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行【正文】
一曰:
行不可不孰①。不孰,如赴深谿②,虽悔无及。君子计行虑义,小人计行其利③,乃不利。有知不利之利者④,则可与言理矣⑤。
荆平王有臣曰费无忌⑥,害太子建⑦,欲去之。王为建取妻于秦而美,无忌劝王夺。王已夺之,而疏太子。无忌说王曰:“晋之霸也,近于诸夏⑧;而荆僻也,故不能与争。不若大城城父而置太子焉⑨,以求北方⑩,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说,使太子居于城父。居一年,乃恶之曰:“建与连尹将以方城外反。”王曰:“已为我子矣,又尚奚求?”对曰:“以妻事怨,且自以为犹宋也。齐晋又辅之。将以害荆,其事已集矣。”王信之,使执连尹,太子建出奔。左尹郄宛,国人说之。无忌又欲杀之,谓令尹子常曰:“郄宛欲饮令尹酒。”又谓郄宛曰:“令尹欲饮酒于子之家。”郄宛曰:“我贱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必宋辱,我且何以给待之?”无忌曰:“令尹好甲兵,子出而真之门,令尹至,必观之已,因以为酬。”及飨日,惟门左右而寘甲兵焉。无忌因谓令尹曰:“吾几祸令尹。郄宛将杀令尹,甲在门矣。”令尹使人视之,信。遂攻郄宛,杀之。国人大怨,进胙者莫不非令尹。沈尹戍谓令尹曰:“夫无忌,荆之谗人也。亡夫太子建,杀连尹奢,屏王之耳目。今令尹又用之杀众不辜,以兴大谤,患几及令尹。”令尹子常曰:“是吾罪也,敢不良图?”乃杀费无忌,尽灭其族,以说其国。动而不论其义,知害人而不知人害己也,以灭其族,费无忌之谓乎!
崔杼与庆封谋杀齐庄公。庄公死,更立景公,崔杼相之。庆封又欲杀崔杼而代之相。于是崔杼之子,令之争后。崔杼之子相与私哄。崔杼往见庆封而告之。庆封谓崔杼曰:“且留,吾将兴甲以杀之。”因令卢满嫳兴甲以诛之。尽杀崔杼之妻子及枝属,烧其室屋,报崔杼曰:“吾已诛之矣。”崔杼归,无归,因而自绞也。庆封相景公,景公苦之。庆封出猎,景公与陈无宇、公孙灶、公孙虿诛封。庆封以其属斗,不胜,走如鲁。齐人以为让,又去鲁而如吴,王子之朱方。荆灵王闻之,率诸侯以攻吴,围朱方,拔之。得庆封,负之斧质,以徇于诸侯军,因令其呼之曰:“毋或如齐庆封,弒其君而弱其孤,以亡其大夫。”乃杀之。黄帝之贵而死,尧舜之贤而死,孟贲之勇而死,人固皆死,若庆封者,可谓重死矣。身为僇,支属不可以完,行忮之故也。
凡乱人之动也,其始相助,后必相恶。为义者则不然,始而相与,久而相信,卒而相亲,后世以为法程。【解说】
本篇强调言行要以“义”为准则,以行义者为榜样。文章把对待“义”和“利”的不同态度作为区分“君子”、“小人”的标准。这种观点与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说法一脉相承。
但是,作者并不是真正反对和抛弃功利的。其所以主张谋划行动时要考虑道义,是因为这样做可获得国治身安这一根本大利;所以反对不顾道义去追求私利,是因为这样做实际并不利。文章举费无忌和庆封为例,说明背义求利终会招致灭亡,意在使“乱人”吸取教训。【注释】
①孰:熟,这里是熟虑的意思。这个意义后来写作“熟”。
②谿(xí):山谷。
③其:通“期”(依陶鸿庆说)。期求。
④不利之利:不谋私利所带来的好处。第一个“利”字用如动词,谋利。
⑤理:道义。
⑥荆平王:楚平王,春秋楚国君,名熊居,公元前528年—前516年在位。费无忌:平王臣,姓费,名无忌。《左传》作“费无极”,谓其官职为太子少师。
⑦害:嫉恨。
⑧诸夏:华夏各国,对“蛮夷”而言。
⑨城父(fǔ):楚北部边邑,在今河南省宝丰县东四十里。
⑩求:指求得拥戴和尊奉。北方:指北方宋、郑、鲁、卫等中原各国。
收:取。南方:指吴越等国。
恶(wù):诋毁,说坏话。
连尹:楚官名。这里指伍奢。方城:山名,在今河南叶县南,春秋时为楚国北部要塞。外:城父在方城之北,所以称“外”。
子:指太子。
自以为犹宋:意思是自视为像宋那样的独立小国。
左尹:楚官名,位在令尹之下。郄(xì)宛:楚大夫,字子恶。
令尹:楚官名,百官之长。
饮(yìn):使喝。
贱人:这是郄宛的谦词。
辱:这里是表示尊敬的委婉语,意为令尹来自己家喝酒是辱没其身份。
给(jǐ):供给,这里是酬报的意思。
出:用如使动,宾语是“之”(甲兵)。
已:句末语气词。
酬:报献。这里指宴饮中主人劝客饮酒时报献宾客的礼物。
飨(xiǎng):以洒食招待人。
惟:通“帷”。这里用如动词,设置帷幕。
信:真实,确实。
进胙者:指向国君进献祭肉的人,即卿大夫。胙,祭庙之肉。卿大夫祭祀后要把祭肉进献给国君,叫做“进胙”。非:批评,指责。
沈尹戍:楚同沈县之尹(官长),名戍。高诱注谓楚庄王之孙。《左传》作“沈尹戌”,杜预注为楚庄王曾孙。
