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跨出帐篷,一阵轻风灌入我的衣领,直通背脊,而后扩散全身,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原先以为的“自己人”,成为可疑的敌军。我的心狂跳着,感觉得到腰间那把枪的分量。空气中冒着烟雾,不单是因为我在抽烟的关系,而是整个世界都升腾起来。
铃声响了。我探头入帐篷张望:他还在看报纸。我和其他人一块儿回到帐篷里,在他后面三排找位子坐下。特别“节目”登场了。我的头开始发昏,不记得到底看见、听见什么,或者漏看,或留神倾听到了什么。我的思绪全放在某人的颈背上,这个光滑颈背的主人,是个高尚的男人。
过了好一会儿,我看见他们从一个紫色的小袋子里,抽出乐透彩球,然后宣布中奖号码。一个缺牙的老头欣喜若狂地跳上舞台。天使向得奖者道贺,她仍然穿着两件式泳衣,戴着新娘头纱。卖票的男人毫不费力地拎着一个巨大的枝状装饰吊灯现身。
“我的天啊!”缺牙的老头号叫:“这是七姐妹星团啊!”
我听见后方观众大声抗议鼓噪,这才知道,这位老伯一定每次都赢得头彩;而那个塑胶纸包裹的大吊灯,八成也是只此一个,每天夜里重复在台上亮相。
天使手里拿着无线麦克风(要不然就是她根本抓着没有扩音效果的假麦克风),问得奖者:“你这么幸运,有没有什么感想?你兴不兴奋?”
“我太兴奋了,我很高兴,愿上苍保佑你!”老头对着麦克风说道:“人生真美好,虽然有诸多险阻和哀伤横亘,我不害怕,也不会羞于表达喜乐之情。”
几个人很捧场地拍手。
“你打算把吊灯挂在哪里?”天使问道。
“真是个意想不到的奇缘啊。”老头边说边倾身朝麦克风靠过去,仿佛以为那个麦克风真有扩音效果:“我恋爱了,我的未婚妻也很爱我。我们很快就要成亲,搬到新房。我们会把七枝状吊灯挂在新家。”
台下再度传来些许掌声,接着我听见有人起哄叫道:“亲一个,亲一个。”
当天使亲吻老头的两颊,全场顿时鸦雀无声。老头趁四下静默,拿着吊灯溜之大吉。
“我们其他人啥也没拿到!”一个愤怒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安静!”天使道:“现在听我说。”方才天使亲吻老头时的一片死寂,现在再次笼罩人群,大家不再出声。“难道你们都忘了吗,你们的幸运号码,几天之内就要降临了!你们的快乐时光,也将报到。”天使说:“不要这么不耐烦,不要违抗自己的人生,停止嫉妒别人吧!如果学会珍惜自己的人生,你就会知晓,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快乐;无论是否失去人生方向,你们届时都会见到我们。”她魅惑地扬了扬眉说:“欲望天使每晚都将降临迷人的华伦巴格小镇!”
