,两腿叉开坐着,等着属于他的美味慢慢烤好。这一情形有种既古怪又让人发笑的成分,我们相互搀扶着笑个不停,因为小红屋高悬在那儿,香肠插在叉子上,全都显得那么荒谬不经。
浓烈的欢乐之情又回到我们身上,他卸掉背上的负担,和我一样无忧无虑地站在那儿只管开怀大笑。随后我们道别,约好再见面,但不是明天就见。毕竟,我终究得上上班,虽说作为资深的女领导,我已经受到了特别的优待。
总之,我去了杂志社,去看看是不是有我的信件。菲丽丝已经走了,但吉尔还在。
“我知道了。”她说。我以为她指的是理查德,因为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到体内升腾而起的活力,但是不对,她说的自然是凯特。
她也看出来了,我是硬要说服自己她指的是凯特。她问:“她从早到晚都一个人待着吗?”
“大概是吧。”
“哎哟!”
“你的意思是她不能一个人待着?”
“她总和我们一起,一大家子的,她可没受过多少一个人待着的训练。”
凯特以及她的各种麻烦问题,似乎都离我遥远得很。我没有想起她,只顾着理出自己的信件,查看明天的工作日程。
吉尔在事务堆积的案头又埋头专心做了好一会儿事情,然后才说:“关于怎么处置她,你应该有所打算,她正等着呢。完全可以说她装,要是你有那样的打算的话。”见我不接话,吉尔嚷道:“简,你在可怜她,对不对?”
我说:“或许是吧—如果那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问题是,这样一来,是不是会超出你的心理预期,让你陷得更深呢?”
因为我一心在想着理查德,想他是不是到家了,“家”是什么样子,他和凯瑟琳之间出了什么问题,所以我含糊其词地说:“我想,说到底,问题也就是和她好好谈谈。”
没有回应。我抬起头一看,吉尔微笑着,似乎是在暗自窃笑,但其实又希望我注意到。“我突然觉得吧,简姨妈,从许多方面来说,你一直生活在温室当中。”
“你的意思是凯特会叫我招架不住?”
“好吧,可别说我没提醒过你。”
我走的时候,她还在工作,而且乐在其中。看得出她身上洋溢的快乐:既能干,又能干得漂亮。
说到快乐,回顾过去我刚工作时的岁月—那时我还不到二十岁—最强烈的体会,从快乐这个角度而言,就是证明自己多么能干那一刻的感觉。常年以来一贯的主题是:我,工作,办事情,干得漂亮。我生活的主题一向如此。至于可怜的弗莱迪呢?他无非只是陪衬。
回到家,我心里想着弗莱迪,虽然我总是尽量不要去想。如果他是我生活的背景,那我是他生活的背景吗?很有可能。他死去的时候,总结起一生或者说勾勒出一生—照我猜想,人往往都会这么做吧,他会对自己说“我的快乐源自工作”吗?因为他不可能说:“快乐源自简娜,她对我意味着欢乐、幸福和成就。”
我开门进入起居室,看见凯特还睡在沙发上,我早上离家的时候她就在那儿。我端给她的碟子仍然在她旁边,风卷残云扫得一干二净,一点儿面包渣都不剩。这幅景象让我想起吉尔那一席话。为了使自己镇定下来,我拉上窗帘,开灯,给自己倒了杯喝的,把回家惯常要做的琐事都走了一遍程序。考究雅致的房间当中,远近高低巧妙地安装了照明灯,摆设了花瓶,淡黄色的扶手椅上放着糖果条纹的靠垫—在这一切之中,仿佛是好戏开场,布幕升起,只见台上一个可怜巴巴的流浪儿,她肮脏笨重的大码鞋在灰色亚麻沙发上留下了印子,而包裹还躺在之前她随手丢下的门边。