屏:蔽,闭塞。
兴:发生,产生,这里用如使动。谤:指责,非难。
说(yuè)其国:取悦于国人。
论:察知。
崔杼:春秋齐大夫,谥武子。庆封:齐大夫,字子家。齐庄公:春秋齐国君,名光,公元前553年—前548年在位。
景公:齐景公,齐庄公弟,名杵臼,公元前5年—前490年在位。
(xhuó):挑拨(依毕沅说)。
争后:争立为后嗣。后,后嗣,继承人。春秋时各国实行世卿世禄制度,只有正式被立为后嗣才有资格继承爵禄。
私哄(hòng):私自兴兵争斗。哄,争斗。
卢满嫳(piè):齐大夫,庆封之党。他书或作“卢蒲嫳”。
枝属:宗族亲属。
绞:缢死。
陈无宇:齐大夫,谥桓子。公孙灶:齐大夫,字子雅。公孙虿(chài):齐大夫,字子尾。灶、虿二人都是齐国宗室,于景公为伯叔。诛:讨伐
。
以为让:用接纳庆封事责备鲁。让,责备。
朱方:春秋吴邑,在今江苏镇江市丹徒镇南。
荆灵王:楚灵王,春秋楚国君,初名围,即位后改名虔,公元前540年—前529年在位。
负:用如使动。斧质:杀人的刑具。质,通“锧”。杀人时垫子身下的砧板。
徇(xùn):巡行示众。
或:句中语气同。
弱:用如意动,以……为弱,欺凌。孤:幼而无父,这里指新君景公。
亡:通“盟”(依刘师培说),盟誓,指强迫大夫盟誓服从自己。
孟贲(bēn):春秋时勇士。
重(g)死:被戮为一死,戮前受辱为一死,所以说“重死”。
僇:通“戮”。
支属:义同“枝属”。完:保全。
忮(zhì):嫉恨。
法程:法度。
无义【正文】
二曰:
先王之于论也极之矣①。故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②。不及则不知,不知则趋利。趋利固不可必也③。公孙鞅、郑平、续经、公孙竭是已④。以义动则无旷事矣⑤,人臣与人臣谋为奸,犹或与之⑥,又况乎人主与其臣谋为义,其孰不与者?非独其臣也,天下皆且与之。
公孙鞅之于秦,非父兄也⑦,非有故也⑧,以能用也⑨。欲堙之责⑩,非攻无以。于是为秦将而攻魏。魏使公子印将而当之。公孙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夘。使人谓公子夘曰:“凡所为游而欲贵者,以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将,魏令公子当之,岂且忍相与战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请亦言之主,而皆罢军。”于是将归矣,使人谓公子曰:“归未有时相见,愿与公子坐而相去别也。”公子曰:“诺。”魏吏争之曰:“不可。”公子不听,遂相与坐。公孙鞅因伏卒与车骑以取公子卬。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孙鞅之行,欲加罪焉。公孙鞅以其私属与母归魏,襄疵不受,曰:“以君之反公子卬也,吾无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
郑平于秦王,臣也;其于应侯,交也。欺交反主,为利故也。方其为秦将也,天下所贵之无不以者,重也。重以得之,轻必失之。去秦将,入赵、魏,天下所贱之无不以也,所可羞无不以也。行方可贱可羞,而无秦将之重,不穷奚待?
赵急求李欬。李言、续经与之俱如卫,抵公孙与。公孙与见而与入。续经因告卫吏使捕之。续经以仕赵五大夫。人莫与同朝,子孙不可以交友。
公孙竭与阴君之事,而反告之樗里相国,以仕秦五大夫。功非不大也,然而不得入三都,又况乎无此其功而有行乎!【解说】
本篇主要是批判“小人”的见利忘义,指出追求私利是靠不住的。从所举事例看,作者所谓的“无义”,主要是指在处理君臣、朋友关系上不“忠”不“信”,矛头是针对法家学派的。
本篇主题与上篇《慎行》一致,文中关于“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的论述。可以做上篇“不利之利”的注脚。【注释】
①论:道理。极:尽,详尽,透彻。
②中智:指一般人。对“上智”与“下愚”而言。
③必:动词,绝对相信、依赖。
④公孙鞅:即商鞅。郑平:当即《史记·范雎列传》中的郑安平,秦将,后降赵。续经:赵人。公孙竭:秦臣。
⑤旷:废。
⑥与(yù):赞同。
⑦父兄:指宗亲。公孙鞅不是秦王宗室
,所以说“非父兄也”。
⑧故:旧交。公孙鞅为魏人,于秦为客,所以说“非有故也”。
⑨以:介词,凭着。能:才能。
⑩堙(yīn)之责:对秦尽到责任。堙,塞。“堙责”即“塞责”,尽职。之,指代秦国。这是一个双宾语句。
以:用,这里指所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