照耀着她的神奇灯光熄灭了。一具无罩灯泡亮了起来。我随着人潮一起离开,与我的猎物保持一段距离。起风了,我左顾右盼,前方人群有些打结。我发现,自己就站在他背后,只有两步之遥。
“奥斯曼,觉得怎样?好玩吗?”一个头戴瓜帽的男子问道。
“噢,马马虎虎。”他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把报纸夹在腋下。
我怎么没想过,他可能会像过去丢掉原有的“纳希特”一样,也抛弃“穆罕默德”身分?他干嘛偏要用这个名字当化名?如果想到这一层,我会考虑到这点吗?我压根儿都没想过这点。我依旧跟在后面,等前方的他拉大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费劲端详他精瘦的微驼身躯,没错,就是他,就是和我的嘉娜热恋的男人。我开始跟踪他。
相较于我去过的其他小乡镇,华伦巴格小镇有更多与路树并排的街道。我的猎物沿街步行,当他靠近一座街灯,仿佛踏上光线昏暗的舞台;接着他走向一株西洋栗树,隐身其中,没入树叶与狂风打造的黑暗里。我们走过镇民广场,行经新世界戏院,穿过一大排糕饼店、邮局、药房、茶馆的霓虹灯阵。灯光接连闪个不停,先是淡黄色,然后是某种橙色、蓝色,接着换红光,投射在我目标物的白色衬衫上;而现在,我们走进一条小巷。此时我才注意到,眼前的景象是多么无懈可击啊!看着这些三层楼高的连栋房屋、街灯及沙沙作响的树木,我因为紧张和兴奋而浑身发抖,想象自己正体会所有舍奇索夫、先力、精工这样的手表密探们经历的刺激感受。我开始快速欺身,靠近穿白衬衫的目标物,以便快点办妥任务。
但接着却是一阵大乱,传出一声巨响;我被迫闪进角落,郁闷了一会儿,担心有其他手表密探盯上我。其实不过是一扇被风狂吹的窗子,猛地撞上窗台的声响而已。我的猎物在漆黑中环顾四周,停步片刻;我认为,拔开华瑟枪的保险、对他开火之前,他会继续前进,不会看到我。不过此时他突然掏出钥匙开门,消失在其中一幢连栋房屋里。我一直等着,直到二楼的灯亮起。
于是我下了决定,心中有谱。我觉得自己像个独来独往的杀手;我的意思是,像个有企图心的杀手。这条街下方,街道由近而远层层叠叠,宜人旅社的广告招牌上,大小适中的字体随风摆动,保证提供我一些耐心、一点点建议、少许祥和,还有一张床,让我可以在这漫漫长夜好好思索自己的人生,考量我成为杀手的决心,想念我的嘉娜。我别无选择,只能踏入旅馆。柜台服务员问我要不要看电视,我要了一间配备电视的房间。
我进房打开电视,当黑白影像在眼前出现,我告诉自己,这个决定下得挺不坏。我不必与一个无可救药的不幸杀手,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电视里黑白两色的朋友们会陪我作伴;他们欢乐笑闹,戏弄别人,因为他们早就把嘲笑作弄他人视为家常便饭。我开大了音量,当电视里带枪的男人互相叫阵,美国制汽车开始加速疾驶,呼啸滑过弯道时,我顿觉如释重负。我望向窗外的世界,平静地观察风中缠结的西洋栗。
我无处不在,无处可寻,所以才会觉得自己置身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一块中心区;而这个故作可爱又令人厌烦的旅馆房间,就位于这个世界的中心。从窗户看出去,可以瞧见我想干掉的那个人房里的灯光。我没有真的看到他,但我很高兴,因为他就在那里,而我要在此处过夜;况且,我电视里的朋友们,已经开始互飙子弹。我的猎物熄灯后不久,我也睡着了。我没有思索人生、爱情的高深大道理,也没去想那本书,而是在电视的枪声中入眠。
隔天早晨醒来,沐浴梳洗后,听到电视正播着气象预报,说今天全国都有雨,我没关电视就离开房间。兴奋漾满全身,我活脱是个为了爱、为了对某本书的沉迷,而动手杀人的年轻小伙子。我不仅没在镜子前整理仪容,也没有检查腰间的华瑟枪。套上紫色外套后,我看起来八成像个乐观活泼的大学生,正趁着暑假期间行遍各城镇,挨家挨户兜售《新世界百科全书》。符合这种形象的大学生,应该会与路途中巧遇的爱书人畅谈人生和文学,不是吗?我早就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就宰了他。我步上一段阶梯,按下电铃,以为会传出一阵“铃铃……!”的声响,但没有,我只听到某种电子装置发出小鸟鸣啭般的叫声,像是金丝雀的声音。最新流行的玩意儿,总是能畅行各地,连华伦巴格这样的小地方亦不例外;同样的道理,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世界尽头,杀手也总能够找到他们下手的目标。类似的情节在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被害人会表现出一种已经了然的态度说道:“我知道你会来。”但是,我的情况并非如此。
他面露惊讶之色。但他并不是为了自己的讶异而惊愕,对于我的到来,他只视为日常生活中的平凡点滴。他的五官长得不错。没错啦,虽然此时此刻,这个事实没有多大意义,但他的确是——呃,好啦、好啦——长得很帅。
“奥斯曼,我来了。”我说。
只有一阵沉默。
我们都力持镇定。他望了我半晌,又不好意思地看看门口,看样子没打算请我进屋。“咱们一块儿出去吧。”他说。
他披上一件不防弹的暗褐色外套,然后我们一道踏上一条勉强可称作街道的街巷。人行道旁一只狗狐疑地打量我们,西洋栗树梢的斑鸠静默无声。嘉娜,你瞧,我们俩变成朋友了!他比我稍微矮一些,我想,我们走路的样子一定会让人把两人联想在一块儿,因为我们走路时肩膀都忽高忽低,向前跨步的姿态也如出一辙;对我们这种男生来说,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特色了。我的脑子还在转,他便问我吃过早饭没?想不想吃点东西?车站有个小餐馆,要不要来点茶?