“凯特,醒醒。”
她醒了,伸伸懒腰,打打哈欠,但我到现在依然不知道她当时是不是其实一直都醒着,听着我的一举一动。
“好了,现在,”我说,“我们得谈谈。你先跟我说说你有什么打算。”
那双娃娃似的蓝眼睛,忽闪忽闪的多么可怜!湿答答、粉嫩嫩的嘴巴微微张开,小孩子似的短粗手指头拉扯着衣服。
“凯特,你不会到《莉莉丝》工作。”
听到这话她气得跳了起来,发出几声绝望的叹息,最后用一种好像遭到了背叛的夸张眼神瞪着我。我当时不知道,现在也不清楚,“这出戏码”有多少是预先准备好的,因为她必然早就知道,她不能到《莉莉丝》工作,更何况我都这么说了。我之所以对自己这个判断有把握,依据的倒不是她做作的表演,而是她整个人没精打采泄了气。
我在想,假如她和吉尔一样聪明伶俐又上得了台面,一样“稳重大方”,我会介绍她进《莉莉丝》吗,管他什么裙带关系不裙带关系?其实也不会,不过可能会叫别的哪家杂志社收下她,我自然有很广的人脉资源。
我意识到我预想的那通演说完全使不出来。
“凯特,你没有通过高级考试,也没打算通过。你什么都做不好—就我现在所了解的,连叫你买点东西都成问题。首先,看看你的形象。你要确立一下走什么路线,我会陪你去买衣服。不过不管什么风格,都不省心。生活就是麻烦不断!朋克也有一身麻烦—所以,如果朋克风格就是你想要的,那你得早上起早一点,或者每星期花费几个钟头好好打理。这些问题你都仔细考虑考虑。想好你要学什么,以便……”
要是对着吉尔讲这番话,肯定能起作用,即便她会取笑我,说我危言耸听,跟校长训话似的。结果,这一通长篇大论畏首畏尾,消失在无言之中,我脱口而出的是:“你觉得泡个澡会有用吗?肚子饿不饿?”
我替这孩子放泡澡的热水,把我最好的睡衣借给她,她穿上以后看起来像个盼着快快长大的九岁小孩,我还为她煎了鸡蛋,烤了几片吐司。自始至终,我得如实报告—反感至极—对这可怜小孩产生的温柔之情,不断朝我袭来。干吗要温柔?我对她无能为力。我铺好吉尔以前睡的那张床,打发她上那儿去睡觉。
随后我打电话给吉尔,她年轻的男友马克接的电话。他的声音提醒了我,吉尔已经属于过去,这声音划清了界限和范围。不过我必须和吉尔谈谈:
“是我,你那讨人厌又懂世故,但在温室里待惯了的姨妈。不—听着,我有个问题,很具体。行吗?很好。我发现,在你妹妹凯特面前,任何合情合理的话或者建议,一到嘴边全都说不出来。显然,这是因为她有点扶不起或者是碰不得、说不得,差不多就是这样的状况。对吧?”
“简,她一直都那样。”
“好吧,没长大的孩子。不过,我在那儿呆坐了半天才意识到,我也实在没法对乔姬姐姐,也就是你妈妈,来那么说起凯特。”
“啊,”吉尔说,马上就把握住了关键,“当然不行,你做不到,是吧?”
“我想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不行。”
“家里可不太平。”
“不用说也知道,你那两个弟弟就叫大家够受的,正当青春期的男孩子啊,因为他们就该如此—是不是这样?”
“哦,情况也不见得比别人家里糟……不,其实是凯特,就凯特她自己。你看,我父母各个方面都很成功,那是他们的本事。他们随便一伸手,都能点石成金。但凯特就是不成器,发不了光。”
“你妈妈知道这孩子这么一团糟吗?”
