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小个子是谁!
时间:2003年6月25日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
抢劫犯赵某表示要检举立功,而他检举之人,很有可能就是「小个子」!
原来,赵某涉嫌暴力抢劫摩托车被捕,可能会被判重刑,为了得到适当减刑的机会,他交代了重要情报:模拟画像上的人很像他曾经的一个同伙,王强。
赵某介绍,那个叫王强的人是个惯犯,极其凶残,据称抢劫过一百多次,不但劫财还劫色,俩人还曾一起做过案。而他最喜欢抢劫的,就是情侣!
此人不到三十岁,身高只有1米58,还坐过牢。
俩人是在一次盗窃后销赃时认识的,王强称自己是开原人,和赵某是老乡,俩人很快就熟络起来。
王强告诉赵某,盗窃其实没什么出息,搞不到什么钱还容易翻把(失手),不如抢劫来得快。自己曾抢劫上百起,无一次失手。秘诀是,专门抢公园或运河旁约会的情侣,只要把刀子一亮,对方就不敢反抗,不但能劫财还能劫色!
随后,赵某和就跟着王强混了一段时间,但是并没有和王强一同抢劫。
那段时间里,王强经常在夜晚独自骑自行车外出作案,还带着十几厘米长的锐利匕首或杀猪刀。
有一次,王强拿出一根带血的项链和一块很贵重的手表,向赵某炫耀,「这是哥们刚抢来的。」
赵某问:「这首饰上咋的带血?」
王强毫不在意地说:「把人杀了呗,自然有血。」
赵某这才知道,王强不是一般人,是个敢杀人的,于是开始有意的疏远他。
但几个月后,赵某因滥赌欠债太多,想不出什么快速来钱的法子,就又找到了王强,期望跟着他抢一票大的。
那天,两人约好去「大二环」一带抢劫情侣。准备下手的时候,王强忽然拉住赵某,低声说:「快走!那边有警察!」赵某向前方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王强却说:「那有对儿谈恋爱的,是便衣警察!」赵某一听心下大惊,跟着王强赶紧离开。
回去的路上,赵某不解,王强解释道:「那个女的精气神和普通女的不同,一看就是个警察。我和警察打了将近20年交道,不会看错的。不管他们打扮成要饭的、路过的、健身的还是谈恋爱的,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赵某觉得王强犯事儿太多了,跟着他混早晚有被抓的一天,又找了个借口和他分道扬镳了。
管教将赵某供述的情况逐级上报,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经过研究决定,赵某所说的王强,与犯罪嫌疑人高度相似,由大东刑警大队负责抓捕。
王强本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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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本人照片
7月14日下午点,大东区刑警大队来王强的户籍所在地:开原市的马寨乡,要求当地派出所协助调查王强的行踪。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强此时正在腰堡村!而且正在村口的桥头溜达。
警方分析王强此次来腰堡村是探望母亲的,应该对警察没有防范,只要派两名当地协勤与一名沈阳刑警配合,就可以将其抓获。
巧的是,马寨乡派出所的一名司机与王强认识,在驱车至腰堡村村口时,一眼认出了王强。在警车与王强平行时,沈阳刑警与两名协勤人员跳下车,麻利地将王强摁倒在地,刑警手中的枪指到了他的头上,王强就此落网。
经审讯,王强交代:辽宁省发生的多起强奸、杀人、抢劫重案都是他干的。
经技术检验,确定王强就是「三号公案」的犯罪嫌疑人!连环杀人强奸抢劫案的「小个子」!
王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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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被捕
令人感到恐怖的是,王强真正杀人的时间可以追溯到1998年,截止到2003年7月14日落网时,他在6年零6个月内,总计杀害了45人、强奸10人!
天网恢恢,笼罩在沈阳及周边地区的恐怖阴霾散去了,所有人都想知道,这个小个子究竟是什么人?他还做过哪些案子?为何如此丧心病狂?
