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查
在勘察的过程中,警方发现,用来囚禁的地窖极为狭小,它被木板隔成了两层,上层是女孩们睡觉的地方。而下层放着一些做饭的用具,煤气灶,锅碗瓢盆,面条油盐之类的。环顾这个狭小阴暗的地窖,虽然小,但该有的东西却一样没少,甚至可以说,其中的设备齐全到超乎想象。
可以看得出来,被囚禁之人的吃喝拉撒睡全都在这里,地窖里有一根6米多长的管子,从上方的地下室深入进来,为她们输送空气,即使这样,地窖中的空气依旧浑浊不堪,人的体味、排泄物的味道以及饭菜味混合在一起,那味道想想都几乎让人作呕。
地窖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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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内部
警察还发现,在地窖里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另外放着几本书,诸如《阳光心态》《莫问天》《无忧公主》这些,电脑和书都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在后来的调查中,警方才知道,不管是笔记本电脑还是书,都是女孩们在百无聊赖的地窖中用来打发时间的物品。
同时,警方还在地窖中搜出了诸如避孕套、宽带装机单、银行账户交易清单、手机交费清单、铁锹、手铐、医院体检表、流产申请书等,上面都有相关个人信息及账户信息,而医院体检表和流产申请书上的信息则显示,在这位「大哥」的长期性侵之下,有一位女孩怀孕了,而「大哥」很明显不想要这个孩子,曾经带她去医院堕胎!
更有甚者,警方还搜到了一份「公安机关破案解救说明」。看来这个「大哥」,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平日里在如何与警方斗智斗勇这件事上,没少下功夫。
另外,根据报案人小清提供的线索,警察开始着手挖掘那两具被埋起来的尸体。由于地窖空间狭小,第一具尸体很快就在地窖的一个角落处被找到。从尸体的腐烂程度看,被害人死亡时间比较长,左手腕部还铐着手铐,在生前显然被折磨过。而另一具尸体,虽说就在第一具尸体的附近,警察却花了一番功夫才找到。为什么呢,因为这具尸体早已和地窖中的水泥混合在一起。通过后来的尸体鉴定和DNA鉴定等,警方确定,这两具尸体分别是被害人小四川和小蔡的尸体。其中,小四川的死因不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而小蔡的死因除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外,还包括营养不良以及身体受损导致的机体功能衰竭。
在场的办案人员,无一不对此情此景感到心寒,一个人究竟能变态到何种程度,才会作出如此伤天害理、残忍扭曲之事呢?
警方从周边「看热闹」、不明所以的邻居处了解到,平时有个叫「李浩」的男人在打理这间地下室。从其他渠道,警方又了解到,这间地下室的所有者,是一名年轻女性,该名女性正是李浩的妻子。
经过专案组一系列的走访和调查,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这名叫李浩的男子。这样一来,「大哥」的真实身份就揭晓了。
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此人的身份背景和其他杀人案件的犯罪分子迥然不同,并且李浩的犯罪行为与周边人对他的评价和认知也相差甚远。
李浩其人
李浩,出生于1977年,时年34岁(2011年),2006年消防兵退伍后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任职(非正式编制)。在当消防兵的时候,李浩的业务技能一直很棒,对各种破拆以及防爆工具的使用十分熟悉。
李浩有一个比自己小10岁的妻子,有一个孩子。虽然家庭生活算不上富裕,但从外人对他们一家的评价看来,好歹也是夫妻恩爱,家庭关系和睦。
据李浩的一些同事和邻居说,李浩是一个老实巴交,较为沉默寡言的人。而大家对他的评价基本都是:
「他这个人老实得很,平时里话也不多。」
「他工作很踏实的,干活积极,从不请假,也没迟到早退过。」(法制周报:李浩每天上班都很积极,早上来了就开始打扫卫生,干一些出力的活也跑在别人前面,每天准点来准点走,从来不请假。「没有想到他会这样的。」)
「他这人比较内向。平时喜欢看小说,惊悚类的居多。」(山西晚报)
他身边的人都没有想到,李浩会做出这种事情。
「我们也是看了新闻才知道这事儿是他做的。」有人如是说。
但李浩曾经的同学也透露出,李浩这个人并非像表面那样老实沉默。李浩也曾在自己的同学聚会上说过「混个士官没意思。我要干点大事。」(山西晚报)
从警方所公布的李浩的照片中,我们可以看见一个皮肤黝黑、长相普通的男人。甚至有些呆滞、木讷。
李浩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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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本人
一个拥有年轻貌美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家庭生活幸福,有着稳定工作的人,看起来人畜无害、老实本分的李浩为何会做出如此凶残变态之事?难道杀人强奸就是他口中所谓的「大事」吗?