“我想爸爸是知道的,但妈妈恐怕面对不了。因为这没道理啊,你懂的。”
“是,我看得出来。很好,吉尔。谢谢你。”
“乐意效劳。不过我要是你呢,就把她打发回家去。她会爬到你头上的,简。”
“不会的,只要我不退让。”
一个星期过去了。进入五月,太阳一直照耀在缀满粉色、白色花朵的树上,照耀在郁金香上,照耀在我和理查德一起走过的无边无际的绿草地上。我休了一个星期假—我向来有不少假攒着还没休。我没有对他说,“可我明天要上班哎”,而是说,“好,在哪儿见”。我们在摄政公园和格林公园都约会过,还有海德公园和汉普斯特荒原。一见面,两人之间那种毫无顾虑的欢乐之情就油然而生。我们急切地向对方走去,看看默契是不是还在,看看我们靠近的时候,是否能感受到快乐源源不断,与我们相随相伴,度过那些长长久久却劲头不减的时光。我从没走过那么多路!理查德嘲笑我,因为一路走过灌木丛和石楠荒原,走过溪谷和小山,我穿的总是精致时髦的鞋子。“你为什么不穿徒步鞋呢?”“这就是我的徒步鞋。”我说着抬起一只脚单独站立,伸出另外一只脚给他看,那雅致的鞋看起来穿在起居室里扭捏作态是再适合不过了。不过我跟得上他,上上下下都迈得开步伐。“你真是不可思议。”他说着大笑起来,眼里心底全都是我。我知道他喜欢我漂亮的衣服,尽管不如当初我一门心思打理的时候那么光鲜,但是他注意到了,说:“这上衣很不错。”他两手抚着我的手臂,能感受到衣服质地精良考究,衣服底下暖玉温香。
我翻看旧照片,有了新发现!我的照片很少,弗莱迪的也一样。有不少集体照,《莉莉丝》杂志的,还有我穿着各式各样最考究的衣服在巴黎或者什么地方参加时装秀的照片。但个人的照片呢?我想到:我在时尚圈工作了三十多年,这么多年来我都非常在意自己的造型,连哪个扣子比边上其他纽扣少两根线都能察觉到;我注重自己进入室内环境时给人的印象,重视同事对我的印象,会根据别人的声调或者眼神变化来估摸他们对我穿着打扮的看法。我可怜的丈夫曾经开玩笑说,跟我的衣着相比,他屈居第二。然而我不单很少拍照,甚至在看到一张大概是自己二十三四岁的照片时,还颇为吃惊。那姑娘着实漂亮得出奇。我居然曾经那么青春鲜润,充满朝气。
这可爱的姑娘站在花朵绽放的灌木丛边,对着镜头哂笑,尽管我记不清究竟是在哪里拍的照了。她穿了一条迷人的小碎花裙子(我倒记得这裙子!)。不过,把自己青春年少(货真价实)的照片摆放到书架或者桌子上的时候,我完全没有说什么“我以前多美啊”之类的话,我知道跟我同龄的,以及上了年纪的女人会那么做。
发现这幅小照之后,我郁闷了好一会儿。我并没有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说些诸如“当初我如何,现在我又如何”的话来让自己心理平衡。我隐隐约约以为,其实自己没怎么变。
我站在镜子前,手里拿着那张小小的照片,看看照片里这个形象,又看看镜中那个形象。假如让照片上的女孩远眺未来,看到前方的这个女人,她又会说什么呢?我不知道。我只记得她自信满满,非常快乐。我在梳妆镜里所见的这女人相当好看,保养得不错,身材很结实,算不得苗条,一双灰色的大眼睛令这张脸脱颖而出,一头漂亮的银发也很惹人注目—是当真上了岁数,还是染的?我觉得,别人会留意看过来,真够恭维我的了。如果把五官,把身体各个部位分开来看,肩膀、膝盖、脖子、光洁的前额,你可以说,哪有什么不同?但是整体拼凑起来……哦,很不一样,我不得不面对这一事实。因为这小照片上的女孩鲜嫩得掐得出水来,给人的感官造成了强烈冲击,当年我自己怎么就没注意到呢,真是难以相信。如今呢,已是个敦实的女人,失去了光泽,魅力不再。曾经沧海,结束了。
站在那儿,我看到的不止于此,目光从照片转移到我自己身上—凯特眼中的,肯定是这个样子的我。这个女人一直精力充沛,事业有成,屹立在岁月的长河中,让人望尘莫及。中年人、老年人对年轻人而言,真是追求的目标、心头的压力啊!这一点我未尝领会,也不曾察觉。在那一时刻、那一地点,我根本不愿想到凯特,但就是想到她了。同时想到的,还有理查德的女儿凯瑟琳。
周六这天,我们手牵着手,大踏步走过石楠荒原,一路欢笑—我们好像一直有说有笑。这时他猝然停下,把我拉近。她就在那儿,在我们前方徘徊。我仔细观察了她一番。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她在梦游:走起路来—或者说是拖着步子晃荡—没精打采的,又迟疑不决,因为她常停下脚步,犹豫一番再继续往前走,她会先走到一条路上,但又折回去改走另外一条路。她总是走走停停。这姑娘个头不小,肤色偏黑,总是穿着牛仔裤和厚运动衫。
但最吸引我注意的,是她充满戒备,满脸狐疑的样子。
“她老是跟踪你吗?”
