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指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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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愉快地晚餐之后,很晚才就寝。威廉姆爵士①告诉我,他的前任——老埃基波罗死后,确实走进了我的房间,这让我吓了一跳——但亊实上,我并没有因想要博君一笑而装出来的那般害怕。”

萨默尔·佩皮斯②

一六六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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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①Sir William Batter(1600——1667),英国海军官员。</i>

<i>  ②Samuel Pepys(1633——1703),英国政客,曾任皇家海军部长、皇家学会会长,着有《佩皮斯日记》,对伦敦大火和大瘟疫的描述详细,是一份非常丰富的历史生活文献。</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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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从前有个人,居住教堂墓地附近……”对一个尚未完结的故事而言,这不啻是个挺好的开端。从各种意义上讲,爱德华·史蒂文斯都说得上是居住墓地旁边,这是对事实的最朴素的描述,所以他隔壁当然就有片墓地——德斯帕德庄园的名望一直非比寻常,只是称不上“举足轻重”的大型墓地罢了。

爱德华·史蒂文斯和常人并无分别。此时,他正坐在开往阔街①的火车的吸烟车厢里,列车将于六点四十八分抵达。他年满三十二岁,任职于纽约第四大道的哈罗德父子出版社编辑部,职位勉强算是重要。他一般是住东七十街的出租公寓,周末则常常返回费城郊外克里斯彭②的小宅。他和太太都很喜欢乡间生活。今天刚好是周五,所以他打算傍晚时赶回去跟太太玛丽会合。(时值一九二九年暮春。)史蒂文斯的皮包里,装着高登·克罗斯最新谋杀小说的手稿。以上全都是对事实的平实描述。史蒂文斯无法否认,他目前真的只想考虑那些可以列表说明的事实,而不想考虑别的。

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此日无论昼夜,均都未见异常。史蒂文斯陷入乱局的机会,并不比别人更多。眼下,他无非是归家途中。而且,他是个相当幸福的男人,事业和家庭双全,对目前的处境很是满意。

列车准时抵站。史蒂文斯下了车,在车站里晃悠着,舒展腿脚。门上的时刻表用黑色数字标明:下一班去克里斯彭的列车将于七分钟后出发,是辆快车,第一站是奥德摩尔。搭乘干线列车,只需三十多分钟就能到克里斯彭,也就是哈福德的下一站。没人明白哈福德和布莱恩马威尔之间为何会设立该站——或者说,设立克里斯彭这一行政区划。要知道,当地只有十二户人家,彼此相隔甚远,稀稀落落地散布山间。但退一步说,它倒也算是自成天地,拥有独立的邮局和药店;而且,在国王大道蜿蜓直上、通往德斯帕德庄园处,在紫铜色山毛榉的掩映中,还开着一家茶馆;更有甚者,虽然此事既不合常理又缺乏象征意义,但当地确实有个殡仪馆。

该殡仪馆一直让史蒂文斯疑惑不解。他总爱琢磨为何会有这个殡仪馆,到底谁会去光顾呢?殡仪馆的橱窗上,印着J.阿特金斯的名字,低调得像是谁的名片。他从没见过该殡仪馆的橱窗后面有任何人影、任何动静,只看见几个形状模糊的小型大理石台——大概是插拜祭用的花的吧——以及用铜质窗帘环扣成半人高的黑色天鹅绒窗帘。当然,他深知殡仪馆通常都谈不上生意兴隆,更不会随时有顾客盈门。但一般的殡葬师,性格总是开朗而随和的,他却从未见过这位J.阿特金斯出门闲聊。这甚至给了他一些隐隐约约的侦探小说灵感。他构想的故事大纲里包括一个杀人如麻的殡葬师,他用殡仪馆来澄清家中堆积如山的尸体。

话说回来,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死,没准给J.阿特金斯送来了一桩生意呢。所以,最近……

克里斯彭的诞生,归根溯源是和德斯帕德庄园有关。辉煌的一六八一年间,当佩恩③先生亲抵此地、同斯库基尔和德拉沃尔间广袤森林中的人们和平相处之前,四名专员曾被派到这里,准备在这片新近获得的宾州大地上筹建城市。“克里斯彭”正是源自那四位专员之一——威廉姆·克里斯彭。他是威廉·佩恩的亲戚,死于一次出海远航,但其表兄弟德斯帕德——据马克·德斯帕德所说,他们家的姓氏源自法国,拼法令人迷惑地变过好几次——在乡间弄到了大片土地,建了德斯帕德庄园。而德斯帕德家的老迈尔斯·德斯帕德——高贵的花花公子、家族首领——死了才不到两周。

候车期间,史蒂文斯懒懒地想着马克·德斯帕德——家族新任首领——今晚会不会跟往常一样前来造访。史蒂文斯的小屋离庄园大门不远。大概是从两年前开始,他们渐渐建立了友谊。不过,马克和他妻子露西今晚大概不会来登门拜访了。没错,老迈尔斯的死——死因是胃炎,近四十年腐败的生活使他的胃壁烂若果肉——不会引起太多悲哀,因他主要居住海外,家族里的其他人基本和他不熟。但其过世毕竟带来了大把的待办事宜。老迈尔斯没结过婚,马克、爱迪丝和奥戈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史蒂文斯意兴索然地想着,这三人将会继承数之不尽的财产。

这时,通往月台的大门嘎吱打开,史蒂文斯登上干线列车,来到吸烟车厢。窗外,春天的夜色笼罩下来,天空从灰蒙蒙变成了黑漆漆。尽管车厢里的空气不流通,灰蒙蒙的顶灯将一切照耀得有些污浊,史蒂文斯依旧能嗅到一丝春意。这是乡间特有的、让人为之一振的味道。(这味道把史蒂文斯的思绪带到了玛丽身上。稍后,玛丽会开车来车站接他。)车厢中的空座逾半,乘客们懒懒地翻着厚厚的报纸,烟雾在肩头萦绕,气氛令人昏昏欲睡。作为一个心满意足的男人,史蒂文斯随兴琢磨着两件困扰了他一天的怪事。因性格之故,他不想分析这两件怪事,只打算想想可能的解释。