李浩的心理,恐怕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人性的复杂之处也在这里,大多数人有着较为光鲜亮丽的表面生活,但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或许又是另外一副模样。这世间的光明和阴暗并存,那些阴暗邪恶之面,若是不被揭晓,又有谁知道呢。
案情真相
经过洛阳警方的紧张部署,在案发后的48小时以内,犯罪嫌疑人李浩在逃往老家南阳时被抓获。随着事后警方对李浩的审讯,事情的真相才揭露出来。
李浩在审讯室,耷拉着眼皮,时而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手铐,时而又抬起头来,目光空洞地看向一个地方,目光没有聚焦在某一处,也没有一个着落点。而他的人生不同于这空洞的目光,他似乎已经知道自己再怎么逃也逃不过这法网恢恢,他人生的道路将走到尽头,道路的终点等待着他的是法律的宣判,他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地窖中隐藏的那些秘密,也会随着李浩的伏法而重见天日。
据李浩自己交代,妻子不工作,家庭的开支全都靠他一个人的工资撑着,孩子出生以后他觉得压力倍增。2009年8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见了互联网上的淫秽视频表演,得知在网上裸聊能够挣钱,于是便萌生了以这种方式挣钱的念头。他骗妻子,说自己在外面找了一份帮人看大门的兼职。有了这个借口,李浩夜里不归家就变得名正言顺起来,而他的妻子一直相信老公是去做兼职挣钱养家了,对他在外面做的那些惨无人道的事情毫不知情。
随后,李浩将当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的地下室进行了改造,配置了电脑,拉了网线,准备搞一批「猎物」在里面做网上色情表演赚钱。但他又觉得地下室也不保险,干脆在地下室的地底下再挖一个地窖。于是,他从2009年8月开始挖通道与地窖,由于地下室所在的小区比较老旧,物业管理基本处于一个架空的状态,想要在地下室下面打个洞、挖个地窖,也不会有人专门跑来检查。为了掩人耳目,李浩一般都选择在夜间或者清晨挖掘,这两个时间段,街坊邻居基本都在家中休息,少有人能发现他往外运挖掘出来的土块、废料。
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大概完成了整个地窖的三分之一,毕竟之前干过消防兵,「土方挖掘」是消防兵所要掌握的一个重要的专业技能,因此,李浩的挖掘进程很快。
地窖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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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结构图
在挖掘过程中,李浩觉得自己一个人每天累死累活地挖地窖,钱却一笔也没挣到,于是便决定一边挖地窖,一边找猎物,待猎物上套之后,跟着他一起挖,人多力量大嘛,效率高起来,钱就来得快。也就是从2009年的10月,恶魔之手开始伸向了人群,他将目标放在KTV、发廊、按摩等场所从事性工作的女性中,以诱骗的方式将其带入自己所买的地下室,并将她们囚禁起来,接着就发生了我们前面所描述的小四川、小丽被害事件。
从此,李浩过上了他的两面人生。
白天他是妻子的好丈夫、孩子的好爸爸、单位的好职员,到了夜里,他摇身一变,变成了挖掘地洞、诱骗囚禁少女的恶魔。
在此期间,李浩并非没有露出马脚。有居民说自己在早上跑步的时候,多次撞见李浩用摩托车往外运东西,他也就随口问过一句:「你这一大蛇皮袋子装的啥啊?运进运出的?」
李浩敷衍着说:「家里在装修,处理废料。」然后便神色匆忙地推着摩托车走了。
那人当时觉得有些奇怪,这些垃圾废料完全可以直接丢在小区的垃圾堆里,也没有必要专门拉出去扔掉,不过碍于情面,也没有想到看起来老实本分的李浩会干那种事情,也就没继续追问了。
犯罪分析
了解完整个案情,我们还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女孩们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会被李浩「调教」得如此听话,她们经历了怎样一个心理路程?二是这个李浩,究竟是什么让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据现有资料,「人间观察团」的分析如下:
一、被害人有「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倾向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指的是被害人对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节。
该说法来源于1973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发生的一起银行抢劫事件。被劫匪绑架的银行职员拒绝指控绑架他们的绑匪,不仅如此,他们对于绑匪在劫持他们期间给予他们的照顾充满了感激之情,其中的一名女职员竟然还爱上了其中的一名绑匪。对于人质所出现的这种情节,社会科学家们称其为斯德哥尔精神症候群,它证明,人是可以被驯服的。
通过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临床表现,结合本案案情,我们可以分析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女孩们对于逃跑不抱希望。从前面对案情的分析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女孩们从一开始是想要逃跑的,只是地窖中的重重铁门以及李浩的严加看管,让她们的想法无法实现,渐渐地,女孩们意识到,逃出地窖是不可能的。