王强其人
王强被捕时只有28岁,当地村民得知他是因杀人强奸抢劫被捕时,都有些不相信。因为在村民的眼里,王强平时老实本分,和村里人也没发生过什么争执。
王强常年不在家,因为和妻子离婚了,所以把孩子给母亲抚养。他每次来遇到母亲家里有农活就帮着干,对村里人也都挺和气的。
然而,王强看上去平静的假象下,是冷血以及近乎残酷的镇静,实际上他极其残忍、暴躁、有很强烈的复仇心理。据他自己讲述,他的人生改变来自支离破碎的家庭以及异于常人的成长经历。
王强出生于1975年,有个比他小2岁的弟弟。8岁那年,父母离婚了,6岁的弟弟跟了母亲,而王强则跟了父亲。但还没过没多久,王强的父亲就因为赌博与人发生争执,将一人打成重伤,被判了11年的有期徒刑,王强只能跟着爷爷奶奶过。
不知是真实发生的,还是王强自己认为的,他说爷爷奶奶对他不好,总是挤兑他,所以他又回到了母亲身边。一个女人带着俩孩子很难过活,于是,在王强13岁那年,他的母亲改嫁了,带着他和弟弟住进了继父家。而母亲的改嫁、与其他男人生活在一起,让王强难以接受,加上进入了青春期、也无人好好管教,他开始变得叛逆,认为这是个残缺的家、没有亲情,他学会了离家出走。从刚开始的偶尔出走,到后面的辍学、长期流浪。
这期间,他流浪到了沈阳,在沈阳火车站一带混,饿了跟人家要吃的要喝的,困了就睡在火车站里,干脆当上了小乞丐。由于王强长得小,又是个小孩,很多老乞丐就欺负他,不让他在附近乞讨,但王强就是不走,直到有一次在路边被几个乞丐打得昏死过去。
醒来后,王强发现自己浑身是血,他的倔劲儿上来了,还是不走,咬着牙爬回火车站,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变强!不再被人欺负。要变得有钱,过上有钱人的日子!
后来,王强认识了一个化名王森林的中年人,那个人见王强有些小聪明,就跟他说,「这么要饭能要到多少?跟我学点『手艺』吧。」实际上,这个王森林是在火车站专门做小偷的,他嘴里说的手艺,其实就是偷窃的技巧。
没想到王强非常兴奋,觉得偷窃算是一技之长,而且做小偷的地位与收入比做乞丐的高多了。有了这个技能后就不愁吃喝了,于是王强就拜王森林为师,学起了掏包。第一次掏包,王强才偷了两元钱,被「师傅」臭骂了一顿,但他不气馁,继续学习,越偷胆子越大,最多一次偷到了4000元,直到他16岁那年,王强正在掏包时被警察抓了个现行,劳教两年。
劳教期间,王强没有一丝悔改之意,内心愈加扭曲。被释放后,他还是没有回家,也没有找他之前的师傅,而是回到了沈阳火车站,纠结了几个原来的同伙,继续行窃。这一次,他的胆子愈发大了,而且对金钱的渴望越来越大。
他开始琢磨,怎样做能来钱更快更容易,他想到了抢劫。
因为生活质量太差,王强从青春期后就没有继续长高,身高没超1米6。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尤其是在男人身形普遍高大健壮的东北地区,如何抢劫?他想到了用刀威慑、团伙作案。
个子小却主意多,王强说服了几个一起行窃的伙伴,准备合伙抢劫,并且搞到了一把尖刀,做了详细的分工,然后开始寻找第一个适合抢劫的目标。
那是他从劳教所被释放后的当年秋天,一天晚上8点多,太原街的一条胡同里,一个三十出头,身穿高档西装的男子被抢劫团伙盯上了。王强招呼了一声,一帮人冲上去就把那个男子打倒在地,亮出刀子后,那个男人乖乖地交出了随身携带的现金,竟然有厚厚的两沓,是2万元!
2万元在1993年是一笔巨款,这个钱到手太容易了,激发了王强继续犯罪的决心和野心。而和王强一起合伙抢劫的人,也对他越来越信服了,都愿意跟着他干,认为王强是个有脑子的,能做老大的。
这期间,王强也动了心思,他觉得要想把抢劫持续下去的话,就要和「自己人」一起干,而所谓的自己人,就是完全听他的,值得信赖的,不会出卖他的人。于是,王强把之前一起小偷小摸的人都遣散了,回老家专门挑了几个人,组成专业的犯罪团伙,到沈阳进行专业抢劫。
别看王强只有小学文化,在犯罪上却是个足智多谋的。在沈阳作案期间,王强从老家带出了5个年纪小、容易被洗脑、胆子大、家庭贫困的「兄弟」。而这几个兄弟的吃住开销都是由王强负责,说简单点,就是被王强养起来的,他们只要乖乖地听从王强的指挥就行,不能有二心。
在犯罪团伙的加持下,王强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残忍,从之前的威胁恐吓,发展到了暴力抢劫。
他们一行人会到公园里寻找正在亲热的情侣,然后假冒便衣警察进行敲诈勒索,如有不从,就亮出刀子捅伤对方。为了培养手下人的胆量和能力。王强还会亲身示范,如何用木棒一击即中,把人打倒在地。
有一次他们抢劫完一对情侣后,王强还把女方拖到旁边树林中强奸了。
每次抢劫都没有失手,王强他们的作案频次越来越高,不但在沈阳行动,还去了周边的开原、铁岭,甚至还去过北京。这期间,他这个老大经常在行动后赏赐给手下零花钱,让他们死心塌地跟着自己。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饶是如此,手下的人还是把他给出卖了,那是1996年,有人把他给告发了,但是王强死不承认,只承认自己冒充警察敲诈的事情,别的一概不认。加上证据不足,王强被判了劳教三年。
这是王强的「二进宫」,表面上他伪装得很正常,因表现良好还被提前半年释放。实际上,王强内心的邪恶更加疯狂。他认定,以后只能做「独狼」谁也不能信任!