他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出炉的咸圆面包,再到杂货店购买四分之一磅卡萨起司,切成一片片裹在蜡纸中。这时,马戏团入口处海报上的天使正对着我们热情招呼。我们踏进小餐馆,他点了两份茶;两人从后面走进可以望见车站全貌的花园,坐了下来。盘踞在西洋栗上或屋檐下的斑鸠,不住地引吭高歌,完全无视我们的存在。晨间的凉爽空气很宜人,四周一片寂静,远方的收音机传来几不可闻的乐音。
“每天早晨开工之前,我都过来这里喝茶。”他边拆开起司的包装纸边说:“这里的春天很舒服,下雪的日子也很不错。清晨时,我喜欢看着在月台的积雪上走动的乌鸦,还有成排沾着雪迹的树木。广场那边的故乡小馆也还不坏,占地大些,屋里有座大火炉冒着滚滚热气。我会在那里看看报纸,如果他们打开收音机,我就坐着听,什么事都不做。”
“我的新生活极规律,有条不紊,时间算得精准无比……每天早上,不到九点我就离开小餐馆,回到我的书桌前;在钟敲九下之前,我早备好咖啡,开始一天艰苦的工作,也就是写字。我的工作看似简单,但必须很用心。我不断重新抄写那本书,连一个逗号、一个字母或是句点都不会遗漏。我希望从头到尾、到最后一个逗号与句点,都抄得一模一样。要做到如此地步,你一定得具备原作者拥有的灵感与热望。或许别人会说,我只是在复制,但我的工作早就超越了抄写复本的简单境界。每当写字时,我感受到自己对书中的每个字母、每个字、每段文句皆了如指掌,仿佛这些文字及其蕴含的意义,均出自我的手,都是我的新发现与体认。每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一点,我心无旁鹜,兢兢业业工作,没有任何一件事能令我分心。通常,早上我的工作效果比较好。
然后,我便外出吃饭。镇上有两家餐厅,雅辛开的那家生意兴隆,来客不绝;铁路餐厅则食物分量多,而且卖酒。我有时去这一家,有时则光顾另一家。有时我拎着面包和起司到小馆子打发午餐,有时候大门不出。我中午从不碰酒,有时小睡片刻,但休息时间最多就如此了。重要的是,我得在两点半以前回去工作,一直做到六点半或七点;如果工作顺利,我可能拉长时间。倘若一个人喜欢自己笔下的文字,并对自己肩负的使命心悦诚服,不会错过任何可以写下去的机会。人生苦短,不过如此,结局如何你自会明白。别让你的茶冷掉了。
结束一天的工作后,我会心满意足地浏览当天的成果,然后再次外出。当我看报纸或瞄到电视节目时,会和一些人聊聊天。对我来说,这件事有其必要,因为我一个人住,而且有意继续独居。我喜欢与人们碰面,闲扯打屁,喝点小酒,听别人说说轶闻掌故,甚至自己也来上一段。接下来,我有时会去看看电影,或者看电视;有时则在咖啡馆打牌,或是带一份当天的日报早早回家。”
“你昨晚去了帐篷剧场看秀。”我说。
“这群人大概一个月前来到这里,之后就留下来没走,一些镇民还是会去看表演。”
“那个女人,”我说:“她长得有点像天使。”
“她不是天使。”他说道:“她陪镇上的有钱贵人上床;只要给她钱,她就跟大兵嘿咻。你了解了吗?”