两件什么事?好吧,其中一件是他公文包里装着的高登·克罗斯的新手稿,等着他去阅读。高登·克罗斯——说来真怪,这是他的真名——编辑部头头儿莫莱发掘出来的作家。他是个一心要重述历史上真实谋杀案的隐士,其天才的地方是描述生动、活灵活现,仿佛目击者之口述一般。他有着那种近乎恶魔的天分,能把没亲眼看见的事情讲得栩栩如生。这种天分往往伴随着欺骗。一位著名的法官曾不慎如是写道:能在《陪审团的绅士》中将尼尔·克利姆案记录得这般生动,此人铁定在庭审现场。“众所周知,克利姆是一八九二年受审的,”《纽约时报》事后评论道,“而克罗斯先生据称年仅四十。很显然,若他确曾出席庭审的话,未免太早熟了。”这对该书的销售而言,自是一个不错的宣传。

然而,克罗斯先生的故事之所以大受欢迎,最主要的原因并非他描述得生动,而是他所选择的案例。他每本书都会选择一两宗著名案件,但主要还是围绕那些独特、怪异之事,而且是几乎没人听过的那种:案件发生时当然颇富传奇,如今看来则充满着戏剧冲突因子。他某些文字非常耸人听闻,虽有照片和文字资料佐证,却依然有批评家出面指责,称他记述的“真实”云云,纯属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这又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当然,对他的书又是一次不错的推销——最后,事实证明克罗斯没虚构任何情节。那次事件里,该批评家收到了来自布鲁塞尔市长的愤怒来信,因他称曰“骗局”的案例恰和十八世纪布鲁塞尔的一位著名恶徒有关,而市长大人对此深感自豪。全赖这些噱头,克罗斯虽非最畅销的作家或年度最佳作者,哈罗德出版社依旧将他放到主打之列。

这个周五的下午,史蒂文斯被编辑部头头喊进了办公室。莫莱的办公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没有响动。他端坐办公桌后,正对着面前软皮夹子里装着的一沓整齐的稿件眨巴着眼。

“这是克罗斯的新书,”他说道,“你这周末能否带回家去读读?五月的推销会上,我想让你去介绍这本书。你对这类故事总是挺热衷的。”

“你读过了?”

“对,”莫莱犹豫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他迄今最好的作品。”

莫莱又犹豫了一下,补充道:“题目肯定要改。他拟了一个超长的、艰涩难懂的名字,对书籍推销可没好处,但这事以后再说。本书写的是一群女性罪犯,很够劲儿。”

“太好了!”史蒂文斯热切地说。

莫莱依然半是心不在焉、半是迷惑不解地四下打量着,很明显是心中有事。只昕他问道:“你正式见过克罗斯吗?”

“没有。我在办公室好像看到过他一两次,仅此而已。”史蒂文斯答道,依稀记得克罗斯宽阔的背影,或是刚好转进另一个角落,或是正推门走进某个房间。

“怎么说呢……他非同寻常,我是说他的合同。他坚持要给合同添加不寻常的条款。合同的其他部分他完全无所谓,简直连看都懒得看完。他坚持添加的条款是,每本书的腰封背面,必须印上他的大幅照片。”

史蒂文斯喉咙里嘀咕了两下。墙边堆满了腰封花哨的书籍。他站起来,抽出一本《陪审闭的绅士》。

“原来如此,”他说道,“我正纳闷呢,但好像没人提起这事。没有生平简介,光秃秃的一张大照片,下边印上名字——而且,这是他的第一本书。”他端详着照片,“怎么说呢,他这张脸让人印象深刻,显得挺睿智的,我想印出来还不错。但他为何竟会如此自豪,要把这个四处张贴——”

莫莱坐着摇了摇头:“不,并非如此。他可不想要这种私人推广,他此举另有缘故。”

莫莱再次疑惑地看着史蒂文斯,而后则从办公桌上拿起某样东西,转换了话题:“别管他了,带上手稿。小心点儿,上面还别着照片。哦,对了,周一上班后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莫莱没再提书稿的事。现如今,史蒂文斯坐在奔向西宾夕法尼亚的列车上,打开公文包,想看看那份手稿。但他犹豫了,脑子里仍然充满着没来由的谜闭。

若说高登·克罗斯的事情既无关紧要又理不清头绪,那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事情更是如此。史蒂文斯的思绪飘到了德斯帕德庄园,山毛榉丛中那些被烟熏黑的石头,还有那些从沉睡中惊醒的庭院。他记得去年夏天,老迈尔斯在大宅后低陷的庭院中散步的样子。老迈尔斯其实并不老,过世时才五十六岁。但他老态龙钟的举止、光洁白领映衬下那瘦骨怜峋的脖子、卷曲的灰白胡须,还有长久以来郁郁寡欢的神情,都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史蒂文斯还记得他在暖阳下煞有介事地抬了抬时髦的帽子,眼神苍老而困惑。

死于胃炎可不轻松。环游世界后,迈尔斯·德斯帕德回到家里,缓慢而痛苦地死去。期间,他一直是靠斯多葛派④的恬淡精神默默忍受着。这激起了他家里厨师的崇拜,具体表现是痛哭不止。亨德森夫人——厨师、总管家兼暴君——说他偶尔会痛苦地叫几声,但这种时候不多。他们把迈尔斯葬在私人小教堂的地下墓室,和德斯帕德家的九代先袓们葬在一起,在地下墓室里像旧书般排成一列。下葬后,封住墓室的石板再次盖回。不过,有件事让亨德森夫人印象尤深。迈尔斯·德斯帕德临死之前,手里握着一根普普通通的绳子,绳上有九个结,彼此间距相等。他死后,他们从他枕下发现了这根绳子。

“我觉得这姿态不错,“亨德森夫人对史蒂文斯家的厨子透露道,“我猜,他肯定以为他握着玫瑰经念珠。当然,他们家并不信奉天主教。不过,无论如何,我觉得这姿态不错。”

