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第三具尸体(2 / 2)

定婚耳环 森村诚一 3328 字 10个月前

“能不能认为村冈看到了案犯呢?”

“如果看到案犯……”

“看到案犯为什么不报警?”

“假设案犯村冈认识,村冈为了蔽护他……”

“即使当时村冈没看到案犯,但案犯觉得自己被村冈看到了,那结果还不是一样。”

“看起来目前认为是同一案犯的连续作案还为时过早啊。”

“即使不是同一案犯作的案,是不是也应该认为这两起案件之间有某种联系呀?”

“新宿警方大概也是因为怀疑有关联才和我们联系的吧。”

搜查总部内各种意见议论纷纷,但大部分看法都涉及到这两起杀人案之间的关联性。作为玉川警署,他们刚刚排除了对村冈的怀疑,他就被杀,因此受到很大打击。村冈被杀完全是预想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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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宿警署召开的第一次联席搜查会议上,从一开始这两起杀人案有无关联性就成为了中心议题。

警署署长致词后,新宿警署的牛尾、玉川警署的栋居分别介绍了初期及截止到目前为止的搜查概况。

“在初期搜查中,未发现和村冈有亲密关系的女人。”

新宿警署的报告暗示嫌疑犯有可能是女人。深夜死者能迎进家里的人最有可能是女人,但是目前没有发现。随着搜查工作的进展,也许会发现村冈隐秘的异性关系及人际关系。

“两个死者都被利刃刺过……”玉川警署方面指出犯罪手法的相似。

根据解剖结果,刺伤伤口的大小,基本上是用同样的凶器造成的。但北崎头部的打击伤,在村冈身上没有发现。

“我认为还不能说犯罪手法相似……”新宿警署发表了不同看法。

“拿着同一件凶器闯入房间时,偶尔发现北崎身边有个花瓶,所以就用花瓶打了死者的头部以防死者反抗,然后用利刃将其刺死。难道不是这样吗?”

“伤口形状相似,不一定使用的就是同一件凶器。”

虽然对两起案件的关联性持消极看法的也很多,但最终还是下述看法占了主导地位。

“这两起杀人案的死者在同一暴力团经营的同一公司中工作,而且是亲密的上下级关系,同时第一起杀人案的发现者成了第二起杀人案的受害者,犯罪手法相似这一点决不能忽视。我觉得是不是应该先对这两起案件中死者共同的人际关系进行调查。”

“说到北崎和村冈共同的人际关系,首先想到的就是公司的人和北崎的老婆。”

“在推定的北崎被杀那段时间内,北崎优子不在现场的证明是成立的。”

“村冈被杀时在不在现场还没有查。”在村冈被杀案的初期搜查阶段并没有涉及到北崎优子,这次在玉川警署的联席会议上才被提到。

“明石友行呢?”

“他在不在现场也需要查清。”

“优子和明石在北崎被杀案中,不是基本已被解除怀疑了吗?我觉得涉嫌北崎案很轻的这两个人不存在杀害村冈的动机。”

“也许这两个人和村冈之间隐藏着什么事。”

“优子和明石在不在现场我们马上去查。北崎拿着6年前,不,又过了1年,7年前抢劫杀人案的死者丸尾家的钥匙。是不是村冈和丸尾的关系也应该查一查呀?”有人提出新的意见。

“村冈和丸尾之间能看出有什么关系吗?”

“北崎和村冈与公与私关系都非常亲密。既然怀疑拿着丸尾家钥匙的北崎,那和他关系如此亲密的村冈与丸尾被杀有什么关系,不是也可以怀疑吗?”

“也就是说丸尾被杀案是北崎和村冈共谋作案……”

“丸尾被杀并不能断定是一个人单独作案。”

“北崎只是拿着丸尾家的钥匙。以此就说村冈也与丸尾被杀有关,不是太牵强了吗?”

“这只是作为一种可能性考虑的。我觉得和北崎关系密切的村冈已经被杀的现在,有必要查明他和丸尾有无关系。”

“假定村冈与丸尾被杀有关,那杀北崎、村冈又是出于什么动机呢?”

“最有可能是同谋犯中的一个人作的案。”

“你讲同谋犯中的一个人,那最少要涉及到三个人。”

“三个同谋犯的可能性不能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即三个同谋犯中的一个必须杀了另外两个灭口,这就成了非常充分的杀人动机。”

“北崎是5年前进入钻石娱乐俱乐部工作,在丸尾被杀时,村冈已经是该公司骨干。北崎得到村冈的关照,只用了5年的时间就升为科长。两人关系非常亲密,以至于被人们称为村、北帮,但还不能认为村冈7年前就参与了丸尾抢劫杀人案。”

“即使没参与,如果他知道凶手是谁,大概也要被灭口。”

“假使同谋犯中的一人要杀其他同谋,那理由是什么呢?”

“理由不是很多嘛,同谋犯之间在对等状态下,是以同生死共命运建立起一种牢固的连带关系,但当这种对等的均衡关系打破时,其他同谋犯的存在就成为对自己的威胁。”

“把丸尾案和村冈被杀案联系在一起,目前看来是不是为时尚早,现在连丸尾和北崎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确定下来。”

想法不一,众说纷纭。在第一次联席搜查会议上,确定以下各项为当前的搜查方针。

①调查村冈生前的人际关系尤其是异性关系;

②查询凶器;

③调查北崎优子和明石友行是否在现场;

④调查涉嫌北崎、村冈两案的有关人员;

⑤查询村冈和丸尾之间的关系;

⑥调查村冈和北崎的幕后关系,尤其是和暴力团的关系;

⑦调查现场附近的与暴力团有关的人员、平素品行不端者及形迹可疑人员。

在上述搜查方针的基础上,两个搜查总部再次强调要保持紧密联系,共同协力,做好搜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