我们沉默了片刻。他说“你了解了吗”那句话的神情,让我方寸大乱。原本耽于享乐、沉溺酒精的我,顿时从安稳舒适的安乐椅,跌坐到硬邦邦、坐起来浑身不对劲的木椅上,胸中那股嘲弄的怒火也就此一扫而空。现在,我只能坐在花园里,望着眼前的火车站。
“书中所说的一切,我已经全抛到九霄云外。”他说。
“可是,你还是整天抄书啊。”我说。
“那是为了钱。”
他的话中并未流露丝毫得意或羞赧之情,反而比较像是为自己把话说得这么白,感到有些抱歉。他一遍又一遍抄写那本书,犹如抄着学校的教材笔记。由于每天平均工作八小时至十小时,每小时可完成三页篇幅,十天之内,他便能够轻松抄完这本三百页的书。许多人支付合理的工资给他,如镇上的达官贵人、传统主义者、喜欢他的乡亲,还有钦佩他用心、决心、毅力及奉献精神的人;还有一些人,只是看见一个笨蛋坚持自己的愚行还怡然自得,因之大乐而付钱……然而,其实真相是,不知不觉中,他将自己的毕生心力奉献给这个小本生意——他支支吾吾地说——自己起码也算是个“抄写界传奇人物”。他们尊敬他,把他的工作当回事——他自己也说“我该怎么形容呢?”——蛮慎重庄严。
在我的坚持下,他这才愿意针对我的提问一一作答,他不喜欢讨论自己。提起购买其手抄本的客户,以及善心的狂热分子,他充满感激;他也谈到他们对他的敬重之情。“再怎么说,我提供他们某种服务,给了他们真实,这是一本以决心、肉体和灵魂逐字抄写的书;他们则支付我薪水,作为辛苦一天的补偿。总结下来,每个人的生活,其实是殊途同归的。”他说。
我们又陷入沉默。两人吃着新鲜的圆面包,配着切片卡萨起司。我想,他的人生,如今已经水到渠成;如果引用书中的文句解释,他的人生现在已“重回正轨”。和我一样,他也是看了书后展开旅程,但是经历追寻与探索之旅,面对充满死亡、爱与灾难的路途和冒险之后,他却达到我无法触及的境界;在一处永远静止的国度中,他找到了平衡点;他发掘了内心的祥和。我小口小口地咬着起司片,品味玻璃杯中最后一口茶香,这时才察觉,他一定又要重复每天的例行公事,连双手、手指、嘴巴、下颚和头部的小动作都将如出一辙。内心的平衡,塑造了他沉着镇定的气质,亦让他得以超脱于光阴之外;反观自己,我不但活像个包打听,而且活得不快乐。现在,我的两条腿还在桌子底下晃来晃去。
我的妒意和极欲犯下罪行的念头,正在胸中不断高涨。但我却发现另一件更糟糕的事。那就是,如果拔枪射向他的瞳孔,我依旧无法撼动这个借由抄写寻得永恒境界的人内心的平静与祥和。尽管仍会继续前行,对他而言,时光依旧是静止的状态。而我那颗不知休止、慌乱不安的心,则依然汲汲皇皇,像个忘记目的地的巴士司机,不知该驶向何方。
我问了他许多问题,他的答案都很简短,不外乎“是”、“不是”、“当然”;我很快便了解到,其实自己早就知道答案。他对生活很满足,不想有过多的期许。他仍然深爱那本书,并相信书中叙述的一切。他对任何人均不存怨怼。他已经悟出生命的真谛,但没有多作解释。他说见到我很惊讶。他不认为自己能够教化别人。依他的说法,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天生我才必有所用。他享受孤独,但孤独并非生命要素,因为他偶尔也乐于与他人作伴。他曾经深爱嘉娜,没错,过去他爱着她,但也成功地由她身边逃离。我找得到他,他并不太讶异。他托我向嘉娜致上最深切的问候之情。写作,是他生命中的唯一行为,却非唯一的喜乐。他了解,自己得像其他人一样工作。如果从事其他行业,他也会乐在其中。是的,如果所得可供糊口,他可以从事任何工作。望着世界的脉动(或者说,真正看透这个世界的真貌),带给他无上的喜悦。
车站里有个火车头正在驶动。我们双双望着它,脑袋随着它的身影移动,看它吁吁喷着烟,冒出阵阵翻腾的烟雾,通过我们面前。火车头虽然老旧,仍然老当益壮,就像城里过气的乐团,发出金属般吵杂和呜咽的噪音。