另一件让亨德森夫人大感兴奋的事情,迄今为止尚无人能给出理性解答。把这件事透露给史蒂文斯的是马克·德斯帕德,说话时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迈尔斯过世后,史蒂文斯只见过马克一次。老家伙是四月十二号周三晚上死的。史蒂文斯记得这般清楚,系因那天他们夫妇俩少见地回到了克里斯彭。不过,逗留期间,他们并未得知不幸,次日一早就开车回了纽约,后来才从报纸上阅闻噩耗。那个周末,也就是十五号那天,两人循例再次回到乡间小屋,去德斯帕德家正式悼念,但没有参加葬礼。玛丽对死亡——对看到死者,有种战栗的恐惧。葬礼当天傍晚,空荡荡的国王大道上,史蒂文斯碰到了散步的马克。

“我们那位亨德森夫人,”马克贸然说道,“自称看到了怪事。”

当时暮色正浓,空气湿冷,还刮着风。国王大道通往德斯帕德庄园道路两侧的树林刚刚开始抽芽。大树被风吹得摆动着,在马克头顶投下了一道道阴影。马克长着鹰钩鼻子的脸被街灯映照得很是苍白,呈现出他心中汹涌的情绪。他靠着路灯柱子,双手插进口袋。

“我们的亨德森夫人,”他重复道,“自称看到了怪事。说实话,她看到的究竟是什么,我也不完全清楚,因为她除了偶尔透露一点点——还夹杂着不断地祈祷——之外,什么都不肯说。据我推测,她是说迈尔斯叔叔死的那晚,她看到他房间里有个女人,还跟他说话呢。”

“一个女人?“

“不,不是你想的那种事。“马克正色道,“我指的是一个——亨德森夫人的原话是‘穿着奇怪古装’的女人——当时在他房间里跟他聊天。当然,从理论上讲,这未必全无可能。当晚,家里有几个人,包括露西、爱迪丝和我都去参加了一场在圣戴维斯举行的假面舞会。露西打扮成蒙特斯潘夫人⑤,路易十四最宠爱的情妇。爱迪丝戴着软帽、穿着衬裙,我猜是要打扮成弗洛伦斯·南丁格尔⑥。太太是著名的皇家交际花,妹妹又是伟大的护士,我看我是被保护得妥妥帖帖了。”

“但实际上,”他愁眉不展地续道,“根本不可能有人进他房间。你不太了解迈尔斯吧?他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东西,却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里,不让任何人进——这你是知道的——虽然他的态度总是很礼貌。甚至餐食都让人送到房里。当然,他病情日益加重时,我请了一位受训护士来照顾他。我们把护士安排在他的隔壁,可这老家伙总是锁上连接两个房间的门,不想让护士随时过来照看,我们好不容易才拦住他……由此可见,亨德森夫人所言那个‘穿着奇怪古装’的女人,虽然理论上有可能——”

史蒂文斯只觉得有些东西正困扰着他,一时说不清楚。

“这个,我倒没觉得这事情有何古怪,”他说道,“你有没有问问露西和爱迪丝,是不是她们去过?而且,若任何人都进不去死者的房间,亨德森夫人又是如何看到这一幕的?”

“亨德森夫人自称是从窗外看到的。那扇窗子对着二楼的阳光房,迈尔斯一般都拉着窗帘。但我还没跟露西和爱迪丝提到这事。”他略一犹豫,爽朗地笑了,“我这可是有着充分的理由——此事完全不让我觉得困扰,而且我无意将之搞成神秘事件。让我困扰的是亨德森夫人故事里的另一部分。据她说,穿古装的女人——一个字一个字听仔细喽——先是和迈尔斯聊了两句,然后转过身,从一扇根本不存在的门走出去了。”

史蒂文斯看看他。马克那鹰钩鼻突出的瘦削脸庞上带着某种肃然,看不出有无讽刺之意。

“你该不会是说,”史蒂文斯发出一阵含义不明的呢喃,“她是女鬼?”

“我是说,”马克皱着眉,小心翼翼地措辞,“那里过去曾经有一扇门,但两百年前就砌上砖头、钉上木条封死了。而我们这位神秘的访客居然能打开它,走了出去。是鬼魂吗?不,我可不信。我们家族从古至今就没出过一个鬼魂。本家族该死地过分受人敬重。你听说过受人敬重的鬼魂吗?对家族而言,这不啻算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但对猎奇的客人来说,则是一大损失。要我说,多半是亨德森夫人的脑子出了问题。”

然后,他突然沿着国王大道大步离去。

那是一周前的事了。而今,史蒂文斯坐在开往克里斯彭的列车上,回想着那次会面,漫不经心地考虑着其中的谜团。他一直思索着这几件各自独立的怪事——比如和莫莱在办公室的谈话内容,又比如和马克·德斯帕德的聊天——他推敲的并非合理解答,而是如何把它们融进一个故事大纲。当然,它们全无关联,跟报纸上不同版面的新闻标题一样,全无关联。现在,先把几件怪事列出来吧:隐士作家高登·克罗斯,热衷发表照片,却和虚荣心无关;隐士百万富翁迈尔斯·德斯帕德,因胃部感染而死,其枕下发现了一条打着九个结的绳子;身着古装的女士——具体哪个时代的古装不详——有人宣称看到这位女士从一扇用砖封了两百年的门走出房间。若要将这些互不相干的元素糅进同一个故事,一个有经验的作者该如何才好?