“只要她有空。”他身上又出现了那种不知所措,无形的担子沉甸甸压在他肩头,甚至让他看起来有点弯腰曲背。
“是什么叫她这么害怕呢?”我忍不住发问。但是我深切地认同他那一脸警告的表情:我可不想结束这一切。然而我还是问了。
“她怕我会消失。”
“因为你已经消失了?”
“从来没有。我一直很注意不那样。”
“好,我明白了。或者说,我觉得是明白了。”
他说,“简,简,咱们别这样。我们得把这不快赶走,千万得赶走。”然后他抓起我的手,我们拔腿跑过高低不平的草地。我知道,这是为了唤回我们在一起时那种肆意张扬的活力,跑的时候他还不忘取笑我:“真可笑啊—你这鞋子,荒唐啊—简。”我们跑到一条小路上,那里有家不错的咖啡馆,卖的蛋糕极为美味。我们在角落找了张桌子,在那儿待了整整一下午,因为外面的雨下得实在太大,没法在雨中行走。
我过去可曾相信,我能花上三四个钟头,仅仅是坐在一个男人身边,有时连话都不说,却还心满意足的?我们观察着周围的客人来了又去,会彼此笑一笑或者相互看看,总结一下对他们的看法。我们旁观着一幕幕戏剧般的场景,偷听人家的对话。我们也聊天—这么多话题不能说,连边都不能沾上,那谈什么呢?我们就眼前所见的景象编起故事来,我们告诉对方自己都认识些什么人。这是一种与人分享的孤独。过去我把许多时间花在独自做这些事情上:散步,看电影,坐在咖啡馆里,和陌生人聊天,上画廊和博物馆看展览,都是我一个人。现在有人陪伴了,和他在一起轻松自在,就像我自个儿待着一样。
我明知故问:“你很多时候都一个人待着?”
“哦,我无所谓,还蛮喜欢的。”他随即答道。然后又说:“我在意的不是这个……”他的表情告诉我:我本不该说这么多的。不要再追问了。
这个星期,我也和凯特相处了一阵子。
首先,我给她买了些衣服。这可怜虫依赖成性,非常消极被动,她总是朝我看,要我提建议,怂恿她,乃至替她拿主意。同样是出门去买衣服,吉尔只要我开支票就行了。
凯特并不是“真正”想要当朋克。她“不介意”穿这个或者穿那个。我不厌其烦,找寻到做工良好、有点风格的衣物,但一经她穿上身,就不成样子,效果全无。她头上粉粉绿绿的挑染已经掉色了,浅褐色的短平头参差不齐。我示范给她看该怎么化妆,告诉她这么化眼妆照理不会出错。但是她就是会出错,而且真错了。
我跟她说她得学点什么。我已经寄信去问各个中学、学院和专科学校要宣传册。
我打电话给乔姬姐姐:“事关你这个女儿,告诉我,你有什么想法吗?想让她做什么?”
