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鲍起豹等人又从中挑拨,双方愈来愈势同水火,渐至
常生械斗。
曾国藩起初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只将参与械斗
的勇丁加以棍责,严行约束;绿营兵则置之不问。谁知这
一来,正合了曾国藩的两句话:“君子愈让,小人愈妄。”
绿营气焰更盛,益发耀武扬威,公然凌辱勇丁了。曾国藩
不得已而咨请鲍起豹按军法整饬,鲍起豹置之不理。绿营兵于
是胆子更壮了。
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八月初六日,绿林军居然
整齐队伍,带着兵器,鸣号击鼓,包围了参将府,要杀塔
齐布。吓得塔齐布躲在菜园旁边的草丛里,没有被找到,
才逃过一命。绿营兵找不到塔齐布,放把火把参将府烧
了,又一窝蜂拥到团练大臣曾国藩的官邸,照样团团围
住,扬言要杀曾国藩。幸而曾国藩的临时行馆设在紧靠巡
抚衙门的射圃中。见事已急,乃亲自去叩巡抚骆秉章的偏
门,骆秉章出来喝止,绿营兵才悻悻作鸟兽散。然而曾国藩所
统率的湘勇,日子却更难过了,进出城门的盘查斥骂,街
头的公然侮辱,甚至拳打脚踢,都是常事。有人劝曾国藩
据实参奏鲍起豹等人,而曾国藩刚于不久前参革了副将清
德,这时不便再动弹章,于是托言:“做臣子的,不能为
国家平乱,反以琐屑小事,使君父烦心,实在惭愧得很。”
即日将所部湘勇分别遣驻外县,自己的司令部也移驻于衡
州。这就是曾国藩生平常说的“打脱牙,和血吞”的委曲
求全处世之道。
曾国藩在与太平军斗争的过程中,他的最大困难,不
是敌手的强大,而是清方本身在政治、军事与财政各方
面,存在着太多的矛盾和弱点,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与
太平军作战。其次就是湘军本身缺少战斗经验,难当大
敌。因此在以后的六七年中,曾国藩虽然为自己建立了一
点声望,而来自各方面的挫辱和打击,也不是常人所能忍
受的。
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曾国藩初次出师图援湖
北,行至岳州,猝遇大风,沉没船只数十号,勇夫落水淹
死的也不少,军中士气颇受打击。陆师王鑫一军,行至羊
楼司,与太平军遭遇,大败而回。曾国藩此时又以上年在
衡州时,奏请以杨健入祀乡贤祠一案,部议革职,奉旨改
为降二级调用。
曾国藩“任劳任怨”,为清廷卖命,结果为了一点小
事,竟遭到如此严厉的处分,其内心的沉痛,早可想而和
的。所以当四月初二日亲率水师于靖港出战太平军,遭受
挫败时;他逆料清廷必将科以重罪。展望前途,大局已毫
无希望。于是纵身投水,图以一死超脱自己。然而连续两
次,都被左右救起。幸得陆师塔齐布大破太平军于湘潭,
歼斩达数千人。得此捷报,曾国藩才打消死念,重新振作
精神,部署再战。
此后湘军作战颇有进展,声誉日起,而清廷为了抑制
汉人,却还不时蹈瑕抵隙,找点小毛病来挑剔责难一番。
例如八月间曾国藩军克复武昌,有旨授湖北巡抚,曾国藩
上折固辞。这本是曾国藩谦退的表现,清廷却恼羞成怒,
降旨准辞巡抚而责其折中不具巡抚官衔,有“违旨”之
罪,著严行申饬。令人觉得荒谬可笑。
是年十二月,湘军水师攻太平军于湖口,舢板船驶入
内湖,被阻不得出。周凤山陆营又败口二十五日夜间,曾
国藩大营遭受偷袭,连旗舰(坐船)都被太平军掳了去,
文书密件尽失,曾国藩几乎被俘。幸乱中有人驾一小船,
救出曾国藩,避入岸上陆营,才免于难。连番挫折,使曾
国藩愧愤不已,立即骑上战马,要冲入敌阵,壮烈地战
死。罗泽南、刘蓉等一班将领幕僚,拼命劝阻才罢。
此时湘军主力全在江西,理当以江西财源,全力支援
湘军军饷。江西巡抚陈启迈,也是湖南人,又与曾国藩是
同榜进士,翰林院同事。凭着这样深厚的关系。照理应该
更容易合作才对。然而事实却大为不然,陈启迈并不感谢
湘军为他守土保官的功劳,反而处处与湘军为难,拒不供
应军饷。曾国藩当时只是以“兵部侍郎督办军务”的身份
在江西作战,本身不负行政责任,没有地盘。军饷的来
源,全得仰赖江西及其他省份解款接济。现在地主省分都
居然拒绝供饷,湘军的生存,便立即感受到威胁了。
这时又发生万载知县李谋与举人彭寿颐因办理团练不
和,互相纠控一案。经曾国藩查得李谋有受人贿赂,弃城
逃走等罪;而彭寿颐却为人刚直,办理团练,也颇具才
华。可是陈启迈却有意曲庇李谋,而加罪彭寿颐。曾国藩
也不想与陈发生正面冲突,于是面商陈氏,咨调彭寿颐至
军营效力。用意不过想借此平息李、彭的控案,化纷争于
无形而已。
不料陈启迈却认为曾国藩干涉了他的统辖权力,勃然
大怒。不仅拒绝了彭寿颐的调用曾营,反命按察使恽光宸
将彭逮捕下狱,用刑迫供,坐以诬告之罪。这分明是要给
曾国藩难堪了。曾国藩至此忍无可忍,也发了火,立即具
折参了陈启迈一本。胪列陈氏诸项劣迹,请旨惩处。这时
江西、湖南、湖北三省地盘,清廷全仗曾国藩支撑。得奏
不敢迟疑,立将陈启迈、恽光宸先行革职;所参各案,着
新任巡抚文俊查奏。
一年以后,文俊复奏,词颇含混敷衍,陈氏被饬回籍
了事。由此可见清廷并没有采信曾国藩的弹劾。其革退陈
启迈,不过是惟恐曾、陈不和,影响战局而已。
成功语录:当此乱世,黑白颠倒,为事万难,亦当再之隐忍,勿与计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