史蒂文斯想不出来,他放弃了。抱着对克罗斯的一点好奇心,他打开公文包,取出了装在夹子里的手稿。手稿厚厚一沓,估摸着有十万字。像克罗斯的其他手稿一样,打印整齐到变态的地步。书稿分章节用铜夹子夹在一起,所附的图表、相片和图画则用回形针别在稿件上。史蒂文斯扫了一遍目录,看了看首章标题——不过,让他吓得手一松,差点把手稿掉到地下的,可不是标题本身。

第一章首页上别着一张画面清晰的老照片,照片上是个女人,下面印着一行整齐的小字:

玛丽·德·奥布里:一八六一年因谋杀被送上断头台

照片中的女人,赫然就是史蒂文斯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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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①Broad Street,费城的一条主动脉街道,下文“第四大道”,“广东七十街“都是费城的街道名称。</i>

<i>  ②Crispen,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地名,下文“奥德摩尔”、“哈福德”、“布莱恩马威尔”、“斯库基尔”、“德拉沃尔“亦同。</i>

<i>  ③英王查理二世欠威廉·佩恩之父一万六千英镑,威廉因此向他索要这片土地。1681年4月4日,查理二世颁发特许状,将此地送给威廉·佩恩。</i>

<i>  ④Stoicism,古希腊四大哲学学派之一,崇尚恬淡寡欲的自由主义平等精神。</i>

<i>  ⑤Madame de Montespan(1641——1707),路易十四最著名的情妇,两人育有七个子女。据说她热衷巫术和魔药,希望以此巩固路易十四对她的宠爱,甚至不惜用活婴血祭,把血、酒和孩童的内脏混合添加进路易十四的食物里面,弄得两人每次见面,路易十四隔天总会莫名头疼。彻底失宠之后,她决定以黑弥撒之法谋杀路易十四,事败,路易十四頋念旧情,将她送进了一个修遒院,以行善和祷告安享晚年。</i>

<i>  ⑥Florence Nightingale(1820——1910),英国护士,出身意大利一个来自英国上流社会的家庭,曾赴德国学习护理,后至伦敦的医院工作。1854年10月21日,南丁格尔抵达战争前线的克里米亚野战医院,任护士长,竭力排除各种困难,对伤员进行认真的救治,人称“提灯天使”。战后,她重返英国,以政府奖励的四千余英镑建立了世界上笫一所正规护士学校,故有“现代护理教育奠基人“之誉。1907年,英国国王颁发命令,授子她功绩勋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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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史蒂文斯静坐有顷,不断复核着照片上的名字和面庞。值此期间,他依稀有印象是置身七点三十五分抵达克里斯彭的吸烟车厢里面,却总觉得周围一片虚空。

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把手稿在膝上放得更稳,向车窗外眺望着。他有一种老生常谈般的感觉,就像是刚拔完牙,正坐在牙医诊所的椅子上,稍微有点眩晕,心跳略略加快。除此以外,只有一片麻木。他现在甚至连震惊都感觉不到了。从窗外的风景来看,列车正驶过上布鲁克区①,两旁是列车咆哮而过的铁轨,下方的柏油马路上隐约闪着几盏街灯。

不会是巧合,不可能看错。名字是对的:玛丽·德·奥布里。五官一模一样。甚至连神情都很熟悉。照片中那个女人,那个七十年前被送上断头台的女人,估计是他妻子的亲戚——譬如曾袓母,从年代来判断应该没错。但两人惊人一致的面容委实不可思议。想想看,曾孙女连曾袓母的某种神态都继承了。

当然,这压根儿就不重要。她的袓先是否曾受这场历史悠久的罪案影响,此事并不重要。七十年前的罪案,如今反而有了传奇的味道。我们倾向于随意甚至纵容地接受它,就像接受书桌上的硬纸壳头骨模型,对日常生活完全没有影响。无论如何,他一开始吓了一跳,照片中的女人连下巴上的痣都和他妻子一样,而且戴的那条古董手链也是他时常在妻子手腕上看见的东西。再说,倘若他供职的出版社堂而皇之地印了他太太的照片,而且还是当成毒杀犯的照片,那未免太无趣了。莫莱是否因此才嘱咐他:“哦,对了,周一上班后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不,恐怕不是这个缘故。话说回来——

他把照片从稿件上取下,重新仔细打量。话说回来,接触照片的时候,他为何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事实上,虽无暇细细思量,但他突然有种醍醐灌顶般的领悟,领悟到他直至现在,依然彻彻底底地疯狂爱着妻子。照片印在厚厚的纸板上,已有些发黄发灰,背面缩格印着摄影师的名字:“佩里切特父子,让古荣道②十二号,巴黎第七区。”背面另有几个拙劣的手写文字,墨迹褪色成棕:“我最最亲爱的玛丽·路易斯·丁纳得,一八五八年一月六日。”这是她的情人?丈夫?

然而,猛一看到这照片时,如潮水般袭来、让人奇异地混淆历史和现实者,是照片中人的表情。纵然是不佳的摄影技术,亦未能掩盖这种表情。照片是一张大大的半身像,背景绿树成荫,还有凌空的鸽子。女人站姿诡异,仿佛快要跌向一边,左手撑着身旁的小圆桌,桌上优雅地铺着台布。她穿着深色的塔夫绸高领衫,微仰着头。衣衫闪闪发光。

照片中的女人,那深金色的头发虽和玛丽的发型不同——某些发卷让整个发型有种古典感,但看起来还是很像玛丽。女人面对镜头,目光穿过摄影师,望向稍远的地方。她一双灰色的妙目眼睑厚重,瞳人大大的,虹膜处一片漆黑,脸上带着那种他常常称之曰“魅影”般的表情。她双唇微启,嘴角含笑,视线有意无意投到观者身上,如同使用了画家的魔法。树丛、鸽子和台布构成的背景,使整个画面形成了一种惹人不快的甜蜜;但冷静下来再看看的话,这画面又透出一种截然相反的信息。照片栩栩如生,在史蒂文斯手中仿佛变成了那只著名的猴爪③,让他的手腕为之轻轻颤抖。

他把视线移回文字:“因谋杀被送上断头台。”很少有女人因谋杀罪被送上断头台。很有限的案例表明,她们往往是因罪恶滔天,只能用这种极端的方法处死。

史蒂文斯暗忖:整件事都是玩笑或骗局。该死,照片中的人就是玛丽。肯定有人暗中和我开玩笑呢。

话虽如此,他心里却清楚得很——这不是玩笑或骗局。毕竟,后代跟袓先惊人相似的情况时有出现。这是事实,没什么可奇怪的。就算妻子的曾袓母被处以极刑,那又如何?