1998年12月4日,那是王强第二次走出劳教所的日子。从这时起,他开始杀人了。
当天晚上他就憋不住了,由于身上没钱,不能嫖娼,他就跑到南运河边寻找泄欲目标,当他把目光锁定到一个独自在河边散步的女子身上时,他提起一根棒子就把女子击倒,拖到树林中将其强奸。
没过几天,王强又用铁棒子击倒一名女子,将其强奸。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王强化身强奸犯、抢劫犯,手段越来越残忍,他开始在作案时杀人,草菅人命。
一年内,他作案20多起,杀死十几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强奸数人。
抢到钱后做什么?报复性消费,花天酒地、肆意挥霍。
从小,王强就认为只有钱才能带来快乐,当小乞丐的时候,他就暗暗发誓,等有钱了他就要好好享受。刚开始犯罪的时候,抓进去关几年就会出来了,但是自从他开始杀人,他就知道人生到头了,落入法网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所以,他从不积攒钱财,有钱就花掉。
于是,王强开始了双面生活。作案的时候,他破衣烂衫,假装农民工,便于隐藏、避人耳目。消费时,他会穿上高档西装,假装成功人士去宾馆,去干嘛?找小姐。
与强奸女性的感受不同,花钱买来的服务让他觉得更享受。他假装富豪,出手阔绰,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甚至会甩给小姐上千元的小费。还会租房子包小姐,甚至找过会说外语的女大学生。
其次就是打麻将赌钱,他是很多麻将馆的常客,最多的一天输了三四万元。
王强这样评价他这一辈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
这期间,王强找了个不明真相的姑娘结了婚,婚后两人生了个孩子。但是俩人很快就分了,因为他稍有不顺就动手打人,残虐、暴躁,老婆被打跑后,他就把孩子送给了自己的母亲帮忙抚养。
王强与妻子孩子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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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与妻子孩子的合影
随着犯罪频次越来越多,王强的内心也愈加扭曲。
让我们来回顾下他的犯罪程度的变化:
刚开始是偷窃,然后是团伙抢劫,后来是暴力抢劫+强奸;再是开始独自作案,开始杀人,再是杀人后奸尸。
是的,王强已经开始心理变态,他已经不满足普通的强奸行为了,而是对女人越来越狠。有几次在实施强奸犯罪的时候,被害人求王强别杀她们,最终王强还是把她们杀了,而且杀得很难看,故意让被害人死后裸露。
这些还不能让他满足,他一直捉摸着干更大的事儿!那就是抢劫运钞车或金银首饰店、典当行,这些离「钱」近的行为。只是这种抢劫的难度很大,用刀是不可能的,需要用枪。于是王强带着几万元去了广州买枪,但是就当他要掏钱交易的时候,他又怀疑卖方可能是便衣警察,于是转变了心意。王强的疑心和警觉性很重,这也是为什么他迟迟没有落网的原因。
接下来,王强愈发地不能控制自己,在犯罪之路上越来越嚣张,他的行为已经从:为了钱而去抢劫,变成了杀人有瘾,以杀人奸尸为目的,顺道抢劫。然后就出现了我们开头说过的那些案子,至此,我们也能理解了,为什么「小个子」在抢劫的时候并不在乎被害人是不是有钱的。
因为王强已经是完全的心理变态了。
王强落网后,和他一起作案的其他犯罪分子依次落网。
开庭当天,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以,说到哪起案件才会让哪起案件被害人家属到庭上来,前一名被害家属必须离开。45条人命害惨了至少45个家庭。一波又一波的被害人亲属被叫到庭上来。
王强的亲属趴在法庭门外关注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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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的亲属趴在法庭门外关注着庭审
法官面前的案卷堆了有半米高。除了两起强奸案外,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王强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在描述作案过程时思路非常清晰,像在说别人的事。时间、地点说的都十分清楚。
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王强能毫无差错的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即使十年前犯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
王强指认犯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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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指认犯罪现场
面对被害人家属的指责、谩骂、哭泣,王强神色平静,表情毫无波澜。
在几十起案件中,不少害家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王强听说要让他赔钱,一脸不屑道:「没钱,平时就是靠偷、抢。要是有钱,我能干这儿事吗?」说半道儿,王强眼神中流露出杀气:「要是有父母管我,我也到不了这地步。」