“呃,不知道,你完全可以和她谈谈,对吗?”这话听起来,姑且不说稀松平常,也实在太无力了,让我感到相当气馁。我那爽快利落、惯于非难的姐姐上哪儿去了?我助吉尔一臂之力,使她拥有了令人满意的现状:有工作,有伦敦的寓所,有男友,我得过乔姬姐姐什么表扬吗?哪怕是半句好话?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努力是不是给当作是为年少时的过失赎罪?我有种感觉,这个盈亏账户上的债务是永远还不清了……
我在家的时候,凯特经常给她母亲打电话。我怀疑,要是我不在,她打得反倒没那么勤。她的声音很轻,一副乖乖听话的样子,脸上总是配合地带着微笑,一看就是好管教的乖小囡,听电话的时候还不时点点头表示赞成和同意。
我觉得乔姬没有给凯特打过电话。我在的时候肯定没有。
今天下午,我置身天堂的这一周进入了尾声,我们在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8]外面的一个公交车站分别。我排队等车,目送走在树荫下的他朝北往公园方向渐行渐远,发觉自己慌恐得颤抖起来。我去追赶他,叫道,理查德,理查德,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多么微弱,多么不够响亮。他微笑着回过身来,不明白我怎么会这副样子。“你意识到没有?”我说,“要是我们俩有谁没能出现在约定的地方—那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对方了。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受不了啊。”我听自己恳求道。
他伸出臂膀搂住我,我们并肩伫立在枝繁叶茂的梧桐树下歇息。日暮时分的阳光黄艳艳的,头顶上有只鸟儿吱吱叫着,要赶走另一只鸟儿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我的名字是理查德·科蒂斯。你的名字是简·萨默斯。”
“我没告诉过你。”
“你是没说过,不过你提起过你们杂志,于是我打电话要到了你的名字。我可不想让你消失。”
“我真是可笑,”我说着离开他的怀抱,“问题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未来却正投下长长的阴影。我想,这一切很快就得结束。
但是为什么要这样?我回到公交站台,转过身挥手道别—他正等着我这么做呢。
我受不了“这一切行将结束”的念头,因此不作细想。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曾像过去两周那般拼命地工作。三种生活互不相干,各不相同。首先是杂志社。因为菲丽丝休假待产去了,吉尔和我分担她的工作。我们面对面坐在当年乔伊丝和我共用的办公室里。有些老员工进来看到了会说:“就好像从前那样嘛。”我们四处张罗,确保查理有足够多的商务午餐。他做这些事还算在行,前提是事先得到详细汇报。他来得晚走得早,没有丝毫歉意。菲丽丝的孩子是整个杂志社的共同事业。进办公室的时候他总是和颜悦色,笑容满面,他会说:“医生说可能会比我们预计的早几天。”或者说:“可怜的菲丽丝没睡好觉。”他的秘书端茶给他,表现得细心周到,微笑中流露出对他的纵容。看到这一幕,吉尔和我相互使了个眼色,就像过去乔伊丝和我那样。什么都影响不了我们的工作速度、办事效率和融洽氛围,除了凯特,她一天给我们打上好几通电话。“简,我找不到糖在哪儿。”“我能借你的丝绸裙子穿吗?带花边的那条?”我强忍着嫌恶,因为每件衣物经她穿过以后都残留着一股叫人不舒服的汗味儿。不论她有没有按我的要求天天洗澡,她总说:“有,当然有。”这时候吉尔会扬起她漂亮的眉毛,瞅瞅我,为我做的傻事而轻声叹息。
我说:“我不在的时候,她试穿了我每一件衣服。我相信她成天就只做这事儿。”
吉尔一手托住下巴,一二三四,四枚粉红色的指甲衬在她粉雕玉琢的脸颊上,显得非常醒目;珊瑚红的双唇,如果噘起嘴效果会更好,摆出的样子完全符合她的思路。她仔细观察我,毫不掩饰她的好奇之心。“你中了什么邪啊,简?”—她确实想弄个清楚。
我不想让她知道,跟她描述的是问题的症状而非根源。我说:“光写封信就把她打发走,我可受不了。”
“谁要写信打发她走?问题在于她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她说这话的时候有点斩钉截铁的味道,像个家庭主妇在说,对,现在我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各就各位,心满意足。“你看不出来吗?”她接着说,“她就是达不到别人对她的期望。”我的表情显示出我非常愿意,也确实需要倾听她进一步的阐发,于是她说:“她会结婚,是不是?和她那一类人结婚。或者去做修女,诸如此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