归根到底,虽然结婚三年,他对妻子的了解其实不深,亦从未好奇地寻根究底。他只知道妻子来自加拿大一个类似德斯帕德庄园的古老家族,两人在巴黎相遇两周后就结了婚。要说两人的初遇,还算是浪漫吧——很偶然,圣安东尼道的蔬菜摊附近、某个废弃酒店的庭院里,他们相遇了。他忘了酒店所处街道的名字,忘了他探览旧城区时为何会晃到那里。好像是什么街……什么街来着……等等!他突然想起,是那个在大学教英语的韦尔登给他的建议,那家伙是个谋杀审判迷。逾三年前,韦尔登对他说:“你今年夏天要去巴黎?如果你对犯罪现场感兴趣,不妨去布兰克大街某某处看看。”

“那儿发生过什么?”

“你去瞧瞧好了,”韦尔登说,“看附近有没有人能告诉你。如果发现什么不解之谜,尽量解开吧。”

事实上,他一直没弄明白,后来也忘了问韦尔登。不过,他在那里碰到了和他一样闲逛的玛丽。她说她也不知道那是何处,只是看到门半开着,通往古旧的庭院,便走了进来。史蒂文斯第一眼看见她时,玛丽正坐在庭院中央废弃的喷泉边上,脚边野草繁茂。她周围三面回廊环绕,墙上刻着石雕和人脸。虽然一看就不是法国人,但听到她一口纯正的英语时,史蒂文斯依旧吃了一惊。而她脸上那种“魅影”般的表情忽被生动的笑容替下,某种程度而言,真可说是人类最本性的诱惑。

但她为何从未告诉过他呢?为何不必要地保守着秘密?没准他们初遇的地方就是一八五八年,玛丽·德·奥布里的居所。之后,整个家族搬到了加拿大。而现在,年轻的玛丽出于对先袓的好奇,再次造访旧日的犯罪场所。从她偶然收到的姨母来信来看,她的生活单调乏味。她时不时会透露一点家族的逸闻趣事,但说实话,史蒂文斯从未仔细琢磨过。对了,她性格中颇有些奇怪的方面,有些出人意料的特质:比如,为何她一看到漏斗就觉得害怕,哪怕是普通的家用漏斗?当然,话又说回来——

这样不行。他没法忽略照片中的玛丽·德·奥布里一世看着他的样子,缥缈的笑容下掩盖着一丝戏谑。他为何不好好读读手稿,看看这位玛丽·德·奥布里一世到底干了什么?免得如此提心吊胆地看着这个像复活节卡片天使般的人物,看着这个头被砍落、掉到行刑篮里的天使。为何要拖拖拉拉的呢?他再次拿起手稿,把照片放到第一章后面,读了起来。他边读边想,克罗斯的天分肯定不包括给文章拟名。不仅整本书的名字又长又蠢,大概是力求通俗生动的缘故,克罗斯又给每章取了耸人听闻的标题,一律都是“某某事件”的结构,譬如玛丽一世这章就是“永生的女士事件”,这算哪门子乱七八糟的标题。

文章的开头很突然,克罗斯一开始就丢下了重磅炸弹:

“砒霜被称为傻瓜型毒药,堪称史上最不恰当的称呼。”

以上是《化学实用手册》主编亨利·T.F.罗德斯④先生的现点。里昂警方实验室的负责人,埃德蒙顿·罗卡德医生⑤对此表示同意。罗德斯先生还说:

“砒霜不是傻瓜型毒药,它的广泛应用也绝非罪犯们缺乏想象所致。毒杀犯中绝少蠢人或想象力贫乏者。恰恰相反,有证据显示他们大多数都很聪明,富有想象的能力。为何砒霜仍被毒杀者使用?只因它用起来依然最安全可靠。

“首先,除非医生亊先怀疑,否则很难发现砷中毒。若毒杀者小心控制投毒,慢慢増加剂量的话,中毒者的症状几乎和胃炎一模一样……”

读到这里,史蒂文斯突然停了下来。手稿上的字样在他眼前幻化成无意义的墨迹,他脑子里突然转起了别的事情。一个人无法控制脑子里的想法。你可以深自痛责、自骂疯癫、大脑错乱,但谁能抗拒某个突然钻进脑海的念头?胃炎!两周前,迈尔斯·德斯帕德不就是死于胃炎?他脑子里冒出的念头肯定是个玩笑,一个完全不好笑的冷笑话……

“晚上好,史蒂文斯。”一个声音忽从背后响起,吓得他几欲跳起。

他转过身去。列车正放缓速度,准备停靠第一个站点奥德摩尔。在大学教书的韦尔登博士正站在他背后的过道上,手撑着靠椅背后,训练有素的坚毅面容上带着某种程度的好奇,低头看着他。韦尔登有着苦行僧似的高颧骨,下巴线条尖锐,留着修剪整齐的胡须,戴着一副无边夹鼻眼镜。当他讲起故事来,可以保持面无表情,只是偶尔笑上一两声,时不时加大音量。现在他瞪大着眼睛,用不离嘴的香烟指着史蒂文斯。韦尔登是新英格兰⑥人,是个好教授,为人处世保守循礼,其实对人非常友好。他总是穿着得体,和史蒂文斯一样,总是提着公文包。

“我才知道你也在这趟车上,“他说,“大家都还好吗?尊夫人好吗?”

“坐下。”史蒂文斯说道,暗自庆幸把照片藏到了书稿后面。韦尔登马上要下车了,但他还是愉快地坐到坐椅扶手上。“噢——大家都好,谢谢关心。”史蒂文斯这才心不在焉地答道,“你家人都好?”

“都很好。小女有些感冒,不过这鬼天气,谁能不感冒。”韦尔登心满意足地答道。两人寒暄中,史蒂文斯忍不住想,如果韦尔登翻开手稿,发现韦尔登太太的照片,又会说些什么。

“顺便说一句,”史蒂文斯不无唐突地说道,“你不是对谋杀案有兴趣吗,听没听说过一位叫玛丽·德·奥布里的毒杀犯?”