第二,女孩们知道李浩这个人可以决定自己是死是活。虽然不能逃跑,但是在地窖之中至少还能活命,活着成了女孩们目前唯一的念头,而李浩掌握着地窖中的一切资源。再加上另外两个女孩的死亡对其他的女孩来说是一种极为明显的警示,女孩们为了活命,自然就不敢忤逆李浩,到了后期,反而是拼命讨好他,甚至为了他争风吃醋。
第三,女孩们在地窖中与世隔绝,接收不到外面的信息,这样一来,她们的是非观会变得模糊,再加上李浩在一旁对其的引导,使得女孩们只能接受李浩的观念,这也是李浩对她们洗脑成功的原因。
第四,李浩在囚禁女孩期间,虽然会以暴力相威胁,但偶尔也会给予女孩们一些小恩小惠。在这个「地下炼狱里,一切社会规则、道德良知,都被颠覆了,在精神和肉体的摧残折磨下,些许的甜头让女孩们在长久的黑暗与痛苦中得到了短暂的「麻痹」,女孩们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慢慢对李浩产生了依赖和感激之情。可女孩们不知道的是,控制他们的恶魔占据着永恒的主导权,他所表现出的些许仁慈只不过是一种假象,而仁慈的面具背后,则是血淋淋的事实,如果恶魔一直在身边,她们谁都逃不过被杀死的命运。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李浩。
二、李浩犯罪动机分析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李浩并非一瞬间情绪爆发的「激情犯罪」,而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实施犯罪。
第一,李浩的犯罪地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十分隐蔽,大隐隐于市,谁能想到,在一个小区的居民楼中竟然有一个关着少女、埋着尸体的地窖呢?另外,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松散,这些条件都被分析过,有利于李浩施行犯罪。
第二,李浩选择的犯罪对象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什么要选择坐台小姐?一来是因为能够以包夜为理由带她们离开工作场地,脱离人群;二来也是因为这些从事非法职业的性工作者们一般都不会太引人注目,她们本身就处在灰色地带,多以假身份示人,且流动性大,即使消失一段时间也不会有人寻找或前去报案,即使报案,大多数也当失踪人口处理了。
第三,李浩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从地下室中搜出的「公安机关破案解救说明」中可以看出,李浩这个人知法懂法,他知道法律的准绳随时可能困住自己,因此他需要研究公安机关的破案解救的方式,以此来找到不被抓捕的办法,来逃脱法律的追究。
由此可见,李浩的行为是蓄谋已久,长期周密部署的。
李浩,曾经是一名消防兵,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还有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为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做这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最后弄得妻离子散,让好好的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著名的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曾在《自卑与超越》一书中说过:「人格是存在于生活方式之中的,如果想纠正一个人错误的行为,就必须要了解他在构建生活方式的时候究竟犯下了怎样的错误。」
按照李浩自己的说法,他是为了挣钱补贴家用,但是此种说法不足以让人信服。据资料显示,警方通过支付宝、网银等交易记录以及相关的证人证言查到李浩在2009年10月-2011年9月这将近两年的时间内,通过裸聊赚取的观看费数千元,卖淫赚取的卖淫款700多元。
这并不是一笔大数目。李浩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在外面做点兼职,打点零工,这笔钱也就挣回来了。况且根据案情的发展,李浩在囚禁女孩期间,所花费的「养人费」和收入是不成正比的,那么他究竟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一个细节,在采访中有人提到,李浩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看惊悚小说。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爱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这个人排解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无法疏解的烦恼。有人喜欢阅读,将自己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来逃避现实,有人喜欢电影,通过电影所描绘的斑斓世界来对抗日常生活的平庸。李浩只有一个看惊悚小说的爱好,这也不禁不让人猜测,惊悚小说是不是也成了李浩排解不如意生活的一种方式,在小说中惊悚情节的刺激下,他也想要在日常的生活中寻找一些刺激。
那么李浩的生活,究竟有什么让他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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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童年背景:童年不受关爱导致人格本身的阴暗压抑<li>
有消息称,李浩的父亲是国防科工委某干休所的政委,而母亲则是洛阳市某公园的工人,家中还有两个哥哥,大哥是公务员,在县里当领导,二哥在洛阳政法部门工作。李浩自小并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而是在农村度过。