火车头消失在杏林里,他眼中流露忧伤的神色。对这个借由一遍遍抄写那本书觅得心灵平静的人,我原本打算赏以一颗子弹,希望从此在嘉娜身上寻得寄托。但突然间,我有些被这种兄弟之情感动。当我仔细审视他眼中那抹无邪的哀愁,才知道嘉娜为何对此人用情至深。因为对嘉娜的爱人有几分尊重,我的看法应该是很真实、贴切的。然而,没多久,这种恼人的敬意就被满腔妒火取代;我身陷其中,无法自拔。
杀手问他的祭品,决定遗忘一切、落脚这个无名小镇时,为何选择奥斯曼作化名;因为,这也是杀手的名字。
“我不知道。”冒牌奥斯曼答道,浑然不觉一片嫉妒的乌云已浮上正牌奥斯曼的眼帘。“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立刻喜欢你了,或许是这个原因吧。”他亲切地微笑补充说。
他细细地端详着从杏林那头另一条轨道上驶回的火车头,凝望的神情中,甚至带着几分敬意。阳光照耀下的火车头闪闪生辉,杀手可以对天起誓,全副精神贯注在火车头上的被害人,已经完全遗忘了这个世界。不过倒也不尽然。清晨凉爽的空气,已经被恼人的暖和晴天取代。
“过九点了,”我的情敌说:“我该上工了……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满腹焦虑,倒楣不幸,但不代表无法思考。这辈子,我第一次诚心诚意恳求别人:“拜托你,再待一会儿吧;让我们再谈谈;让咱们更认识彼此吧。”
他很讶异,或许也有点担心,但以前他就把我摸透了。不是因为我腰间那把枪,而是我渴求的模样。我原本以为,身上的华瑟配枪足以让我俩平起平坐,但他笑得好放肆,彻底打碎了我的虚荣感。这位不幸的旅者,只能触及自身苦难的边缘,无法升华至生命核心,也无力在交界地带焦虑地向睿智的大师探询人生、那本书、光阴、抄写,乃至天使等问题。
我一直询问他关于这一切的真谛,而他则不停地反问,我所谓的“一切”所指为何。也就是说,每当我对他说,什么才是可以“起头”的问题,亦即我能开口问他的题目,他总是告诉我,我必须找到那个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临界位置发问。所以,你的意思是根本没有问题可以问?没错。那么,到底还有什么?判定一个人,得视他看待事物的方式而定。有时候,你看某人有意挽回什么,但他心如止水。有时候,某人早晨坐在小餐馆喝着茶,和别人愉快谈话,看着火车头及车厢驶过,听着斑鸠咕咕的叫声,像我们现在一样。或许这些没什么了不起,却绝非无足轻重的小事。那么,难道说,经历那段旅程之后,其实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片新天地?若真如此,那个超凡之地就只在此书中;但他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追寻那本书里提到的桃花源,没有多大意义。毕竟,对他而言,真实的世界,和那本书同样无边无际,亦同样不够完美,漏洞百出。
那么,为什么咱们俩都受了那本书影响呢?他告诉我,只有完全不被那本书感动的人,才可能有此一问。这样的人世上随处可见,那我也是其中之一啰?我再也搞不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种人了。我是个曾经恣意挥霍生命的人,失了魂似地把大好青春虚掷在旅途中,一心巴望嘉娜会爱上我;我努力追求那片新天地,并将敌人赶尽杀绝。我没有问他这个问题,天使啊,我只问他,你,究竟是谁。
“我从来没见过书中提到的天使,”他告诉我:“可能要到死亡那一刻,你才会在巴士的窗户旁看见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