韦尔登从嘴里拿掉香烟。“玛丽·德·奥布里?玛丽·德·奥布里?啊!想起来了,当然,这是她的闺名。”他转过头笑了起来,骨骼突出的脸部线条更放松了,“你这么一提,我一直想问你——“

“她于一八六一年被送上断头台。”

韦尔登愣住了。“那我们说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人。”话题突然从流感跳跃到谋杀,韦尔登好像有点摸不着头脑,“一八六一年?你肯定?“

“这里写着呢。我只是有点好奇罢了。高登·克罗斯的新手稿。你还记得吗,关于这家伙是否捏造事实,几年前曾有一场争议。仅仅出于好奇——”

“如果克罗斯说是一八六一年,”火车再次加速,韦尔登望着车窗外,“那就是一八六一年。但我以前还不知道呢。我听说过的那个‘玛丽·德·奥布里’,更知名的是她婚后的名字。说实在的,她算得上是个经典传奇。你肯定在某处读过相关的故事。还记得吗,我让你去看看她在巴黎的家宅?”

“先别管那个,你继续说。”

虽然史蒂文斯并未提问,韦尔登却面露困惑之色:“她就是声名卓着的德·布利尼维尼亚侯爵夫人⑦,那个把十足魅力用在温柔杀戮上的可人儿。读读她的庭审实录吧,就够耸人听闻的了。在她生活的年代,‘法国人’几乎可以和‘毒杀犯’画等号。那年月毒杀案太多了,以至于不得不为之开设特别法庭——”他停住声,又说,“自己去査査看,读了读关于那些柚木盒子和玻璃面具的事,以及其他一些事。总之,她的受害者数不胜数,其中包括她自己的家人。而且,她还曾拿救济医院的病人练手。我记得她用的毒药是砒霜。侯爵夫人的自供被当庭朗读,对如今的精神病学家来说倒是个研究歇斯底里病例的好材料:它丰富的内容中还包括某些相当可观的性描述。别说我没提醒你。”

“没错,”史蒂文斯说,“没错,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她是什么时候被处决的?”

“一六七六年,被斩首,后被火化。”列车再次放缓了速度,韦尔登站起身来,拂掉外套上的烟灰,“我到站了。如果你周末没有其他事情,记得给我们打电话。贱内让我转告你,尊夫人想要的蛋糕食谱她找到了。晚安。”

史蒂文斯两分钟后也要下车。他机械地把手稿收入夹子里,然后放进公文包。这不对劲,完全是无稽之谈。这位德·布利尼维尼亚侯爵夫人案子和他考虑的问题完全无关,反让他脑子更乱成一团。两起案子完全没关系。他不断回想着:“若毒杀者小心控制投毒量,慢慢增加剂量的话,中毒者的症状几乎和胃炎一模一样。”

突然间车头传来幽灵般的声音:“克里斯彭站到了!”列车嘎吱地叹息着停了下来。下车后他发现,自己的胡思乱想被凉爽的夜一扫而空。他走下混凝土台阶,来到站外小街上。街上灯光昏暗,药店倒是亮着灯,但在远处。不过他马上发现自家克莱斯勒敞篷车那熟悉的车灯,在路边闪烁。

玛丽坐在车里替他开了门。一看到她,脑中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想法全变了。那照片本有种地狱般的魔力,仿佛能扭曲寻常人的思维。不过现在魔力消失了,就在他一只脚踏上车踏板,看到她的第一眼,他从心底乐开了花。她穿着棕色裙子和套头衫,肩头披着薄外套。附近的商店橱窗中透出一丝微光,洒落在她的金色秀发上。她回瞪着他,眼神疑惑。虽然外表纤弱,她的声音倒很低沉。在她声音响起的那一刻,地球恢复了运转。

“你到底,”她又好气又好笑地问道,“站在那儿傻笑个什么劲?停下来!你是不是喝——”她艰难地忍住笑,“你该为自己感到羞耻。看看你,醉得一塌糊涂。我倒是做梦也想喝杯鸡尾酒,但我得忍住。为什么,因为我要等你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喝个烂醉——”

“我没喝醉,”他自尊受挫地说,“不管是烂醉还是别的什么醉法。我刚刚在想事儿。你——天哪!”

他看向她的身后,这才发现那抹射在她金发上的光线是哪里来的,漆黑街头一抹苍白的光。他愣住了。光线源自商店橱窗,橱窗后有几个小小的,形状模糊的大理石台,还有那副用铜窗帘环扣在铁窗帘轨上的、半人高的黑色窗帘。苍白的光线正是从窗帘后射出来的,铁窗帘轨在灯光照射下比铜窗帘环更耀眼。窗帘后有个一动不动的人影,似乎在朝街上看。

“我的上帝啊!”史蒂文斯说,“终于看到阿特金斯先生了。”

“我想你也没醉,”她说,“不过好像脑子有点晕。快上车!艾伦为晚餐准备了特别菜式。”她回过头看看一动不动的人影,“阿特金斯?他怎么了?”

“没什么。不过我还是头一回看到那间店里有人影。我想,”史蒂文斯补充了一句,“他大概在等谁。”

她动作夸张地掉转车头,车子穿过榉树和紫叶山毛榉掩映的兰卡斯特公路,驶入阴暗的国王大道。国王大道沿山势向上半英里就到了庄园大门。史蒂文斯突然觉得现在应该是万圣节,而不是四月底,因为他发誓半路上听到有人叫他名字。但是车内的噪音太大了,他们转弯之后玛丽就加快了车速,所以他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他把头伸出窗外,回头看了看,但没跟玛丽提及——因为街上空无一人。她行动如常,见到他非常高兴,他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劳累,才出现幻视、幻听。当然,这是无稽之谈,他壮得像头牛,玛丽有时会抱怨他笨得同样像头牛。

“太好了,太妙了。”她说道,“你闻到空中美妙的气息了吗?篱笆边那棵大树旁盛开着美丽的番红花。你还记得吗?而且我今天下午还发现报春花开了。噢,这一切真是太美妙了!”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仰起头,肌肉伸缩着。然后,她回头笑道:“累了吗?”

“一点不累。”

“你肯定?”

“当然,跟你说了!”

她微露疑色:“亲爱的特德⑧,你不用这么大声冲我嚷嚷。你倒是需要来杯鸡尾酒。特德,我们今晚不用出去,对吗?”