当另外几个被告人在庭审时纷纷将罪行推到王强身上,表示自己没有杀人时,王强说:「这玩意儿,我还有啥说的!」
他用这句话结束了庭审。
2005年4月28日,沈阳市法院对杀人恶魔王强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王强的另外四名同伙,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20年。
王强犯罪动机分析
王强,又是一个连环杀手。纵观他的经历,「人间观察团」为其作案动机做出了以下几个分析,供大家参考:
<ol>
<li>有心理变态人格<li>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王强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表明:他没有精神疾病,但有心理变态倾向,但其在实施犯罪时,有行为能力,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不会影响死刑的最终结果。
有研究表明:精神病患者不关注现实世界,因而很难成为连环杀手。值得注意的是,王强具有的心理变态人格的官方名称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与本专栏的另外一名连环杀手:龙治民,非常相似。他们的犯罪是都有计划有预谋的达成,并不是不受控制的、动机较模糊的。
王强具有高度的攻击性,喜怒不形于色,缺乏羞惭感同理心愧疚感,自我感觉很特别,认为自己有「资格」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均符合这种人格障碍的特点。
<olstart="2">
<li>具有扭曲变态的复仇心理<li>
我们在前面的案件中提到过,王强杀害了大量情侣,还因杀干洗店老板看不起他而动手杀人。
被害人皆是被尖刀刺破心脏或被一击致命的,说明王强的杀人手法娴熟,残忍。在杀死女性被害人后,奸尸、并把被害人尸体摆出羞耻的造型,带着极强的泄愤意味。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在报复什么?这种扭曲变态的心理是怎么来的呢?
原因有二:
第一,母亲改嫁、支离破碎的家庭使其没有幸福的家庭,流浪后成为乞丐被人欺辱,加上妻子的出走,使得他对幸福之人、对情侣的仇恨、对女人的仇恨逐渐升级;对看不起他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王强在劳教期间,没有悔改之心,反而不断模拟杀人手法,目的是回归社会后继续犯罪、加重报复。他曾经说过,「我如果不杀了对方,那我就一定逃不了」。所以真正决定王强犯罪行为的核心,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报复心理所导致的。
<olstart="3">
<li>多种犯罪动机并存<li>
除此之外,王强对金钱、财物有特殊的情感,从小流浪、做乞丐、做小偷,食不果腹、露宿街头或车站,导致他对财富有极大的渴求与追求。从他有钱后身着西装出入酒店一掷千金、豪赌、包养女人来看,他为了快速得到金钱,不择手段。
王强杀人后,从不掩埋尸体或处理现场,甚至躲在暗处观察警察办案,对法律蔑视、对执法机关挑衅,有意识的与警方「较劲」。王强回忆过犯案后,曾着看警察怎么破案,叙述时用了充满调侃的语气道,「结果几年也没有人找我。」「杀完人,干完活下班了。回家该吃的吃,该睡的睡。」
王强在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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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在庭审现场
他被抓后如实交代,丝毫不差地带着警察找到作案的现场,不试图逃避,不隐匿自己的犯罪行为,不消除痕迹,反而很渴望犯罪,并且像是某种自我炫耀。
「人间观察团」曾经写过、分析过很多连环杀手的案子,童年的不幸、成长期的遭遇、恶劣的生活环境等等,都是犯罪的诱因。但是,不论客观环境如何糟糕与恶劣,一个人的主观本心,决定了他的所作所为与命运。在逆境中顽强地长大,善良地对待生活的人有很多,所以当王强说出「要是有父母管我,我也到不了这步」时,所有人都能看出,直到最后,他还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父母头上,这种人是不可能悔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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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拼图:猎杀10名陪侍女后被发小千里追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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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暴行录:细数罪恶的动机和末路
人间陪审员孙达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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