对于李浩的身份,有人说李浩是超生的,因此躲在乡下防止被查。还有一种说法说,李浩其实是一个私生子,她的母亲身份地位特别卑微,更有甚者,说李浩的亲生母亲是一个卖淫女,和其父亲发生关系,才生下了他。李浩因为这个一直被人看不起,所以对母亲的身份颇为厌恶,长大之后,将这种仇恨转移到了卖淫女这一职业上,因此专挑卖淫女来成为他的性奴。
「人间观察团」的伙伴们觉得以上两种说法均不靠谱。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像古代那样对人的身份有高低贵贱之分,更何况,咱们前面已经分析过,李浩为什么要以卖淫女为目标来开展他的犯罪活动。
至于李浩到底是不是私生子,又或者是不是超生,我们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李浩从小并不在父母身边生活。
从一个人成长的角度来说,父母的教育和陪伴对孩子性格的养成至关重要,亲子关系在日后孩子的成长中有着十分密切且深远影响。李浩和家中父母的关系并不亲近,这让他从小没能体会到家庭的关怀和温暖,当别的小孩都有父母关心呵护的时候,小李浩只能眼睁睁看着。所以在李浩的性格中有一部分阴郁、自卑的成分在。
另外,李浩的家中还有两位哥哥。前面我们也提到过,大哥和二哥的正式的公职身份,而李浩仅仅是个编外人员,这种对比这让李浩心中的自卑感更重了。失衡的家庭关系,让李浩自身的人格本身更阴暗压抑。
从周围人对李浩的描述中,我们也能知道,李浩这个人平日里沉默寡言,并不活跃。这样一个人,平日里一定很少和旁人交流,也很少表露自己的心迹,旁人很难通过表面看透他内心的阴郁。
如果一个人内向又自卑,他一定不会拥有一个积极阳光的心态。只不过有的人一直在和自我作斗争,而有的人将这种情绪转化为了仇恨,而李浩就是后者。
至于李浩的仇恨究竟是对谁?或许对某个人,或许对某件事,又或许是对整个世界,其实这并不重要。这样一种恶意情绪的堆积,只需要找到一个发泄点,但这种发泄就像是一个黑洞,只会将李浩的自我慢慢蚕食进去。
<olstart="2">
<li>工作背景:严格的等级关系导致内心的权力欲极度压抑<li>
李浩的第一个身份是退伍的消防兵,第二个身份是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职工,这两个身份都要求李浩在所处的环境中对上级绝对的服从。而他又一直没有作为,也没有晋升机会,这导致李浩的内心深处是十分压抑的,而这种压抑需要找到一处释放,因此他对权力非常渴望。
一个人长期被一样东西压着,就会开始幻想,如果自己获得了那样东西,自己将会怎么办,这也是李浩长期压抑的权力型人格形成的原因。
<olstart="3">
<li>自我意识:对社会规则的蔑视和对权力的幻想<li>
在中外犯罪史上,我们可以看见很多因为对社会失望而犯罪的例子,这些犯罪分子大多是由于在生活中受到压迫或者遭遇坎坷,转而将这种对生活的愤懑转化为对社会规则的蔑视和仇恨,随着这一想法变得越来越激进,他们便会产生罪恶的行为。李浩也是如此。
童年的不幸和生活中等级的压迫让李浩对所生存的环境产生极大的不满。但李浩与其他强奸犯罪不同的是,李浩的内心是极度扭曲的,他希望通过对他人的控制和对他人施加痛苦的方式来增强自我意识的垄断快感。
在李浩的心中,他并不认同现存的规则体系,他对现存的社会规则是极度蔑视的,他想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社会规则,自己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在这套规则中,他才是那个对权力有着极大支配性、可以为所欲为的人。
一旦李浩开始将这种想法付诸实践,创造出一个可以藐视世俗规矩、法律道德的地下王国,他便体会到了权力带来的好处。
白天他是单位唯唯诺诺,没有地位的职工,到了夜里他就是自己世界里的国王。他在那些手无寸铁的女孩们面前有着极大的权威,几乎可以说他的手中有着对他们的生杀大权,在这里,他是唯一的审判者。
也正是因为尝到了甜头,他对权力的渴望也就变得没有底线,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通过虐待他人和杀人来满足自己内心对权力的幻想。
但他不知道的是,幻想终究是泡沫,最终他还是逃脱不了社会规则对他的规制以及法律的制裁。
最后的审判
经过一审、二审开庭审理中对于事实的质证和确认,2014年1月21日,罪犯李浩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组织卖淫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死刑。
而被囚禁的几名女子,在被困期间,曾协助李浩杀害两名受害人,因考虑到几人当时的行为属李浩胁迫所为,量刑时酌情考虑,故分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只是对于小四川的身份,她姓甚名谁、年方多少、家中有什么人,至今仍是个谜。或许她的家人父母一直在苦苦寻找她,他们不会知道,自己的女儿早已死于非命,成为地窖中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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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说明
本文细节来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非法拘禁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以及关于此案的贴吧、社群、当时的新闻媒体报道等材料。
备案号:YX01lYlBXX6RWpX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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