“希望不用吧,为何这样问?”

玛丽注视着前方的道路,微微皱眉。

“马克·德斯帕德整晚都打电话找你,想跟你聊几句。他想来找你,好像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情,不肯告诉我。不过他稍微说漏了两句,我猜是他叔叔迈尔斯的事情。反正听来很怪。”

她转过头,用那种他如此熟悉的“魅影”般的神情看他,街灯映照下她眼睛睁得很大——直勾勾地盯着他——这种神情甜蜜可爱。

“特德,不管他想说什么,你别去管闲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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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①Overbrook,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一个区域,位处西费城旁。</i>

<i>  ②Rue Jean Goujean,法国巴黎的街道,下文“布兰克街”(Rue Blank)、“圣安东尼道“(Rue St Antoine)亦同。</i>

<i>  ③The Monkey‘s Paw,英国作家W.W.雅各布1902年发表的恐怖短篇小说。小说中的猴爪会帮持有者实现三个愿望,但持有者会因之付出惨重代价。</i>

<i>  ④Henry T.F.Rhodes,20世纪一位着作广泛的犯罪学研究者。</i>

<i>  ⑤Dr. Edmond Locard(1877——1966),刑侦学先駆,人称法国的福尔摩斯,曾提出著名的里卡德法则:每次接触都会有物质交换。</i>

<i>  ⑥美国西北部地区的别称,包括缅因州、马塞诸塞州、罗得岛州以及康涅狄格州等。</i>

<i>  ⑦Marquise de Brinvilliers(1630——1676),法国人,史上最著名的毒杀犯之一,毒杀了父亲、兄弟、堂兄妹、妯娌、女儿、用人等与其有关的多人,后因毒杀情夫被用人供出,经审判后斩首示众。</i>

<i>  ⑧特德(Ted)是爱德华(Edward〉的昵称。</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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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哦?”史蒂文斯机械地说道,“你知道,我轻易不会出去。要看他是否当真担心,或者——”

他住了嘴,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有时,玛丽的表情让他困惑难解,如堕迷雾。刚刚那个表情肯定是街灯作祟。因为,她很快就把马克·德斯帕德的事抛诸脑后,开始说起她为纽约寓所的客厅做的家具套子。他暗想,等喝上一杯鸡尾酒,他就会跟她提起这回事,然后彼此一笑了之。

他努力回想她之前曾否读过克罗斯的作品,没准看过手稿。她总是帮他读很多东西。而她本人的阅读范围则是浅尝、宽泛,大部分都是地理或人物书籍。他瞟了一眼,发现她披着的外套袖子落了下来,露出左手腕上带着的手链——锻造手镯,环扣处是嘴里衔着红宝石的猫头——他在那张被诅咒的照片上见过这手链。

“顺便问一句,”他说,“你读过克罗斯的作品吗?”

“克罗斯?谁呀?”

“就是写谋杀案实录的那位作家。”

“噢!他啊!不,没看过,我可不像某些人,满脑子不正常思想。”她忽而变得肃然,“你知道,我一直认为你——你、马克·德斯帕德还有韦尔登博士——你们对谋杀之类的丑恶现象如此感兴趣,难道你不觉得这有点不健康?”

史蒂文斯大吃一惊。甚至在他称之为“艾尔西·丁斯摩尔”①的状态下,玛丽也从没用这种腔调说过这种话。这听来不大对头,感觉全然不对。他再次看向她,发现那张圆鼓鼓的丰满脸颊上满是肃然正色。

“据权威人士介绍,”他说,“如果美国人民能把全部兴趣都投注在谋杀或通奸上,那这个国家就安全了。我说,如果你碰巧想不健康一下,”他敲打着公文包,“我这里有克罗斯的新书。是关于女性投毒犯的。书里面也有个‘玛丽’。”

“噢?你读过了?”

“刚翻了翻。”

她连最起码的好奇都没表现出来,皱着眉头专注地把车驶入自家车道,把该话题全然抛诸脑后。下车后,他突然感到饥肠辘辘,十分疲惫。他们这栋木结构的小屋是新英格兰式的,白色外墙上衬着绿色百叶窗,灯光从新窗帘后射出,青草和紫丁花的香味四处弥漫,氛围格外宜人。屋后是一大片树林,顺着山势延伸出去一百多码远。德斯帕德庄园雄伟的围墙矗立在以査理二世②命名的大道尽头。

一进屋子,他就想坐到椅子上,再也不挪动。走廊的右边是客厅,摆着沙发,还有铺着橙红色织物的高背椅子,桌上放置着大肚台灯,墙边的白色书架上放满了一列列腰封花哨的书籍,壁炉上方则挂着伦布朗③的仿作佳品——甚至还有个鸡尾酒调酒器,现如今已成为美国家庭必不可少的宝贝。简言之,他家和千千万万美国普通家庭的布置类似。透过走廊对面的餐厅玻璃门,他可以看到胖艾伦正走来走去,忙着布置餐桌。

玛丽接过他的帽子和公文包,哄他去楼上梳洗一番。这样更好。洗漱完毕他吹着口哨下楼来,但走到楼梯最后一阶时,他愣住了。公文包躺在走廊电话桌上,银质包扣闪闪发光,但包扣是开着的。

最糟的是,这让他在自己家里感觉像个贼。他讨厌偷偷摸摸,希望一切都能摆在桌面上说。怀着巨大的罪恶感,他走到电话桌旁,匆匆翻了翻公文包中的手稿。

玛丽·德·奥布里的照片不见了,这让他的担心变成了现实。

他没多想,飞快走进客厅,发现屋里气氛大变。玛丽慵懒地靠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空酒杯,身边就是鸡尾酒桌。她脸颊绯红,指了指桌上另一杯酒。

“你花得时间可真长,”她说,“喝了它,感觉会好多了。”

史蒂文斯听话地瑞起杯子喝了下去。在此期间,他发现玛丽一直观察着自己。他脑中突然闪过的念头太龌龌了,出于对它的愤慨和否定,他又倒了一杯,一饮而尽。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放下了酒杯。

“顺便说一句,玛丽,”他说,“有麻烦了。国王大道一号突然变成了神秘小屋。如果有手从窗帘后伸出来,或从壁橱里滚出几具尸体,我也不会惊讶。听我说,你知不知道很早以前有个名字和你一样的人,最爱用砒霜杀人?”

她瞪着他,全神贯注地说:“特德,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今天一回家你就怪怪的。”她犹豫了片刻,笑道,“你该不是以为我在鸡尾酒里下了毒吧?”

“噢,我怎会这么想。不过说真的,别管这话听起来有多疯狂,你有没有听说过——很可能是一百年前的——有个人,跟你长得一模一样,而且那人也有条猫头手链,和你常戴的那只一模一样?”

“特德,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啊?”

他一改之前轻松的口吻:“听着,玛丽。我们别神神秘秘地绕圈子了。这事儿根本就不重要,不值得遮遮掩掩。问题是,似乎有人认为拿你的照片,一张穿着十八世纪五十年代古装的照片,放进某本书内权充某个女犯的真实照片,是件好笑的事情。那女犯被斩了首,从这点来看估计她把自己周围一半的人都杀掉了。不过我可不想忍气吞声。克罗斯以前就被指控过耍诈。你还记得兰德·波恩在《世界报》上发表指控文章,后来引起轩然大波吗?如果他故意拿你的照片来骗人,那就太过分了。现在,请老实告诉我:这位玛丽·德·奥布里究竟是谁?是你的亲戚吗?”

玛丽站了起来。她看起来既不愤怒,也说不上多震惊,只是带着那种透不过气的惊惶而又担心的神情看着他。然后她呆呆地退了两步。在这之前他从没注意过她面色可以变得这么奇怪,仿佛是因好笑而改变,也没注意过她颈边那一圈圈细纹。、

“特德,”她说,“我尽量严肃一点,因为你看起来很严肃。有个叫玛丽·德·奥布里的家伙——这名字常见得很,你知道的——不知多少年前杀过人。你认为我就是她,或者说她就是我。所以你摆出一副大侦探的架势。如果我就是那位玛丽·德·奥布里,”说到这儿,她转过头,悄悄对着墙上的穿衣镜照了照,瞬息间,他简直觉得那镜子有问题——“如果我就是那位玛丽·德·奥布里的话,相信你会赞同,有很多比容貌更重要的方面,我都很好地战胜了岁月流逝,对吧?”

“我绝无此意,只是想问你是不是她的远亲后代——”

“远亲后代?给我来支香烟。再倒杯鸡尾酒。胡说什么啊,亲爱的。清醒点吧。”

史蒂文斯深吸了口气,坐下来仔细打量着她。

“我必须承认你有这本事,”他说,“你总能让别人显得有错。好吧,我的姑娘,我不在乎。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唯一的问题是,一家名誉良好的出版社不能私自拿走作者书稿里的照片,自己保留下来……听着,玛丽。我们开诚布公地说,你几分钟前是不是打开过我的公文包?”

“没有。”

“你没有打开它,拿出一张照片?那位一八六一年被送上断头台的玛丽·德·奥布里的照片。”

看样子,她也快忍不住了。“我当然没有!”她带着哭腔说道,“噢,特德。你为何要说这些无聊的话?”

“好吧,反正有人拿走了,公文包里不见了照片。家里除了艾伦之外没别人。除非某个邪恶的家伙溜进来,趁我在楼上梳洗的时候偷走了照片,否则它还会掉到哪里去?手稿封面上印着克罗斯的地址。我考虑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问他介不介意不发表那张照片。但首要问题是,我们不能该死地丢了它——”

这时艾伦不明所以地把头伸进来。“晚餐准备好了,史蒂文斯夫人。”她愉快地说。就在此时,走廊上传来大门门环尖锐的敲击声。

史蒂文斯先生在吗?”听起来是马克·德斯帕德的声音。

史蒂文斯站起来。玛丽仍然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经过她身边时,史蒂文斯出于一种自己都不清楚的动机,抬起她的小手吻了吻。然后他来到走廊上,热情愉快地欢迎着马克,说他们正要吃晚饭,问马克要不要来杯鸡尾。

马克·德斯帕德站在进门处,身后还有另一个人——陌生男人。走廊上铜灯的光芒照在马克刮得干干净净、鼻子高耸的脸上。他这个人虽然下巴坚毅,体形瘦削有力,看起来倒是很多愁善感。在灯光的映照下,他一双浅蓝色的眼睛飞快地打量着四周。马克有着又粗又硬的浅黄色眉毛,们毛间距很短,头发同样是又粗又硬的浅黄色。他是个年轻的律师,继承了父亲在切斯特纳特街开的事务所。其父六年前去世后,事务所由他继承。马克的律师事业做得不大,因为他是个喜欢空谈的理论家。他自己说那是因为他该死地可以看到任何事物的两面性。他最喜欢在德斯帕德庄园闲晃,其时总是一副乡绅和猎场者护人式的打扮,射击外套加法兰绒衬衣,条绒短裤配系带靴子。他站在走廊里四下打量着,用修长的,音乐家式的手指摇晃着帽子。他声音很有礼貌,带了几分歉意,但非常坚定。

“很抱歉贸然打扰,”他说,“不过你应该知道,除非事态严重,否则我不会这么冒失。我恐怕这事儿不能等。呃——”

他转头面对身后的男子,那人也走进屋来。陌生男人比马克矮,也比他壮,神情虽然戒备,倒是很有礼貌。他下巴上留着胡须,一张坚毅的脸庞,虽然长期默默酗酒的习惯让他脸庞变长,但看得出来五官长得不错。他粗粗的棕色眉毛拧在一起,形成一个V字,嘴角倒是愉快带笑。纵使他穿着厚外套,整个人还是卓尔不凡,令人一见难忘。

“这位,”马克接着说道,“是我的老朋友,帕丁顿医生——先生。”他飞快地更正道,帕丁顿面不改色,“特德,我们得和你单独聊聊。可能要聊挺长时间,不过我猜如果事出有因,你也不会介意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